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20峰会交通管制范围有哪些?杭州g20峰会交通管制内容详解
导语:7月26日,交通运输部部长、部安委会主任杨传堂要求要扎实做好G20峰会等重点时段交通运输安全保障。随着杭州G20峰会开幕的时间越来越近,杭州在交通管制内容方面都开始逐渐落实,下面就一起来看看杭州g20峰会交通管制内容详解吧~
杭州G20峰会交通管制措施有哪些?
G20峰会期间将采取“三限”措施:
1)限时:“在峰会活动的相关时间内,要采取交通管制的措施”;
2)“限量”:在峰会期间,公安交警部门会对交通流量采取一定的限制措施;
3)“限行”,在峰会召开的主要区域,公安交警部门会采取限行措施。
g20峰会交通管制范围有哪些?
暂未公布。“三限”具体措施最迟将在G20峰会前一周公布,小编将会第一时间更新。
相关消息:杭州G20模拟演练交通管制
据杭州公安消息,因G20杭州峰会模拟演练的需要,杭州公安交管部门将于7月26日(本周二)、7月27日(本周三)两天的部分时段,对杭州市部分道路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
7月26日(本周二)
具体时间:22时至次日凌晨4时。
涉及道路及临时管控措施:杭州市天目山路、紫荆花路、灵溪隧道、灵溪南路、灵隐路、龙井路、三台山路、虎跑路、九曜山隧道、莲花峰路、玉皇山路、玉皇山隧道、南复路、笤帚湾路、凤凰山脚路、万松岭路、中河南路、中河中路、平海路、中山中路、中山北路、环城北路合围区域内的道路,以及紫金港路、中河高架、复兴大桥、时代高架、江南大道等部分路段上,分时分段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届时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7月27日(本周三)
具体时间:14时30分至17时。
涉及道路及临时管控措施:杭州市南山路、孤山路等部分路段,分时分段采取临时交通管控措施,届时禁止机动车辆通行。
出行建议:
避开交通管控路段的出行线路有:
(一)城南、城北
1、环城东路、绍兴路;
2、建国路、东新路。
(二)过江
钱江七桥(之江大桥)、钱江三桥(西兴大桥)、庆春隧道。
(三)东西向
1、留石快速路;
2、德胜快速路、文一路;
3、文二路、潮王路;
4、文三路、文晖路;
5、滨文路、彩虹快速路、钱江七桥。
(四)城西进出城
1、留石快速路;
2、文二西路、文二路。
相关阅读:
杭州外地车限行规定
杭州外地车限行时间:时间:周一到周五,早高峰7∶00—9∶00,晚高峰16∶30—18∶30
杭州外地车限行区域:除了包括老的错峰限行区域外,还包括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具体如下所示:
1、浙A号牌机动车: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其中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和古墩路不含。
2、非浙A号牌机动车:上述“错峰限行”区域以及绕城高速合围区域内的其他高架道路(含匝道以及附属桥梁、隧道)。
杭州外地车限行规则:
1、浙A号牌机动车:在工作日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对应规则如下
星期一:1和9禁止通行;
星期二:2和8禁止通行;
星期三:3和7禁止通行;
星期四:4和6禁止通行;
星期五:5和0禁止通行。
2、非浙A号牌机动车:工作日期间实行机动车全号段禁行。
3、其他规定:因法定节假日而致双休日变更为工作日的,按对应工作日尾号实施“错峰限行”。
2016杭州限行时间
杭州错峰限行时间:
工作日的早高峰7时至9时,晚高峰下午16时30分至18时30分时段。
杭州限行尾号
机动车在工作日按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最后一位阿拉伯数字对应,在“错峰限行”区域内,按“错峰限行”时段禁止通行,对应的“错峰限行”机动车号牌(含临时号牌)末位数字分别为:
星期一为1和9 星期二为2和8 星期三为3和7 星期四为4和6星期五为5和0。杭州尾号限行时间
杭州交通限行范围
留祥路-石祥路-石桥路-秋涛路-复兴路-老复兴路-虎跑路-满觉陇路-五老峰隧道-吉庆山隧道-梅灵北路-九里松隧道-灵溪南路-灵溪隧道-西溪路-紫金港路-文一西路-古墩路构成的围合区域内所有道路以及高架桥和隧道
允许通行车辆
大型客车、公共汽(电)车、省际长途客运车辆以及客运出租汽车、城市快运车辆;军(武警)车、警车、消防车、救护车和工程抢险车以及其他法律法规规定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和车辆分道行驶限制的车辆。
杭州G20峰会安保措施有哪些
据杭州网报道,6月23日,浙江省人民政府发布了《浙江省人民政府关于对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采取临时性管理的决定》。
发布《决定》,是为确保G20杭州峰会顺利举行的重要措施。近年来,为确保大型活动安全,国内大型活动期间由当地人民政府发布类似通告已经成为常态。
适用范围:除建德市、淳安县外的杭州市各县(市、区);湖州市吴兴区、湖州市南浔区、德清县、安吉县;海宁市、桐乡市;绍兴市柯桥区、绍兴市越城区、诸暨市。
实施时间:9月1日至9月6日
适用内容:
轻型和超轻型飞机、轻型直升机、滑翔机、小型以下无人机、三角翼、滑翔伞、动力伞、热气球、飞艇、航空模型、无人驾驶自由气球、系留气球、孔明灯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
管理措施:
杭州市范围(除建德、淳安),除经批准用于电视转播、航拍、警务、应急救援、气象探测等活动外,所有小型航空器和空飘物禁止飞行。
对违反《决定》的飞行活动,由公安机关责令改正,并对单位处1万元以上3万元以下罚款,对个人处5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法律、法规、规章已有法律责任规定的,从其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