单体支柱大修合同(2014)
单体液压支柱大修合同
合同编号:2014年(修理) 号 甲方: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煤矿
乙方:泰安市科榜工贸有限公司(泰安众力达机械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依据合同法,本着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甲方提供单体支柱,委托乙方进行大修,双方一致同意达成如下协议条款:
一、检修内容:
1、清洗所有零部件。
2、更换所有安全阀垫、单向阀垫、卸载阀垫、导向环、密封圈防尘圈、皮碗防挤圈等。
3、更换所有磨损、损坏的零部件。表面锈蚀的活柱体要进行电镀修补或更换,锈蚀的油缸要电镀修补。
二、维修质量标准及要求
1、维修支柱应建立维修卡片,详细记录编号、维修日期、故障、维修内容、实验情况等。
2、维修后的支柱应按煤炭部颁维修标准做耐压试验,机械性能、密封部位等符合要求,并出示出厂检验合格证。
3、为便于掌握每批支柱在井下的使用情况及使用周期,要求每批维修的单体支柱必须变换粉刷为不同颜色的油漆。
4、单体支柱保修期为半年,保修期从井下使用之日算起,在保修期内发生质量缺陷的(如出现漏液、脱镀层、自动卸载等
问题),甲方有权退回,不合格者不付修理费,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乙方负责。
三、支柱运送
由乙方负责。
四、 维修价格及费用结算
单体支柱修理单价为260元/根, 含17℅的税,修理一批验收一批,交付使用一批。验收单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待保修期满后付款或以银行承兑汇票形式支付。
五、争议协商方式:
本合同执行合同法,在履行过程中发生争议,由双方当事人协商解决,也可由当地工商行政部门调解,协商或调解不成,依法向签订地法院起诉。
六、本合同解除的条件:非不可抗力因素不得解除。
七、生效及终止:本合同自签订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为一年。
八、本协议一式四份,甲方执三份,乙方执壹份。
九、本协议未尽事宜,由双方协商解决。
十、签订地点:甘肃靖远煤电股份有限公司大水头煤矿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负责人: 负责人:
代理人: 代理人: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