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应急灯
第五届大学生创新创意作品大赛
专利申请书
作品名称 新型应急灯 负 责 人 王程博 学 院 航海学院 专业班级 航海技术12级英语三班 联系电话 [1**********] 电子邮箱 [email protected]
指导教师 所在学院
联系电话
大学生科技创新中心 申请日期: 2013年 10月 23日
1
2
3.发明内容(清楚、客观地写明以下内容)
(1)要解决的技术问题:发明或者实用新型所要解决的技术问题,是指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要解决的现有技术中存在的技术问题。
(2)技术方案:清楚、完整地描述发明或者实用新型解决其技术问题所采取的技术方案的技术特征。 (3)有益效果:也就是本专利的优点是什么?
通常,有益效果可以由产率、质量、精度和效率的提高,能耗、原材料、工序的节省,加工、操作、控制、使用的简便,环境污染的治理或者根治,以及有用性能的出现等方面反映出来。
机械、电气领域中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有益效果,在某些情况下,可以结合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结构特征和作用方式进行说明。化学领域中的发明,在大多数情况下,借助于实验数据来说明。
1、电池充电电路
外电源经Q2,Q6,R8,D10对电池进行恒流充电。当有外电源供电时,充电电流经R8,D10向电池充电,且使充电指示灯D12点亮。 2、灯控制电路
由Q3,仍、Q5、Q7和键K,G构成,在无市电时,按一下K(开)键,Q5饱和导通,Q5的集电极电流通过R12使Q7维持导通;D11反向击穿工作在稳压状态,Q5的集电极电压给Q3Q4提供偏置使其导通,点亮L1、L2。当按一下G(关)键时,Q7截止,撤除了Q5导通条件,灯关闭。
当有市电供电时,外电源经D9使D7反向截止,Q5无法导通,键K和G都不能控制灯Ll,L2的开和关。停电后二极管D7负极电位变为零,使其瞬间正向导通,Q5饱和导通,构成点灯电路条件,L1、L2点亮。来一电后D7负极电位变高又反向截止,Q5截止,灯灭(起到自动控制的作用)。点灯控制电路中D7、Q7通过R6工作在临界状态,开关键K,G只起到触发作用。 3、试验电路
当按住试验按键S不放时,Ql截止,D7负极电位变低而正偏导通,使Q5导通满足点灯条件,使L1、L2点亮。松开S键灯随即熄灭。试验电路的作用是测试点灯电路是否芷常。 4、电源电路
220V交流经变压器变压,整流滤波,由Ql集电极输出4.6V的[1]直流电压。主要提供给充电电路给电池充电。并经R9使D14发光指示。 5.k障显示电路由D13,Q8,R17和D11组成故障指示电路,如果外电源电压过高使Q8D13点亮压故障。
3
5
(此页无需打印)
我国专利的种类
专利的种类在不同的国家有不同规定,在我国专利法中规定有: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在香港专利法中规定有:标准专利、短期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在部分发达国家中分类:发明专利和外观设计专利。
发明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二款对发明的定义是:“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
所谓产品是指工业上能够制造的各种新制品,包括有一定形状和结构的固体、液体、气体之类的物品。所谓方法是指对原料进行加工,制成各种产品的方法。发明专利并不要求它是经过实践证明可以直接应用于工业生产的技术成果,它可以是一项解决技术问题的方案或是一种构思,具有在工业上应用的可能性,但这也不能将这种技术方案或构思与单纯地提出课题、设想相混同,因单纯地课题、设想不具备工业上应用地可能性。
发明是指对产品、方法或者其改进所提出的新的技术方案,主要体现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取得专利的发明又分为产品发明(如机器、仪器设备、用具)和方法发明(制造方法)两大类。
实用新型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三款对实用新型的定义是:“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同发明一样,实用新型保护的也是一个技术方案。但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范围较窄,它只保护有一定形状或结构的新产品,不保护方法以及没有固定形状的物质。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更注重实用性,其技术水平较发明而言,要低一些,多数国家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都是比较简单的、改进性的技术发明,可以称为"小发明"。
实用新型是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授予实用新型专利不需经过实质审查,手续比较简便,费用较低,因此,关于日用品、机械、电器等方面的有形产品的小发明,比较适用于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
我国《专利法》第二条第四款对外观设计的定义是:“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并在《专利法》第二十三条对其授权条件进行了规定,“授予专利权的外观设计,应当不属于现有设计;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外观设计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的专利文件中。”,相对于以前的专利法,最新修改的专利法对外观设计的要求提高了。
外观设计与发明、实用新型有着明显的区别,外观设计注重的是设计人对一项产品的外观所作出的富于艺术性、具有美感的创造,但这种具有艺术性的创造,不是单纯的工艺品,它必须具有能够为产业上所应用的实用性。外观设计专利实质上是保护美术思想的,而发明专利和实用新型专利保护的是技术思想;虽然外观设计和实用新型与产品的形状有关,但两者的目的却不相同,前者的目的在于使产品形状产生美感,而后者的目的在于使具有形态的产品能够解决某一技术问题。例如一把雨伞,若它的形状、图案、色彩相当美观,那么应申请外观设计专利,如果雨伞的伞柄、伞骨、伞头结构设计精简合理,可以节省材料又有耐用的功能,那么应申请实用新型专利。
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作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专利的保护对象,是产品的装饰性或艺术性外表设计,这种设计可以是平面图案,也可以是立体造型,更常见的是这二者的结合,授予外观设计专利的主要条件是新颖性。
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