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实践与思考
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实践与思考
[摘 要] 临沂市作为山东省农村新型金融改革的先行市, 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经营规范, 弥补了农村金融机构在支农资金上的不足, 促进了区域经济发展。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存在发展前景不明晰、融资难、风险防范能力低等问题, 只有加大政策支持力度, 拓宽融资渠道提高风险防范能力, 才能更好地解决农村金融抑制问题。
[关键词] 临沂市; 新型; 农村合作金融
农村金融是现代农业经济的核心, 解决“三农”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 离不开农村金融的支持, 而农村金融问题一直被视为中国金融改革中最难的问题, 引起政府和社会的广泛关注。本文通过对山东省临沂市新型农村合作金融试点情况进行调研, 分析新型农村合作金融发展过程中存在的问题, 探讨完善对策, 以期对推动农村金融改革、解决农村金融供给不足的问题、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提供参考。
一、临沂市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的现状
临沂是山东省农村新型金融改革的先行市, 山东省首家农村资金互助社——沂水县姚店子镇聚福源农村资金互助社在2008年3月26日正式挂牌营业。目前, 股东已由刚成立时的48户, 发展到100户左右, 股本由原来的53.7万元扩增到170万元以上,2008年末实现账面利润5.77万元。2008年11月16日, 作为山东省第一批小额贷款公司试点的临沂市罗庄区江泉小额贷款股份有限公司开业。目前已为罗庄区52家中小企业提供贷款支持, 运作资金达1.57亿元。
到目前为止, 临沂市有1家经银监会和政府部门批准成立、具有金融经营许可证的农村资金互助社, 另外有3家小额贷款公司。新型农村合作金融组织的建立, 为临沂市的农村金融体制改革掀开了新的一页, 对发展当地的农村经济、缓解农民的融资难问题作出了有益的尝试。
(一) 政府把握政策导向, 审慎灵活监管, 助推新型农村金融合作组织的发展
在银监会调整放宽农村地区银行业机构准入政策以来, 临沂地方政府及时组织有关人员围绕农村金融供给与需求等课题, 多次深入各县区进行认真调研, 明确了试点工作思路。为提高已成立的新型农村合作金融风险防控能力, 维护其发展信心, 临沂银监分局坚持审慎灵活监管, 努力为新型农村合作金融机构营造良好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