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几点理性思考
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几点理性思考
杨铭 王永远 王军 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在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进程中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坚持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显然,要科学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就应认识到这种融合不是简单的国防和经济社会“板块式”结合,而是两大系统的有机融合及一体化发展,是在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中建立国防经济体系和军队建设保障体系,把现代化军队建立在整个经济社会体系的基础上。这种模式有利于从整体上破除国防体系与经济社会体系之间的壁垒,使国防和军队建设各个方面深深植根于综合国力之中,利用国家的整体实力加强国防和军队建设,对于建设与我国国际地位相称、与国家安全和发展利益相适应的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具有重大意义。
一、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必将成为推动中国特色军事变革的强大动力 在某种意义上讲,军事变革模式是一个国家生产方式和经济实力的客观反映,生产方式和经济实力对军事变革具有决定性影响。军事变革模式与生产方式、经济实力相统一,是一些国家军事变革的政策取向和成功经验。现在,我们的国家还不是很富裕,工业化、信息化程度还不高,生产方式还比较落后。要真正走出一条快速高效的中国特色军事变革新路子,就必须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把中国特色军事变革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大体系,充分运用生产方式、经济实力的发展成果,不断提高军民融合式发展的层次和水平,发挥军民两方面的优势,统筹考虑作战方式、作战实力与生产方式、经济实力发展的关系,把战斗力生成方式与生产力增长模式结合起来,这样,不仅有助于变消耗型国防为增值型国防,而且也有利于从经济和军事两方面的结合上增强综合国力。
二、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必须增强融合意识 习主席指出:“军队首先是一个战斗队,必须坚持一切建设和工作向能打胜仗聚焦。”这充分说明,军队的建设和发展,始终是以战斗力为中心。而军队与社会资源直接对接的范围越广,利用的程度越高,越有利于社会资源潜力向军队战斗力生成的转化。“军民结合、平战结合”是我国一贯的方针,但过去主要局限在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主要体现为“军
转民”。习主席关于“军民融合式发展”重要论述所包含的国防和军队建设新的模式,具有更为深刻而丰富的内涵,可以将其概括为“一个核心思想、两个基本目的、三个关键环节、四个重点领域”。一个核心思想,即“把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把相对独立的国防发展系统和经济社会发展系统融合起来。两个基本目的,即利用丰厚的经济社会资源,提高国防和军队建设效益,使国防建设和国家经济建设能够相互兼顾、相互促进、协调发展。三个关键环节,即强化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意识,建立起以政府为主导、以市场为基础的体制机制,探索新形势下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新途径、新方法。四个重点领域,即在经济、科技、教育、人才等领域实行“融合式”发展。
三、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必须加大国防与“五位一体”建设系统的融合力度 着力消除国防建设系统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五位一体”建设系统之间的各种壁垒,实现两大系统的深度融合,使国防建设系统与“五位一体”建设系统之间能够有序地互通、互促、互用,把国防实力特别是军队现代化作战能力建立在综合国力的基础上。一是推进军民结合创新体系的建设。二是重视军民两用技术的开发工作。三是努力扩大
四、坚持军民融合式发展必须形成融合发展的长效机制 习主席强调:“要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军民融合式发展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形成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实现军民融合,离不开科学有效的体制机制作保障。首先,要在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源头”上进行规范,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规划的宏观需求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之中,将国防和军队建设规划上升到国家层次。另一方面,经济社会发展规划要坚持贯彻国防要求的原则。军队建设规划与经济社会发展规划的制定,要实行规范的相互参与制度,互通信息、全面论证、协调实施。这样,才能够有效地协调国防建设与经济社会建设、计划指导与资源市场配置、国家战略产业与配套产业、平时建设与战时动员等重大关系。其次,要完善军民融合式发展的法律法规。成熟和文明的市场经济是法制经济,法律法规是协调市场经济各方利益的准绳。实行军民融合式发展,完善法律法规是重要的前提条件。一要根据国防和军队建设新的实践要求修订已有的法律法规,二要根据需要制定新的法规,三要在国家其他有关法律法规中充实国防的内容条军品的协作配套范围。
