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坑设计说明
总说明
一、工程概况
本工程位于路东侧。拟建八栋15~18层的住宅楼5栋,住宅楼采用框架剪力墙结构,拟采用锤击预应力管桩基础。设有一层地下室(即本设计所指的基坑)。基坑长约100米,宽约90m 。周长约370米,占地面积约9000平方米。现场地地面已初平,黄海高程为3.0m ~3.4m ,本工程采用相对标高,相对标高±0.00m 同建筑图。现按地下室底板面标高为-5.00米、基坑Ⅰ区承台较密,基坑开挖深度考虑到承台底,基坑开挖设计深度为6m ;基坑Ⅱ区承台较疏,且多为两桩台,局部承台较密处为非地下室承台,本设计考虑在基坑开挖范围内,该区基坑开挖设计深度为5m 。电梯井离基坑底较远,不考虑其开挖对基坑侧壁的影响,开挖电梯井时采用坑内自然放坡。塔吊建议设置在基坑中间位置,以减少塔吊开挖对基坑侧壁的影响。
基坑东南侧为民房,距离基坑底边线最近有13米;基坑西南侧为民房,距离基坑底边线最近有18米;基坑西北凤南路,距离基坑底边线最近有14米;基坑东北侧为甲方用地,现为空地。基坑靠凤南路一侧有地下管线分布:距离基坑顶边线约3.5米分布有一条供水管,埋深约1.2-1.5米;距离基坑顶边线约
5.5米分布有一条雨水管,埋深约0.7-1.0米;靠风南路东南侧距离基坑顶边线
约2.7米分布有一条高压电缆,埋深约1米;其他各侧无任何市政管线。
二、设计依据
1. 《公司
2. 《建筑基坑支护技术规程》 (JGJ120-99);
3. 《建筑基坑支护工程技术规程》 (DBJT/15-20-97); 4. 《混凝土结构设计规范》(GB50010-2002); 5. 《建筑结构荷载规范》(GB50009-2001); 6. 《岩土工程勘察规范》 (GB50021-2001); 7.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GB50007-2002);
8. 《建筑地基基础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2-2002); 9. 《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 10. 《建筑地基基础设计规范》 (DBJ15-31-2003);
11. 计算软件:理正深基坑支护结构设计软件 F-SPWV 5.3(北京理正软件研究院)。
三、工程地质及水文地质条件
(Ⅰ)工程地质条件
人工填土层(Qml )
①素填土:灰黄色,湿-饱和。以粘性土为主。厚度1.5m ~4.0m 。
冲积土
②-1粉砂:灰色,石英质,饱和,松散。含有少量淤泥,局部为中砂或粉土。厚度0.8m ~6.1m ,标贯击数11次,实测击数为3~8击,平均5击。②-2粉质粘土:棕红色,可塑,局部硬塑。少数钻孔可见。厚度3.8m ~
8.7m ,标贯击数6次,实测击数为8~11击,平均9击。
以下为残积土层或基岩,埋深对基坑支护结构影响不大,不细描述,详见勘查报告。
(Ⅱ)水文地质条件
地下水埋藏较浅,埋深1.0m ~1.4m 。场地位于珠江三角洲冲积平原区,地下水属孔隙潜水,主要赋存于冲积砂层,接受大气降水和临近地表水补给,以蒸发和渗流方式排泄,地下水和地表水有水力联系。
四、基坑支护设计参数及设计原则
(Ⅰ)基坑支护设计参数
1.本建筑基坑侧壁安全等级为二级,基坑侧壁重要性系数为
1.0;
2.坑顶标高Ⅰ区为-0.300米,Ⅱ区为±0.00m ,坑底标高Ⅰ区为-6.300米,Ⅱ区为为-5.000m ;
3.开挖深度及支护方式详见各区段剖面图;
4.地面超载取10kPa ,超载类型为均布荷载,出土口超载取一个50Kpa 的均布荷载;
