健康危害事故与传染病报告制度
08-25
为及时调查、
处理本部门的突发卫生安全事件,
查清事件原
因,
减少对人体健康造成的损害,
制定突发卫生事件应急预防方
案。
一、
为防止危害健康的突发卫生事件的发生,建立本部门传染
病防治组织和机构,明确组织分工和职责,健全公共场所危
害健康事件的报告制度。
二、
积极开展预防传染病的卫生健康教育,积极配合卫生部门
开展传染病防治工作。消除各种传染性疾病和其他有碍公共
场所传染性疾病对人体的危害。
三、
当公共场所发生以下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时,应立即启
动突发公共场所卫生事件的应急预案,单位负责人及卫生负
责人应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和《突发公共
卫生事件应急条例》的要求及时向卫生行政部门报告。、
生活饮用水遭受污染或饮水污染所致的传染病的流行和中毒;2
、公共用品用具和卫生设施遭受污染所致的传染性疾病和皮肤
病;
、
意外事故所致的:
氯气中毒、
CO
中毒
(包括煤气中毒)
、
CO2
中毒、红眼病(指游泳池引起的流行性结膜炎)等中毒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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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室内空气不符合卫生标准所致的虚脱休克。
四、发生卫生突发事件时,应立即停止相应的经营活动,及时抢
救中毒人员(事件病人)
,并负责保护好事故现场。
五、积极配合卫生行政部门(卫生监督机构和疾病预
防控制机构)
,进行现场事故调查,控制事故蔓延。
六、
卫生突发事件现场调查处理工作结束后,
及时写本单位事件
总结报告,并上报有关单位和存档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