款。总之,科学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就是要在促进国防和军队建设又好又快发展的同时,使国防和军队建设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带动力量。
潮起海阔扬帆时——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柯大文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将“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作为深化国防和军队改革的重要内容,反映了我们党在全面深化改革新形势下,对进一步推进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协调发展规律的深刻认识,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对时代需求的敏锐洞察和实现中国梦强军梦的重大战略决策。我们要积极适应全面深化改革形势,把军民融合放在改革发展的大背景下来考量,把军民融合作为国家发展和国防建设的大战略来谋划,把握机遇,主动作为,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国家战略全局和全面深化改革新起点上的重大举措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整体推进改革的现实需要。当今世界,经济全球化、政治多极化深入发展,科技革命孕育新突破,军事与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外交的战略相关性、互动性越来越强,国防经济与社会经济、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的结合面越来越广,融合度越来越深。国防和军队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我们党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顺应世界经济政治科技发展趋势,谋划国防和军队建设的重大方略。全面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和生态文明等各领域的改革,离不开巩固国防和强大军队的力量支撑,离不开国防和军队改革的协同推进。只有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将国防和军队改革深深融入经济社会发展的各方面和全过程,与国家总体改革统一起来,才能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不断夺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胜利提供强大动力。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统筹协调国防建设和经济建设的战略举措。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之间在本质上是内在统一的,经济建设是国防建设的深厚物质基础,国防建设是经济建设的坚强安全保障。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既有利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从经济建设中获得更加深厚的物质支撑和发展后劲,也有利于经济建设从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中获得更加有力的安全保障和技术支持。只有站在国家安全和发展战略全局的高度,统筹好国防建设与经济建设,把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作为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才能使国防和军队改革协同推进,从而把国防和军队建设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之中。 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解放和发展战斗力、增强军队活力的迫切要求。改革是我军发展的不竭动力,强军兴军根本出路在改革,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实质上就要通过国防和军队发展,不断解放和发展战斗力,增强军队活力。信息化战争的鲜明特点是以国家整体实力为基础的体系对抗和较量,这使一个国家的经济实力、技术水平、军民融合度等与战争胜负的关联性大大增强,谁的军民融合程度高,谁获胜的希望就大,能否有效整合全社会的科技、人才和信息资源,成为决定现代战争胜负的重要因素。只有紧紧围绕作战需求,打破军民界限,最大程度实现体制上的融合、指控上的融合、行动上的融合,着力解决制约国防和军队建设发展的突出矛盾和问题,才能夯实建设一支听党指挥、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人民军队的物质技术基础,解放和发展战斗力、增强军队活力。 努力形成发挥市场配置资源决定性作用的深度融合格局
