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户验收的总结
分户验收的总结
为保证交楼的工程质量,进一步加强工程质量责任和责任追究制度的落实,提升工程质量管理水平,提高住户对住宅工程质量的满意度,避免工程质量通病的出现,减少住户的投诉率,实行分户验收。 一、分户检验应具备的条件
1.工程已完成设计和合同约定的工作量; 2.所含(子)分部工程的质量均验收合格; 3.工程质量控制资料完整;
4.主要功能项目的抽查结果均符合要求; 5.有关安全和功能的检测资料应完整; 6.施工单位已提交工程竣工报告;
7、施工单位已组织分户自验并已整改完成且资料整理齐全;
8、监理单位已组织分户预检,并督促施工单位整改完成且资料整理齐全; 9、建设(监理)单位认可已具备进行分户检验条件;
10、规划部门对工程是否符合规划设计要求进行了检查,出具了认可文件,消防部门出具了许可文件;
11、室内环境检测、节能检测符合国家规范要求,建筑防雷检测符合当地要求; 12、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有一户不合格的,建设单位不得组织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并追究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的相关责任。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是指在施工单位提交工程竣工报告后,单位工程竣工验收前,建设单位按照国家现行的工程质量验收规范、标准和有关要求及《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组织对韶关碧桂园西片第一部分住宅工程的每一户涉及主要使用功能和观感质量进行的专门检验。
二、分户检验前应做好的准备工作
1、住宅主体建设过程中施工单位对分户检验的重点应有专项控制措施,有原始检查记录,并组织分户自验;
2、住宅主体建设过程中监理单位就分户检验的重点,对施工单位的专项控制措施的落实进行跟踪督促,有原始抽检记录,并组织分户预验;
3、分户检验开始前,建设单位组织成立分户检验组,根据分户检验工作量合理分组,制
定检验方案并向参加检验人员交底;
4、准备好相关的检测仪器,如:小锤、钢尺、激光测距仪和漏电保护相位检测器等,并保证仪器准确和正常工作;
5、做好屋面(含露台)蓄(淋)水、卫生间蓄水(提前24小时)等有防水要求房间(部位)的蓄水、外窗淋水试验的准备工作;
6、在建筑物室内墙和地面上标识好暗埋水管、进户电线以及对施工图线路改动的走向和室内空间尺寸测量的控制点、线,在建筑物外墙的显著部位镶刻工程铭牌等; 三、分户检验的责任主体和责任
分户检验由建设单位的项目负责人组织,建设单位的工程部、监理单位的总监、专业监理工程师和施工单位的项目经理(含各分包工程的项目经理、质量负责人)、质量负责人、施工员、质量员等参加检验。
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依法对建设工程质量负责。 1)建设单位(含开发企业)是工程质量的第一责任人,对建设工程的质量全面负责, 2)勘察、设计单位必须按照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进行勘察、设计,并对勘察、设计的质量负责,
3)施工单位对建设工程的施工质量负责,并负责组织住宅主体和竣工前的分户自验和落实整改。
4)工程监理单位应当依照法律、法规以及有关技术标准、设计文件和建设工程承包合同,代表建设单位对工程施工质量实施监理,并对施工质量承担监理责任,同时负责组织分户预验和督促整改。
四、分户检验中所形成的验收记录
分户检验过程中要求:室内每户填写一份《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室内)》,单位工程检验完毕汇总填写《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汇总表》。 五、分户检验检查单元的划分
因韶关碧桂园西片第一部分全部为联体别墅,以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 六、对分户检验发现问题的处理
分户检验发现不合格的,对不合格部位进行了及时标注,督促施工单位整改符合要求后,重新进行检验。 七、分户检验的重点
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是分户检验的重点,影响主要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包括:外墙、外窗、屋面、露台、卫生间和地下室等有防水要求的房间(部位)渗漏;室内空间、主要构件尺寸偏差是否严重超标;墙体、楼板贯通性裂缝、空鼓;厨房、卫生间墙面瓷片、
地板砖空鼓情况,厨房、卫生间地面、阳台、露台地面的坡度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室内墙、门窗和公共部位的成品保护,室内插座向线、零线、地线是否接错等影响住户使用功能的质量问题及栏杆高度和楼梯净宽等。
八、分户检验工程,竣工资料的形成
