蔬菜购销合同(1)
绿色蔬菜
购 销 合 同
需方单位: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简称甲方; 供方单位:赵县永安蔬菜种植专业合作社 ,以下简称乙方。 经甲乙双方充分协商,特订立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第一条、 合同标的、规格/单位、单价、数量及金额
第二条 账期及结算方式
依据销售需求经双方协商乙方为甲方提供 一周 结算账期,最长不得超过15天,支付方式为转账。 第三条 质量及包装 按国家行业标准执行。 第四条 产品的交付
由乙方负责将产品运送至甲方单位并承担运费。 第五条 产品的交货期限
。
第六条 对产品提出异议的时间和办法
1、甲方在收到乙方产品后,应当天当场验收,如果发现产品的规格、质量、数量等不符合约定,应当场提出书面异议。未验收或未当场提出书面异议的,视为验收合格。
2、如乙方交货后,经甲方当场验收,提出质量、规格等书面异议,经乙方确认异议成立的,甲方不得拒收。甲方同意利用的,按质论价;不同意利用的,乙方及时采取更换等补救措施。 第七条 违约责任
单方擅自解除合同的,应向对方支付合同总货款的百分之三十作为违约金。 第八条 不可抗力
甲乙双方的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不能履行合同时,应及时向对方通报不能履行或不能完全履行的理由,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乙方如果由于不可抗力造成产品质量不符合合同规定的,不以违约论。对这些产品的处理办法,双方协商解决。 第九条 其它约定
1、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
2、合同如有未尽事宜,须经双方共同协商,作出补充规定,补充规定与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购货单位(甲方):________(公章) 供货单位(乙方):______(公章)
代理人: 代理人: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