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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与《瓦斯检查工》相关的范文

  • 01-15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 矿井瓦斯检查制度 第一条 每班瓦斯员检查的次数: 按规定,所有采掘工作面和主要机电硐室每班至少检查三次,不生产的工作面至少检查一次,个别瓦斯涌出量较大的工作地点必 须有专人负责巡回检查。 第二条 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制度: 1、瓦斯员按巡回检查图表规定的地点、时间、内容检查,要求每次巡回检查时间不超过1小时,检查时间误差不超过20分钟,不 得漏过一个地点。 2、检查的内容 ...

  • 10-03 主扇(局扇)停风停电撤人制度
  • 主扇(局扇)停风停电撤人制度 第一条 组织机构及人员分工情况: 1、成立领导组 组 长:技术矿长 副组长:机电矿长生产矿长安全矿长调度主任 通风副矿长通风副总 成 员:各科室、队组全体人员 下设办公室:矿通风科,通风副总兼任办公室主任。 2、职责分工: (1)技术矿长王永峰担任总指挥,负责停送电及瓦斯排放全过程的总体指挥工作。 (2)生产矿长闫海平,安全矿长张建彪,机电矿长贾玉珍担任副总指挥,负责 ...

  • 05-07 煤矿"一通三防"实施细则
  •   第一章  通风系统管理制度   第一条  各井必须建立完整、合理、稳定、可靠的通风系统,杜绝不符合规定的串联通风、扩散通风、老塘通风。每一生产水平和每一采区都必须布置回风巷,实行分区通风。准备采区,必须在采区构成通风系统后,方可开掘其它巷道;切眼在未形成全风压通风系统前不得进行扩帮和安装;   改变全矿井通风系统时,必须编制通风设计及安全措施,报集团公司审批。改变一翼或采区的通风系统时,必须报 ...

  • 06-04 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
  • 瓦斯检查员操作规程 一、安全规定: 1、必须按规定对煤矿井下采掘作业地点进行巡回瓦斯检查或专人定点检查。 2、瓦斯检查地点的设置、瓦斯检查次数、检查周期、瓦斯检查方式,由技术矿长确定,瓦斯检查员要严格按照确定的地点、次 数、检查方式进行检查,严禁空班漏检和假检。 3、采煤工作面需测定甲烷和二氧化碳的地点有: (1)工作面进风流(指进风顺槽至工作面煤壁线以外的风流。) (2)工作面风流(指距煤壁、顶 ...

  • 02-14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 瓦斯排放管理制度 1、瓦斯排放的安全技术措施 凡因停电、停风或其它原因造成瓦斯操作积聚的,必须制定排放瓦斯安全技术措施。排放瓦斯主要安全技术措施包括以下内容: (1)措施要有编制人、审批人的签字或盖章,编制措施由通风部门负责,措施应包括瓦斯积聚地点、时间、积存量、排放时间、排放方法、排除瓦斯控制浓度的要求、停电撤人范围、现场负责人分工等。措施要经矿通风部门、安监部门、机电部门、调度室以及救护等部门 ...

  • 04-04 瓦斯管理的规定
  • 瓦斯管理的规定 1、瓦斯检查员必须持证上岗,否则扣除当班工资。瓦斯检查执行巡回检查和专人负责相结合,高瓦斯地区瓦斯检查执行专人负责制,低瓦斯地区实行巡回检查制。 检查地点:所有采掘工作面、硐室总回风道以及矿认为需要检查点。 检查次数:低瓦斯地区采掘工作面每班不少于2次,高瓦斯地区采掘工作面每班不少于3次,硐室每班检查一次,无人作业的工作面每班至少检查一次。 检查内容:沼气、二氧化碳浓度、温度。 2 ...

  • 10-19 矿长瓦斯防治职责
  • 矿长瓦斯防治职责 一、矿长是本矿防治瓦斯事故的第一责任者,对本单位的瓦斯治理工作负全面责任。 二、认真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和《柳林县煤矿通风瓦斯管理实施细则》的规定。审定、颁发本单位的瓦斯治理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审定瓦斯治理安全生产计划。 三、定期检查、指导防治瓦斯工作,解决瓦斯治理所需人力、财力、物力,保证瓦斯治理工作的实施。 四、经常深入井下,了解掌握瓦斯治理情况,解决瓦斯治理工作中的重大问 ...

  • 12-01 专用排瓦斯巷管理制度
  • 专用排瓦斯巷管理制度 第一条 管理标准 (一)无电器设备。 (二)支护完好,无片帮,冒顶现象。 (三)无积尘、无积水。 (四)管路排放整齐、无漏气。 (五)瓦斯浓度不得超过2.5%,无超限现象。 (六)瓦斯传感器断电灵敏可靠。 (七)尾巷全长必须保证0.5m/s以上风速。 (八)实行专人负责管理。 第二条 瓦斯管理 (一)瓦斯检查 1、专用排瓦斯巷浓度低于2.5%时,通风专业人员方可进入专用排瓦斯 ...

  • 07-30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 瓦斯抽放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执行《煤矿安全规程》中有关瓦斯抽放的各项规定,认真落实《矿井瓦斯抽放管理规定》,加强瓦斯抽放管理,提高抽放效果,防止瓦斯事故,保证矿井安全生产,特制定《山西柳林鑫飞贺昌煤业有限公司矿井瓦斯抽放管理制度》(以下简称《制度》)。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贺昌煤矿矿井基建技改时期及投入煤炭生产时期。第三条贺昌煤矿安监站、通风科负责对本《制度》的贯彻施行进行监督、检 ...

  • 05-28 瓦斯队考核细则
  • 瓦斯队考核细则 第一条 纪律方面: 1、瓦斯员必须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迟到一次罚款10元(当日兑现),具体上班时间,早班7:00,中班3:00,零班11:00,最迟不得超过10分钟。 2、有事必须履行请假手续,不得无故旷工,旷工一次罚款20元。 3、瓦斯员必须坚守岗位,不得溜岗、串岗、睡觉、做与工作无关的事情,更不得无事进变电站。否则,视其情节,罚款20-200元。 4、瓦斯员必须严格执行现场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