经过30多年改革开放,我国已基本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形成了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市场体系,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了天然土壤,市场机制成为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重要手段。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按照市场经济规律办事,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要发挥价格机制的激励引导作用,通过价格自身变动的方向和幅度,激励成本控制和增加收益,实现军与民两个利益主体之间的互利双赢;要发挥竞争机制的优胜劣汰作用,鼓励符合条件的单位进入国防和军队建设相关领域,确保在竞争中将最先进的技术、最可靠的质量、最完善的服务、最优秀的人才纳入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要发挥供求机制调节优化作用,通过调节供需的方向和规模,使国家经济社会资源与国防和军队建设需求实现精准对接,避免重复建设,提高资源配置效率,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引导国家经济社会资源更好服务国防和军队建设。
充分发挥军事需求的导向作用,牵引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军民深度融合。军事需求是军队战斗力生成的重要基点,也是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起点。当前,军民融合已经拓展到国防和军队建设的各个方面,覆盖了经济社会发展的各个领域,呈现出全方位、全要素、成体系的发展趋势。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必须有的放矢,向对军事需求具有根本性、全局性、战略性支撑作用的基础设施和关键领域聚焦。在重大基础设施方面,国家应重点在与国防和军队建设密切相关的立体交通运输网络、战略物资储备、市政工程等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充分满足相关军事需求,进一步增强国家基础设施对增强核心军事能力的支撑和保障功能;在海洋、太空、信息等重要领域,要进一步抓好全球地理空间信息基础设施建设、国家空间对地观测系统信息共享工程、屯海戍疆工程等等,最大限度地实现国家经济社会资源的军民共享共用。
着力发挥国家主导军民深度融合的制度优势,建立统一领导、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的新机制。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政治优势,整合多种经济成分的基本经济制度优势,宏观调控和市场机制有机结合的体制优势,举国家之力、集军民之智,取得了以“两弹一星”为代表的一大批重大成果。在新的历史条件下,进一步推进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更需要坚持国家主导,着力在加强战略规划、体制机制建设、法规建设上下功夫。紧紧围绕国家“十二五”时期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规划的实施,进一步完善上下衔接、完善配套、操作性强的规划计划体系;建立健全有利于集中统管的领导决策、军地协调、需求对接、资源共享、经费管理机制;尽快出台加快推进军民融合式发展的系列法律法规和制度标准,规范军民融合的主要工作和程序方法。
切实增强科技创新的先导和引领作用,为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科学技术支撑。科技进步是军事变革和军民融合的先导,随着信息技术的高速发展,现代战争的时空特性发生重大变化,战争进入发现即摧毁的“秒杀”时代,同时科技发展也进入了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大科学”时代。美国先后实施的“曼哈顿工程”“阿波罗计划”“信息高速公路计划”均成为“大科学”时代军民融合协同创新的典型。科技创新的军民融合已成为国防和军队现代化的“发动机”“倍增器”。近年来,以载人航天、探月工程、北斗卫星导航系统、超级计算机等为代表的国家重大科技创新,就是科技创新贯彻军民融合要
求的成功范例。只有以科技创新为引领,通过国家和国防重大项目的牵引,整合科技资源,突破一大批军民通用性较强的关键性核心技术,才能真正提高自主创新能力,有力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
协调配合、狠抓落实,“融”得顺畅、“合”出高效
军队要以军事需求为基点在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中主动作为。实现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是一项以多主体共同参与、密切协同的复杂系统工程,涉及方方面面的工作。军队在这一过程中要主动作为、科学作为。适时提出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军事需求,健全军事需求的管理机制,完善军事需求对接机制,建立军事需求分类发布机制。以军事需求牵引、协助各级政府部门制定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规划计划,把军事需求充分融入、转化、渗透到政府推进军民融合战略实施的可行性方案之中。主动对规划、计划和实施的全过程进行不间断的跟踪掌握,及时发现并解决问题,以确保军事需求在经济社会发展中得到落实。
地方各级党委和政府应切实承担起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职责。要打牢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思想基础,地方各级政府应树立大国防观,将军民融合作为新形势下支持国防和军队建设的一件大事来抓,作为双拥共建的一项重要内容,强化政府协调军民融合的责任和职能意识。夯实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组织基础,建立区域性军民融合式发展领导小组,搞好与驻地部队军事需求的系统对接;打牢军民融合深度发展的制度基础,加强深层次激励性制度创新,全面调动地方各级政府和社会经济组织等参与军民融合的积极性。
