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最美机关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关于开展“最美机关党员”评选活动的通知
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直属党支部:
为巩固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成果,全面展现新时期共产党人的良好形象和精神风貌,充分发挥先进典型的示范引领作用,努力在全社会形成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热潮,经研究,决定在县直机关组织开展“最美机关党员”评选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以建设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为根本,以推动经济社会科学发展为目标,以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建设为重点,广泛发动党员群众推荐和学习身边的“最美共产党员”,通过先进人物的感召力和感染力,引领广大党员争做美丽XX的建设者、社会主义道德的示范者、诚信风尚的引领、公平正义的维护者,以实际行动彰显共产党人的人格力量,为推进“廊桥国家公园”建设提供强大的思想道德保证。
二、评选范围及条件
(一)评选范围
党组织关系在县直机关基层党组织的党员(县委管理的党员领导干部、参加工作时间不满3年的党员及预备党员不参加评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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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评选条件
1、思想作风正。具有坚定的理想信念和良好的道德品行,模范履行党章规定的义务,自觉为党的纲领而努力奋斗,带头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带头遵纪守法、弘扬正气,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敢于同不良风气、违纪违法行为作斗争。
2、联系群众多。牢记党的宗旨,心系群众,积极帮助群众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群众正当权益,带头做好联系服务群众工作,坚持为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3、工作业绩优。具有强烈的责任心和责任感,刻苦钻研业务知识,熟练掌握岗位技能,履职尽责,爱岗敬业,勤奋工作,开拓创新,在本职岗位上业务精湛、成绩显著,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以及“五水共治”、“三改一拆”、“无违建县”创建等重点工作中先锋模范作用突出。
4、群众口碑好。用自身实际行动,全心全意为群众服务,辐射党员的正能量,赢得群众的好口碑。服务群众主动热情、耐心周到,在党员和群众中具有良好形象。
5、“一票否决”无。党员有违反《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规定的,违反计划生育、参与非法组织等情况的,实行“一票否决”,取消评选资格。
三、评选办法
1、由县直各单位党委(党组)推荐,填写推荐表,在本单位公示后,报送县直机关工委办公室(纸质一份、电子文稿一份,- 2 -
邮箱: )。
2、“最美机关党员”评审委员会根据推荐参评对象表彰情况及主要事迹择优确定20名“最美机关党员”候选人。
3、“最美机关党员”候选人报县纪委、综治、信访、计生、安监等部门进行“一票否决”审核。
4、对遴选确定的“最美机关党员”候选人,在XX新闻网上公示7日,接收社会评议。
5、“最美机关党员”评审委员会对“最美机关党员”候选人员进行投票选举,确定10名“最美机关党员”。
6、报县委常委会研究确定该10名人选,授予“最美机关党员”称号。
四、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各单位要高度重视,充分认识评选工作意义,作出周密部署,切实把评选工作抓实抓好,把这次评选活动作为推动党员素质提升、加强党员队伍建设的有效抓手,使评选过程,成为学习先进、崇尚先进、争当先进的过程。
2、坚持面向基层。评选工作要充分体现群众性,立足基层单位,要坚持标准,严格把关,要发扬民主、增强透明度,要采取自上而下,自下而上的办法反复筛选,真正把民意基础好、群众认同度高、社会影响大、具有代表性的优秀党员推荐和评选出来,使广大党员和群众在参与中受到教育、得到提高。
3、加大宣传力度。要把宣传工作贯穿评选活动始终,充分 - 3 -
利用各种宣传渠道,引导广大党员履职尽责创先进、立足岗位争优秀,形成“把简单事做到最好就是不简单,把平凡事干到极致就是不平凡”的鲜明导向,营造社会广泛关注、党员积极支持、群众踊跃参与的浓厚氛围。
4、各单位将推荐情况于5月16日前报送机关党工委办公室。
附件:“最美机关党员”推荐和审批表
中共XX县直属机关工作委员会 2015年4月 日 - 4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