乡镇2012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XX镇2012年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为深入推进我镇行政效能监察工作,严肃各项工作制度,强化效能监督,促进工作行为标准化、规范化,建立依法行政、公正廉洁的行政管理体系,结合镇实际,特制定行政效能监察工作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十七届六中和中纪委十七届七次全会精神,紧紧围绕省委“两加一推”主基调和市委构建“两带两圈产业体系,推进“六个新跨越”发展战略,认真按照县委、政府提出的“奋力赶超、全面提速,奋力跨越、全面提升”的发展战略,扎实开展行政效能监察,切实加大行政效能问责力度,坚决整治行政不作为、乱作为、慢作为、执行不力和效能低下等突出问题,推动各单位、部门加强作风建设,促进全镇干部职工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提高行政效能,保证政令畅通。
二、工作原则
坚持时限管理、层级管理、结果评判、从重追责、教育与惩处、监督检查与改进工作相结合的原则。
三、监察对象
全体机关、事业单位干部职工,村、社区全体干部。
四、监察内容
(一)镇人大、政府工作报告决定事项执行情况;
(二)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
(三)镇党委书记、镇长交办的重大事项执行情况;
(四)中央、省、市、县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
(五)乱作为、不作为、慢作为、违规执法、粗暴执法、机械执法等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
五、监察措施
采取常规监察、专项监察、跟踪监察等方式,对全镇重大项目建设、重大事项执行情况进行监察;进一步拓宽效能监察投诉渠道,对损害经济发展软环境的行为进行监察。镇效能监察督查督办组负责各项监察工作。
(一)常规监察
由镇效能监察督查督办组牵头落实各项常规监察工作,采取查看资料、明查暗访、现场督查、督察通报、挂牌督办等方式。责任单位按时向镇效能监察办报送有关工作的完成情况。
1.月督查、月通报。由督查督办组将镇人大、政府工作报告决定事项执行情况;镇党委会研究决定的重大事项的执行情况;镇党委书记、镇长交办的重大事项执行情况;中央、省、市、县重大项目建设完成情况;重大招商引资项目纳入常规监察事项,开展督查督办。由督查督办组收集总结交办公室每月月底根据督查工作情况,在次月10日前全镇通报督查情况。
2.作风监察。由督查督办组加强对重点部门、重点行业、重点岗位的效能监察,每月抽取一定数量的重点岗位、部门进行督查,着力整治“不在状态”、“中梗阻”、“全局观念淡薄”的问题,督查结束后及时形成书面报告报镇效能监察办领导。
3.多渠道监督。拓宽效能监察投诉渠道,开通效能监察7950010投诉热线,受理效能投诉。加大投诉案件调查处理工作力度,对影响和干扰重点建设项目以及因工作效能等问题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典型案件要及时处理。认真做好投诉案件梳理和分析工作,对投诉相对集中的共性问题,要及时与有关部门研究制定对策和办法,力求从根本上解决问题。要不断拓展行政效能投诉案件来源渠道,进一步解决一些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以及推诿扯皮、滥用职权、玩忽职守等问题,并加强对投诉办理情况的督查,对办理不力、敷衍塞责的,要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建立健全效能投诉件处理、反馈和重要投诉件督办跟踪回访制度,并开展好日常工作。
(二)跟踪监察
由督查督办组对镇党委、政府确定的重大项目建设和重大招商引资项目实行全程跟踪监察,采取现场督查、召开协调会等方式对项目的签约、审批、开工、竣工等环节进行监察,确保项目进度,并形成书面报告报镇党委、政府领导。
六、责任追究
由镇效能监察办督查督办组牵头开展效能监察责任追究工作。
(一)问责。由督查督办组根据镇党委、政府领导交办,或综合组、督查督办组移交事项进行立案、问责。
(二)调查处理。由督查督办组牵头,在证据确凿充分的基础上,根据中央、省、市、县效能建设和效能监察相关规定提出处理建议报镇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审批。构成违纪的,按人事管理权限的相关规定,移送有管辖权的职能部门处理;涉嫌犯罪的,依法移
送司法机关处理。
(三)结案问责。最终处理结果交综合组存档备查。
七、严格落实行政效能问责制度,强化对监察效果运用
保持“强势严管、强力问责”态势,对效能督查和明察暗访中发现的问题,严格按照上级和县委、政府的规定进行效能问责,切实解决工作不负责任、乱作为等问题,重点围绕上级和县委、县政府重大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从严处理城镇建设项目中干部职工漫天要价、无理阻工、甚至暗中动员家人和相关人员阻工的行为。对造成损失大、危害大、影响大、社会关注度高的重大责任事故,对负有责任的领导干部实施严格的责任追究。同时,注重对督查结果和问责效果的运用,镇效能监察办牵头完成效能监察考核工作。对各部门(单位)违反规定的行为进行通报后,要跟踪督促整改落实,纳入对各部门(单位)的年度绩效目标管理考核,对个人的纳入干部职工个人年度考核和并装入个人档案,进一步强化警示教育作用,增强干部的责任意识,提高工作效率,推进依法行政、从严治政。
八、工作要求
(一)开展效能监察要坚持实事求是、严格公正的原则,严格按照有关规定,做到公开、公正、公平。开展效能监察工作过程必须有文字资料记录。
(二)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各村(社区)、各单位要把效能监察提上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精心组织,明确单位内部运行环节和岗位的工作标准、工作要求,注意研究管理上的薄弱环节,改进办事程序,推动建立科学、合理、高效的部门工作程序和办事方
法,加快内部事务处理的运转速度。
(三)镇效能监察领导组办公室要强化对效能的监督检查,促进各单位各项制度的落实,提高工作效率,降低运行成本。
(四)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干扰、阻挠责任追究的调查处理,不得打击、报复、陷害投诉人、检举人、控告人、证人、调查人及其相关人员,否则,一经查实,从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