治安管理处罚法
治安管理处罚法
(主讲人:汪安)
(一)《治安管理处罚法》的基本精神和主要内容
1、治安管理处罚法是调整公安机关实施治安管理处罚过程中所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该法规定了什么行为是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以及对这类行为应如何处罚。《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是2005年8月十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草案进行第三次审议并通过,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8号公布,于2006年3月1日起生效实施。
2、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具有的特征:
(1)具有一定社会危害性,这是最本质的特征。
这里的社会危害性表现为:
扰乱公共秩序,妨害公共安全,侵犯人身权利、财产权利,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
非法携带管制刀具,也要接受处罚:
锁刀、匕首等管制物品严禁销售和携带,因为管制物品一旦泛滥,容易成为不法人员的作案工具,根据国务院批准公安部1983年《对部分刀具实行管制的暂行规定》,匕首、三棱刀(包括机械加工用的三棱刮刀)、带有自锁装臵的弹簧刀(跳刀)以及其他类似的单刃、双刃、三棱尖刀被列为管制刀具。1994年,公安部又把无弹簧但有自锁装臵的单刃、双刃刀,形似匕首但长度超过匕首的单刃、双刃刀列
为管制刀具。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警告或者二百元以下罚款。非法携带枪支、弹药或者弩、匕首等国家规定的管制器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刑法》规定,非法携带管制刀具进入公共场所或者公共交通工具,危及公共安全,情节严重的,处以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
(2)不够刑事处罚
情节轻微还不够刑事处罚,社会危害的程度也没达到应
追究刑事责任。如:打架斗殴,打架斗殴不伤人也罚。
《治安处罚条例》规定,殴打他人致轻微伤害后果的,进行警告、200元以下罚款、行政拘留等单项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只要发生打人行为,就应该承担法律责任,无论殴打有没有产生伤害的后果,后果只是作为处罚额度的量罚依据。殴打他人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对于殴打孕妇、未成年人、多人打一人等严重违法行为,在予以拘留处罚的同时还可并处1000元罚款。
近年来全国各地公安机关相继推出 “打架成本公示”,将经济成本和法律成本连接起来,直观生动又具有说服力,让人们明晰了解打架斗殴等暴力行为将会付出包括自由、经济在内的高额成本,提醒人们遇
事要冷静,尽可能地避免过激行为的发生。
打架的直接成本=5至15天拘留+500元至1000元罚款+医药费+追究刑事责任
打架的附加成本=心情沮丧+名誉受损+家人朋友担心+生意工作受到更大的损失
(3)具有行政违法性
处罚的机关必须是公安机关。
应注意的是,公安机关作出的处罚不都是治安管理处罚,其他行政机关作出的处罚必定不是治安管理处罚。
(4)应受治安管理处罚
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
《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十条规定:“治安管理处罚的种类分为:
(一)警告;(二)罚款;(三)行政拘留;
(四)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
对违反治安管理的外国人,可以附加适用限期出境或者驱逐出境。”
(1)警告。是对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一种最轻的处罚,适用于初次违反治安管理,情节轻微,违法后态度较好的人。警告更多体现出的是教育的功能,但又不同于一般的批评教育,仍属行政处罚,不论受处罚者是否同意,具有强制性,并遵循处罚程序。
2)罚款。这是比较普遍的一种处罚形式,是要求违反治安管理的人在一定期限内向国家缴纳一定数额金钱的行政处罚。
(3)行政拘留。也称治安拘留,是对违反治安管理的人依法在一定
时间内拘禁留臵于法定处所,剥夺人身自由的一种治安行政处罚方法,适用于违反治安管理行为情节较严重的人,是治安管理处罚中最重的一种处罚。
(4)吊销公安机关发放的许可证。在处罚性质上属于资格罚的范畴,被处罚的主体因此失去了继续进行某种活动的资格。
(5)限期出境或驱逐出境。适用对象仅限于外国人,且属于附加处罚,一般不得独立适用,驱逐出境的程度强于限期出境,不履行限期出境的,可再行驱逐出境。
违反治安管理的主要行为
违反治安管理行为主要有:扰乱公共秩序行为、妨害公共安全行为、侵犯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行为、妨害社会管理的行为等。 持有、吸食、注射毒品
新型毒品如冰毒、麻古、摇头丸、K粉等滥用越来越严重,已经从无业青年、歌厅小姐等特定人群转向企业老板、艺人、学生等群体。全国于2009年6月上旬共查获新型毒品滥用人员7.57万名,占吸毒人员总数的46.3%,同比上升18%。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不满二百克、海洛因或者甲基苯丙胺不满十克或者其他少量毒品的;向他人提供毒品的;吸食、注射毒品的;胁迫、欺骗医务人员开具麻醉药品、精神药品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还可以并处2000元以下的罚款,如果情节比较轻的处5日以下拘留或者500元以下罚款。
《刑法》规定:非法持有鸦片二百克以上不满一千克、海洛因或者甲
基苯丙胺十克以上不满五十克或者其他毒品数量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引诱、教唆、欺骗或者强迫未成年人吸食、注射毒品的,从重处罚。容留他人吸食、注射毒品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009年5月18日,满文军的妻子李俐为了庆祝40岁生日,在位于朝阳区的歌厅邀请几十个朋友聚会。当晚9时左右,李俐和丈夫满文军一起来到歌厅。为了让不胜酒力的自己能“多喝点”,也让朋友们都玩得兴奋些,李俐准备了十几粒摇头丸供众人在聚会中吸食。聚会中,李俐自己也吸食了摇头丸等毒品,还喝了朋友敬她的“Happy水”(一种由冰毒和可乐兑成的新型毒品)。5月19日凌晨2时,接到举报的朝阳警方突击检查,缴获摇头丸数粒,并将满文军夫妇带走。 满文军被行政拘留,李俐的行为已构成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公诉至朝阳法院。8月3号,朝阳法院开庭审理了李俐一案。法官当庭宣判:李俐因容留他人吸毒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2000元。 使用假证
刘伟想换份工作,但学历不够,于是找朋友做个假文凭“暂用” 。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买卖或者使用伪造、变造的国家机关、人民团体、企业、事业单位或者其他组织的公文、证件、证明文件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5日以上10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500元以下罚款。
偷窥隐私
随着摄像手机、小型数码相机的普及,偷窥、偷拍行为越来越多。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对偷窥、偷拍、窃听他人隐私等行为,处以5日以上10日以下的行政拘留,情节严重的,处10日以上15日以下的行政拘留;可以并处200元以上1000元以下的罚款。 噪声扰邻天晚了,在家唱卡拉OK还没有尽兴,仍引吭高歌,吵得邻居不能入睡。装修赶工,到半夜了还在叮当干活,邻居几经劝说仍不停工。
《治安管理处罚法》规定:制造噪声干扰他人正常生活的,处警告;警告后不改正的,处200元以上500元以下罚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