建筑工程竣工验收二周前,监理单位汇总完成了《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汇总表》、施工单位汇总完成了《分户检验整改情况汇总表》、《 涉及结构安全和使用功能设计变更情况一览表》等,报予建设单位审查,分户检验工作完成后,施工单位(包括分包单位)应做好产品验收后的成品保护(半成品保护),工程部驻场人员应该督促监理工程师检查保护措施落实情况。
九、分户检验表格中“检验记录及结论”的填写
分户检验表格中“检验记录及结论”,填写检验的数量、检验中发现的问题以及结论“(不)符合要求”,对于检验项目中设计参数另有要求的应在记录栏中予以注明。“综合检验结论”中填写“(不)合格”。
十、“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标识牌”的使用
分户检验合格后,现场验收人员签字确认并在室内显著位置贴出统一制作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标识牌”(制作成不干胶形式)。竣工验收和房屋交付时户内没有贴出“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标识牌”的工程视同为分户检验未完成或不合格。 十一、建筑工程质量分户检验主要包括以下检查内容:
1、住宅(主体)
1) 结构外观质量
2) 轴线尺寸(含门窗开孔尺寸) 3) 垂直度
4) 标高(含板厚度和门窗标高) 5) 电梯井尺寸 6) 预埋件 7) 结构表面平整度 2、住宅(装饰)
1) 建筑结构外观(垂直度和平整度等)及尺寸偏差检查 2) 门、窗安装质量检查(含栏杆) 3) 防水工程质量检查(包括屋面防水工程)
4) 墙面、地面和顶棚面层质量 5) 给水、排水、暖通系统安装质量 6) 室内强、弱电工程安装质量 7) 室内标识、标志齐全 8) 阳台(露台)栏杆
十二、分户检验系列表见附表
附表1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必检内容及要求(室内)
附表1--1
现浇结构尺寸偏差规定:
附表1--2
铝合金门窗安装允许偏差:
1--3
一般抹灰工程质量的允许偏差和检验方法要求:
附表
附表2
住宅工程分户检验项目统计表(200
年 月 日-200 年 月 日)
注:1、本表由建设单位项目部填写。2、备注栏填写住宅类型(初装修、精装修)和重新检验工程的未通过检验的原检验时间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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附表3
分户检验及整改情况汇总表
工程名称: 结构类型及层次:
建筑面积: ㎡ 分户检验时间:200 年 月 日
注:检验人员应具备应有的资格,职务、职称填写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施工单位公司质量负责人、项目经理、质检员、施工员、技术员,监理单位总监、总监代表、监理工程师等(建设单位其它人员可填写职称),并填写相应的证号。本表由监理单位汇总。
建设单位(章) 监理单位(章) 施工单位(章) 项目负责人: 总监理工程师: 项目经理:
附表4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表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方案记录表
附:住宅平面图(明确标注所选检查点)。 注:以上房间检查内容可以单项或多项组合。 建设单位:(公章) 单位(项目)负责人:
监理单位:(公章) 总监: 年 月 日
施工单位:(公章) 单位负责人:
住宅(小区)智能化分项工程质量检验记录表(Ⅳ)
附表7
室内地面、墙面、顶棚抹灰、门窗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表
注:表格中的质量条款参照相关施工检验规范。
附表8
室内净高、净开间尺寸抽测表
注:1、偏差为实测值与推算值之差的绝对值;极差为实测值中最大值与最小值之差,抽测不合格点数据在表内用红笔圈出。 2、室内每户为一个检查单元,每个检查单元填写本表一张,检查完毕及时签字;本表一式三份,建设(监理)、施工、住户(《住宅工程质量保证书》的附件)各一份。
防水工程、公共部位分户检验质量记录表
注:表格中的质量条款参照相关施工检验规范。
注:表格中的质量条款参照相关施工检验规范。
注:备注栏中填写存在问题不符合的检验依据条款 建设单位: 监理单位: 设计单位: 施工单位:
住宅分户检验合格标识
附件13
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汇总表
1、本表是在建设单位组织分户检验并形成了完整的《住宅工程质量分户检验记录》的基础上进行汇总填写,相关单位及人员签章,公章为法人章。 2、本表一式四份,建设、设计、监理、施工单位各一份。
3、每幢住宅工程应有房(户)号立面分布图和地下室检查单元示意图,作为本表的附件。 4、检验结论包括合格或不合格,对分户检验过程质量情况也可做必要的描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