实习生合同
实
方:壹星国际文化传媒(北京)有限公司 方:习 生 协 议 甲 乙
甲方(用人单位)
名称: 壹星国际文化传(北京)有限公司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麦子店街53号曼宁国际中心4层 法定代表人:王欣嘉
联系电话:[1**********]0
乙方(实习生)
姓名:年龄:
性别: 民族:
身份证号码:
户口所在地:
现居住地:
联系电话:
学生所在学校:
所学专业:
毕业时间:
紧急联系人及电话:
在劳动保障行政部门的备案号:
为明确实习学生与实习单位的责任与义务,根据《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及有关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签订本协议。
第一条 协议期限
本协议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条 实习岗位
甲方按乙方实习内容及要求,安排在________岗位实习,乙方应按学校的教学内容及实习要求,努力完成实习任务。
第三条 实习报酬或实习补助
依照按劳取酬的原则,按甲方现行制度确定实习生的实习津贴。具体支付方法如下:实习津贴 : 元/天。实习津贴: 根据实习生在岗工作表现,以现金形式发放。
第四条 工作时间及休息休假
1、甲方实行每日8小时工作制,保证乙方按照国家和本市有关规定享受各种休息、休假。
2、甲乙双方具体约定:如有项目需要,本着自愿原则加班。
第五条 保险福利待遇
1、由于乙方还是在校学生,甲方需为实习学生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卫生的工作环境,保证其在人身安全不受危害的环境条件下工作;
2、甲方应对乙方进行安全教育和岗位技能培训,实习学生不得从事特种作业;
3、甲方根据实习学生岗位实际情况,按国家规定向其提供必需的劳动防护用品;
4、实习学生患职业病、工伤事故的按《工伤保险条例》规定执行。
第六条本协议的解除、变更、终止
1、经甲乙双方协商同意,本协议可以变更或解除。
2、乙方在本合同履行期间可以在说明原因的情况下向甲方提出终止实习合同,但必须提前7 天通知甲方,并作好工作交接,否则应承担相关责任。
3、实习期间,甲方如发现乙方对甲方项目造成损失或乙方无法达到项目要求的,可以向乙方提出终止实习,在为实习生履行实习津贴支付手续后,解除本合同。
第七条 甲乙双方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先经企业调解委员会或实习学生所在学校进行调解,调解未成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程序办理。
第八条 法律效力
本协议正本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经甲乙双方签字后生效。
甲方(签章) 乙方(签字):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签字或盖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