在军地协调配合中把推进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规划落到实处。军民融合深度发展涉及军地两大系统和多方利益关系,需要加强军地协调配合,把规划落到实处。国家宏观管理部门与军队战略规划部门要搞好规划目标分解,加强经济社会发展政策的统筹协调,搞好宏观调控和资源统筹。军地业务主管部门要按照规划明确的发展方向、主要目标和重点任务,明确规划实施职责、工作责任和完成时限,注重政策目标与政策工具、短期政策与长期政策的衔接配合,统筹落实重大工程建设方案。政府和军队有关部门要通力协作,加强对规划执行情况的跟踪掌握,对规划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加强对资源配置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的审计,确保国家统筹战略部署落到实处。
努力推进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
——学习领会习主席关于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重要指示
来源:解放军报 作者:张 鸣 时间:2013-12-10 07:39:25
习主席强调,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是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必须正确认识和处理的重大问题、重大课题,要把走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作为重要途径,把军政、军民团结作为重要政治保障,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推动军民融合深度发展,努力实现富国和强军的统一。贯彻落实这一重要指示,必须准确把握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本质内涵和时代要求,切实按照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的总体部署,总结运用历史经验,研究破解矛盾问题,以创新的精神和务实的举措推动统筹建设不断向纵深发展。 深入研究把握统筹建设的基本要求
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是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关系的基本要求和根本方法。人类社会在不同历史阶段,根据生产力水平、生存环境和发展要求,积极探索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内在规律,采取不同方针策略推进经济实力和国防实力同步提升。特别是近年来,随着科技革命、产业革命和新军事变革的加快发展,国防经济与社会经济、军用技术与民用技术、军队建设与社会发展的结合面越来越广、融合度越来越深,世界主要国家纷纷把国防科技工业领域作为重点,根据政治形态、经济体制、安全形势和地缘战略特点要求,采取了各具特色的军民统筹发展模式。以美国为代表的“军民一体化”模式,把国防科技工业基础和民用科技工业基础结合起来,调整军方、军工部门和军工企业相互关系,推进军民科技资源共享和双向转移,构建了统一的国家科技工业基础。以俄罗斯为代表的“先军后民”模式,把国防工业放在优先发展的地位,积极塑造和保持军工优势,在军工基础上推动“军转民”,以军事技术优势促进了国民经济发展。目前,我国实行的是“军民融合”模式,在推进军民结合寓军于民武器装备科研生产体系建设的基础上,把军民融合式发展由国防科研生产领域的指导方针,上升为实现富国和强军相统一的战略途径,推动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深深融入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
世界各国统筹发展模式虽各有侧重,但统筹军民需求、促进军地互动、提升综合国力的目标取向是一致的,主要做法是相近甚至相同的,从中也反映出处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关系的一般规律和基本要求。一是把安全需求作为根本着眼点,根据国家安全需要确定经济和国防优先顺序,安全形势紧张的倾向于国防优先,安全形势缓和的倾向于经济优先,并随形势变化而适时调整。二是把战略规划作为基本手段,坚持以调整布局、配置资源为重点,从国家层面加强统筹设计,依据规划计划严格组织实施。三是把科技创新作为重要动力,充分发挥大型科研计划、国家级战略工程和配套专项计划的引领与辐射作用,
推进以军带民、民为军用,有效聚合国家科技资源、提升科技创新能力。四是把政策法规作为基础支撑,制定出台激励政策和优惠办法,颁布施行兼顾军地需求、促进融合发展的法律法规,以国家意志支持、引导和规范统筹建设。五是把体制机制作为根本保证,通过体制创新和机制建设,强化国家高层的决策指导功能,完善政府和军队的协作管理模式,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激活统筹建设的内在动力和创新活力。
认真总结运用我们党指导统筹建设的历史经验
我们党在长期的革命和建设实践中,始终高度重视正确处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关系,根据不同历史时期形势任务要求,协调推进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和军队建设,有效应对国家安全和发展面临的各种风险与挑战,形成了一整套内涵丰富、独具特色的战略思想、指导理论和实践经验。以毛泽东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一代中央领导集体,为全面提升国家实力和有效应对战争威胁,提出要建立“强大的国防军”和“强大的经济力量”,国民经济和国防经济通过“三线”建设优化战略布局,国防工业按照“两重任务、两套本领、平战结合”要求加快发展,奠定了我国工业基础和大国地位。以邓小平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二代中央领导集体,作出世界大战打不起来、和平与发展成为时代主题的科学判断,要求全党把工作重心转到经济建设上来,国防科技工业实行“军民结合、平战结合、军品优先、以民养军”,军队通过设施设备开放、两用人才培养和军用技术转化等措施积极支援经济建设,推动国家经济实力稳步提升。