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农村土地股份制"?
什么是“农村土地股份制”?
老杨家的村里就要实施新的股份制土地改革,但村里大多数人对于改革存在抵触心理,老杨无奈四处寻求帮助。鉴于此,小编特意搜集了相关资料,为大家讲解什么是“农村土地股份制”。
一、概念
农村土地股份制是在不改变土地产权的前提下,以土地使用权或承包权为主入股,实行集约化经营而获取物质利益的经营制度。
二、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制的必要性
第一,有利于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农村生产力的发展是社会的进步,随着科学技术的发展,农村生产力将越来越呈现出新的特点,使得农村一家一户分散经营的方式将越来越不适应,也就是说会阻碍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以必须改革。而股份制是将分散经营变为集中经营的重要纽带。
第二,有利于农业产业化。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根本要求是建立统一的大市场,统一品种、统一标准、统一质量、统一配送才能形成规模效益,特别是加入WTO后,中国的农业要参与国际市场,必须形成特色与规模。而现行的生产责任制显然不适应,而通过土地股份制的形式就可以弥补这个缺陷。 第三,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随着农村生产力的发展和农村土地股份制的推进,农村容纳的劳动力将越来越少,大量农村劳动力将参与非农产业,与城市的劳动力平等竞争,将有利于统筹城乡发展。
第四,有利于吸引生产要素入股。农村土地股份制显然主要是土地入股,但也不排除其他生产要素入股,如资金入股、技术入股、管理入股。农村土地股份制将大大地顺应了这一趋势,特别是中国绿色农业的发展,将大量的生产要素吸纳到农村,为农村服务。
第五,有利于壮大集体经济。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制后,可按股份制的章程提取一部分作为村级集体经济,也可将集体经济参股分红,这对于壮大集体经济、巩固基层政权、提高基层党组织的执政能力都具有重要意义。集体经济壮大了,对于农村养老、文化教育、农村医保事业都必将起到极大的促进作用。
三、逐步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制的可行性
第一,具有可操作性。由于农村土地股份制入股形式比较单一,不象国有企
业那么复杂,可按户(每户占若干股)入股,制定章程,按股分红,村支部书记或村委主任任董事长。值得注意的是其他生产要素入股的总量不能过大,以求村集体的总体控制能力得到保障。
第二,与农村土地承包期再延长30年不矛盾。农民对土地的承包期受法律保护,是农村政策的基石。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制后,农民对土地承包的性质、数量、期限都不变,也没有必要变,只是承包的具体地块不便确定,何况目前承包的地块每隔几年也要进行调整。
第三,逐步推进。因为受客观条件的限制,实行农村土地股份制必须在自愿的前提下进行,可在经济条件较好的村先进行试点,进行典型示范,总结经验,逐步推进。
四、总结
此项改革在理论上有着显著优势,避免了人力、物力、财力的浪费同时使得
二、三线产业有了更充足的劳动力,使得资源更加合理的分配利用。但同时,农村土地股份合作制在实行中往往结果并不如预期的那么好,希望有关部门能更加关注农民的利益,不仅仅是给那么微薄的一点分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