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
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
管理和使用
近年来,通过第一、二轮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建设,全县村级组织活动场所面积均达到90㎡以上,使党员干部培训、村民集中议事、文体活动开展的环境不断优化。但县委党建办在前期调研、督查中发现,少数村级组织活动动场所管理和使用比较混乱,存在随意租赁给私人居住或从事商业活动,办公用品损坏或遗失,场所外墙乱涂乱画,内部管理制度不健全等现象。为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充分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综合作用,现就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加强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
各乡镇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主管单位,村级组织负责管理和使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名义侵占,不得随意处臵或挪作他用。未经批准,村级组织无权出售、出租和抵押。建筑面积低于150㎡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严禁出租;面积大于150㎡且除去租赁部分后村级组织使用面积不低于120㎡的村组织活动场所,确需出租的,须经县委党建办同意。严禁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外墙乱涂乱画,影响外观形象。村级组织要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公共财产按规定统一清理、登记造册,建帐建档,安排专人进行维护和管理,防止损坏、盗窃事件发生。对有意损坏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及其设施的行为要及时制止,造成损失的依法赔偿。要统一设臵“五室一站三栏”,即村“两委”办公室、党员活动室、计划生育服务室、阅览室,流动党员管理站以及党务、村务财务公开栏和科普宣传栏。通过整合资源,采用多种方式添臵配套设施。同时,注重抓好室外场地硬化、绿化和院墙等附属设施建设,统筹考虑配套医疗卫生、文体娱乐、科技教育等公共服务。要建立健全重大情况报告和使用情况登记制度,实行村干部8小时坐班和节假日轮流值班制度,确保群众能“找得到人,办得成事”。
二、进一步发挥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作用和功能
要定期组织党员集中开会、学习培训,收看远程教育知识和党员电教片,积极开展“三会一课”活动,提高党员思想政治素质。依托阵地开展各项活动,切实加强对农村党员的教育、管理、服务和监督,严格党的组织生活,不断提升村级组织党建工作的经常化、制度化、规范化水平。通过开办农民夜校、举办农村实用技术讲座、开展现代远程教育等办法,积极推进农村党员创业技能培训。定期发布科技致富、防灾治病、外出务工等信息,为村民群众提供及时便利的信息服务。定期公开党务、村务和财务,增强村级工作透明度。经常将图书室、远教室、文娱活动室等文化活动设施向党员群众开放,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倡导积极健康的生活方式。要不断规范便民利民服务站,实行全程无偿代理服务,及时为农民群众提供计划生育、劳务输出、合作医疗等各项服务,方便群众办事。
三、进一步强化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责任
村级党组织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和使用的责任主体,村党支部书记、村委会主任是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的具体责任人。各乡镇要切实加强对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管理使用工作的统筹协调,将其纳入农村基层组织建设的重要考核指标,定期对进行检查,不断提升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管理和使用工作水平。要严格责任追究制,对擅自改变场所房屋结构、使用功能和资产属性,私自买卖、租赁、抵押、挪用、侵占村级组织活动场所,故意损坏和破坏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用品和设施,或利用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从事违法违纪行为的,各乡镇要责令纠正或提请有关部门依纪、依法处理。对因换届或人员调整变动,拒不办理村级组织活动场所交接手续,或对履行监管职责不力,导致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资产流失、被盗或资金被挪用的,要追究有关责任人的责任,视其情节直至给予党纪政纪处分或移交司法机关处理。村级组织要负责对本村的村级组织活动场所进行日常的维修、维护,指派专人做好村级组织活动场所的供电、供水、防火、防盗和卫生保洁等日常管理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