以江泽民同志为核心的党的第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针对国际战略格局调整和国家安全形势发展,提出经济建设与国防建设“两头兼顾、协调发展”,国家在集中力量进行经济建设的同时大力加强国防建设,积极促进军民用技术双向转化,充分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人才,逐步展开军队社会化保障工作,军民统筹建设迈上新的台阶。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紧紧抓住和利用重要战略机遇期,明确提出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走中国特色军民融合式发展路子,指导和推进相关领域统筹发展,初步构建起军民结合寓军于民的武器装备科研生产、军队人才培养、军队保障和国防动员体系,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在更高层次、更深程度上实现了协调互动。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围绕在新的起点上推进统筹建设作出一系列重要论述,要求把经济建设作为国防建设的基本依托,把国防建设作为我国现代化建设的重要战略任务,充分发挥国防建设对经济社会发展的重大拉动作用;要强化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注重从体制机制上解决军民融合式发展存在的矛盾和问题,努力形成军民深度融合的发展格局;要贯彻落实《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十二五”规划》,加强军地协调配合,加强宏观调控和资源统筹,加强监督检查,把规划落到实处;军队应利用自身资源优势支援地方经济建设,坚决完成抢险救灾等急难险重工作任务。习主席的指示要求是对党的历代中央领导集体重要战略思想的继承和发展,是对党处
理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关系历史经验的总结和运用,为新形势下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指明了前进方向,提供了根本遵循。
军地共同努力推动统筹建设不断深入发展
在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正确领导下,通过军地双方共同努力,我国统筹建设理论和实践得到不断创新,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协调发展、良性互动,促进了经济实力、综合国力的显著增强和国际地位、国际影响力的显著提高。一是顶层设计得到加强,国务院、中央军委批准颁发国家首部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重点专项规划,明确了基础设施和重要领域军民统筹的主要任务,把经济社会发展与国防和军队建设衔接统一起来,推动统筹建设进入了国家主导、按计划实施的新阶段。二是体制机制逐步建立,国家层面建立国务院中央军委专门委员会、国防动员委员会、军队保障社会化领导小组等军地联合议事协调机制,地方政府与当地驻军强化军地协作关系,促进了统筹建设常态化制度化运行。三是政策法规日趋完善,全国人大先后颁发国防法、国防动员法、国防教育法等重要法律,国务院、中央军委相继出台行业领域行政法规,国家部委和军队总部制定下发一系列政策性意见和规范性文件,为开展统筹工作提供了基本遵循。四是重点领域融合发展成效明显,国防科技工业实现由单一军品结构向军民品复合结构的战略性转变,军队保障社会化范围逐步拓展,依托国民教育培养军队人才稳步推进,能源、通信、交通等方面动员基础工作不断优化,融合范围从经济社会传统领域向海洋、空天、信息等新兴领域不断延伸。但也要看到,我国统筹建设理论准备和具体实践还不够充分,统筹建设“是什么、干什么、怎么干”的思想认识还不够清晰,国家层面统筹统管的组织领导机制还不够健全,引导性政策、激励性措施和综合性法律还不够完善,工程建设、工作开展所需保障还不够到位,重复建设、分散建设和自成体系、自我保障的现象还比较普遍,与国家安全和发展的战略需要还不相适应。
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我们要把深化军队改革作为治本之策,坚持用改革的办法解决发展中面临的矛盾和问题,既要用足用好国家发展带来的有利条件,又要积极适应统筹建设的新形势新要求。总体上看,应坚持思想先行、需求牵引、规划主导、改革创新、综合施策,以贯彻落实统筹规划为抓手,以创新体制机制和完善政策法规为保证,以深化重要领域军民融合为突破,加强国家层面筹划设计、重要资源融合共享和重大工程统筹建设,使国防和军队现代化建设植根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体系。具体实践中,应重点做好五个方面工作:一是加强战略规划,强化国家高层战略指导,尽快出台中央关于统筹经济建设和国防建设的指导性意见,滚动编制统筹建设五年规划,配套制定行业领域专项实施计划,稳步推进统筹建设深化发展。二是突出统筹重点,充分发挥社会主义集中力量办大事的制度优势,抓好海洋、空天、信息等新兴领域统筹发展,推进国家安全和发展急需、行业领域搞不了的战略性工程和基础性建设,加快启动统筹规划安排的军民融合重大项目。三是
推进资源共享,建立军地资源转化应用信息共享平台,开展军地存量资源普查清查,实施军标体系瘦身和民标等同认可,提出各领域各行业资源共享目标,提高军地资源特别是闲置资产综合利用效益。四是完善政策法规,加大国家各级财政对统筹建设投入力度,制定项目立项、投资融资、土地使用等激励补偿政策,出台财政支持、税费优惠的具体办法,颁布促进军民融合的法律法规,逐步建立系统完善的政策法规体系。五是健全体制机制,与国家全面深化改革战略部署相适应,加快建立统筹建设组织领导机制,完善部际协调、区域协作等工作机制,拓宽军地信息融合共享和交流渠道,建立统筹建设绩效考评体系,提高统筹建设整体质量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