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分公司注销登记申请书
企业注销登记申请书
企业名称:
申 请 日 期: 年 月 日
【填表说明】
1.本表适用于公司(内资、外资)、非公司企业法人(含股份合作企业)、合伙企业(内
资、外资)、个人独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等八类商事主体向登记机关办理注销登记;
2.登报公告情况栏目:仅适用于公司、股份合作制企业;
3.勾选处请在“□”内勾选;
4.提交的申请书及相关申请材料一律应使用A4型纸,使用黑色或蓝黑色钢笔、毛笔或签
字笔,请勿使用圆珠笔,提交的复印件应清晰、可辨认;
5.外文文件、证明须附中文翻译件(原件1份)(由公司翻译的,须加盖该公司印章;由
翻译公司翻译的,须加盖翻译公司印章);
6.申请表、决议/决定范本(仅供参考)等格式文件及办理各项登记所需提交的材料清单 可登录广州红盾信息网( http://www.gzaic.gov.cn/)进行查询或下载打印,申请表亦可到 广州市工商局各办事大厅窗口领取;
7.广州红盾信息网(http://www.gzaic.gov.cn/)提供注销业务网上办理服务,申请人 可通过注册账号登陆方式提出注销登记申请,并使用快递方式递送资料及领取执照或通知书。 商事登记机关对网上申请业务实行快捷绿色通道服务。
申请人郑重声明和承诺:
已阅知《广州市商事登记制度改革实施办法》及相关提交材料规范,已知悉本次申请行
为将纳入信用监管体系,保证所提交的申请材料真实、合法,承担相关法律责任。
企业盖章:
总公司公章
(注:公司、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加盖企业公章;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即营业单位、
非法人分支机构)加盖本机构公章,其他分支机构加盖所隶属单位公章)
有权签署人签字:
(注:公司由清算组负责人或破产管理人签署;非公司企业法人由法定代表人签署;合伙企业由清算人签署;个人独资企业 由投资人签署;分公司由公司法定代表人签署;非公司制企业法人分支机构(即营业单位、非法人分支机构)由负责人签署; 合伙企业分支机构由合伙企业执行事务合伙人或其委派代表签署;个人独资企业分支机构由投资人签署)
注销登记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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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托代理人证明
委 托 人 姓 名 : 分公司名称
委托代理人姓名 :
委托代理权限:
1、同意 □ 不同意 □ 核对登记材料中的复印件并签署核对意见;
2、同意 □ 不同意 □ 修改有关表格的填写错误;
3、同意 □ 不同意 □ 领取各类通知书;
4、同意 □ 不同意 □ 领取个体工商户营业执照。
(申请人盖章或签名)分公司公章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