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安全月通知
修武县教育局
关于开展全县中小学、幼儿园“安全月”
活动的通知
各乡(镇)中心校、县直各学校、各民办学校:
今年9月份是全省中小学、幼儿园第7个“安全月”,根据河南省教育厅8月31日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市教育局要求,县教育局决定9月份在全县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安全月”活动。活动期间本着轰轰烈烈,扎扎实实的原则进行,活动形式力求全面,便于学生掌握,贴近生活。为切实搞好今年的“安全月”活动,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在抓好教育教学工作的同时,深入贯彻落实全国、省、市安全生产电视会议及安全生产各类文件精神,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责任重于泰山”的方针,强化安全防范措施、确保校园平安”。
二、活动内容与形式
1、认真开展活动。各中小学校、幼儿园首先组织广大教职工和学生集中学习教育部《中小学生安全事故处理办法》、《河南省中小学安全教育暂行规定》、《焦作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管理办法》以及县安委会、教育局、本校安全
工作规范、规章等。可采用适当集中时间的方式学习,也可以分段学习相关内容,还可以针对本地、本校比较突出的安全隐患选学相关内容。学习形式可以采取主题班会、队会、宣传版面、黑板报等,也可以结合典型案例,编排演出文艺节目,务求收到实效。
2、搞好演练活动。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本校实际,组织学生进行自护、自救、互救的演练活动,如火场逃生与救护、紧急疏散等,提高学生在各种危险情况下的实际应对能力。
3、完善安全预案。各中小学、幼儿园要结合学校实际,进一步完善安全应急预案。同时要利用演练的方式进一步验证应急预案的科学性,系统性,时效性。
4、排查安全隐患。各学校、幼儿园要重点对学校的教学用房、学生宿舍、食堂、厕所等学生集中的建筑物进行仔细排查,对于查出的隐患,能立即消除的,应立即消除,一时难以消除的,要坚决封闭停用,并拿出整改计划,限期整改。新学期已经开学,天气将逐渐转冷,是拥挤踩踏事故的多发季节。有寄宿生的学校,要充分考虑楼梯的疏散能力并加以改进;要保证楼道内以及楼层转向平台处照明设施完好,正常使用;要采取教师值班、错时下课等必要措施进行引导,坚决杜绝拥挤踩踏事故发生。
三、工作要求
1、各学校要充分认识“安全月”活动的重要性,做到认识到位、部署到位、措施到位,效果到位;要实行责任制,各中小学、幼儿园校(园)长是本校(园)“安全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同时也要具体明确各有关人员的责任,切实把这项工作落到实处。
2、各单位要精心筹划,周密安排,根据活动内容和要求,制定活动方案,列出详细的活动日程表。要在人力、物力、财力上保障活动的顺利开展。真正增强师生的安全意识,切实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提高我县中小学安全管理工作水平。
3、加强督促检查。各乡镇中心校都要组织督查组,加强对本辖区学校安全月活动的督导检查工作,逐一检查,不得遗漏,以促进“安全月”活动广泛深入开展。县教育局将组成督查组,抽查各校开展活动情况。检查单位将覆盖高中、初中、小学和幼儿园。对查出的安全隐患,县督查组将以书面形式通知被检查单位,并现场对安全隐患提出处理意见,限期整改。对限期整改的安全隐患,将一查到底,定期回访,直至问题彻底解决。
“安全月”活动结束后,各单位要写出活动总结,于9月30前报县教育局安全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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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一一年八月三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