5.坑内水位标高取坑底下1.0m ;坑外水位标高取坑顶下0.5m ; (Ⅱ) 基坑支护设计原则
1.基坑设计须符合国家和地方相关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规定,符合本工程现场、周边环境实际。
2. 根据场地工程地质条件和基坑周边环境情况,从安全、经济、可行、效率原则出发,优化设计,选出合理支护结构方案;
3.支护结构仅作为基坑施工的临时支护结构,从基坑开挖至土方回填完毕不宜超过1年;
4.支护结构平面布置应满足地下室边墙外界尺寸要求,且支护结构受力变形、施工误差等,在规范允许的范围内,不影响地下室的正常施工;深度应满足地下室净空要求。
五、基坑支护方案说明及技术经济对比论证
本建筑基坑周边环境简单,可用范围较大,综合考虑场地地质情况、基坑开挖深度、地下室的布置以及基坑周边建、构筑物分布情况,根据安全、经济、可行、效率的设计原则,拟采用大放坡开挖的方式进行基坑土方开挖。
六、地下、地面水处理方案
(Ⅰ) 地下水处理方案
为避免水位下降太大对周边施工环境的影响,拟对该基坑范围进行全封闭式截水,场地岩土工程及水文地质条件,拟整体采用一排φ600@400水泥土搅拌桩作截水帷幕,搅拌桩入土深度为6-9米;
(Ⅱ) 地面水处理方案
在基坑坑顶设置截水构和沉砂池,汇集地表水以避免其流入坑内。在基坑坑底设置排水沟,按约50米一个设置集水井,汇集坑壁岩土层渗进基坑里面的地下水和降入基坑内的雨水,并及时抽送到坑顶的沉砂池,经沉淀后排入市政下水管内。
七、场地分区及基坑支护方案
(Ⅰ) 场地分区
根据场地基坑边界区域的地质情况和地表地形情况,按照安全、经济、合理可行、效率的原则,对场地基坑支护区段分为两个区,3个小区段进行针对性设计(分区情况详见基坑支护平面布置图)。
(Ⅱ) 各区段基坑支护方案
1. Ⅰ区:标高-2.3米以上采用1:1.5放坡开挖;标高-2.3米以下采用1:
1.5放坡开挖(其中,BC 段第二级坡水平距离4米~15米),中间设置一个1米宽的平台,面挂钢丝网(φ0.7@30×30)抹C20细石砼护面,厚50mm 。
2. Ⅱ区:标高-2.0米以上采用1:1.5放坡开挖;标高-2.0米以下采用1:
1.3放坡开挖其中,BC 段第二级坡水平距离4米~15米),中间设置一个1米宽的平台,面挂钢丝网(φ0.7@30×30)抹C20细石砼护面,厚50mm 。
3. Ⅱ区出土口DE 段:坡率按1:6设置,坡面根据实际地质情况酌情铺
设30-50mm 厚砖渣。
八、基坑支护施工技术要求和注意事项
(Ⅰ)施工要求
为保证支护体系质量,应遵循下列顺序施工: 施工水泥土搅拌桩 → 设置坡顶截水沟 → 第一级坡土方开挖并护坡→ 第二级坡土方开挖并护坡 → 基坑施工结束。
在基坑施工时应遵守分层开挖的原则,严禁一次挖到底再护面。 基坑周边工程桩宜在搅拌桩施工前施工,以免挤压搅拌桩。 (Ⅱ)施工工艺及注意事项 (一)搅拌桩的施工工艺及注意事项
搅拌桩按下列顺序施工:桩位放线(必要时可开挖导槽)→ 施工机械就位 → 制备水泥浆 → 喷浆搅拌下沉至设计深度 → 喷浆提升 → 重复喷浆搅拌下沉至设计深度 → 再喷浆搅至孔口(即四搅四喷工艺) → 施工机械移位。
1、搅拌桩施工参数应符合下列要求:
a 、施工前,做工艺性试桩,以确定各项目施工技术参数,其中包括:水泥掺入比(不小于13%)、水灰比、外掺剂的配方、搅拌机的转速和提升速度、灰浆泵压力、输浆量等。
b 、施工时宜用流量泵控制输浆速度,输浆速度应保持常量。
c 、搅拌机机架安装就位应水平,搅拌桩的垂直度偏差不得超过1.0%,桩位偏差不得大于50mm ,成桩直径和桩长不得小于设计值。
2、搅拌桩施工中的注意事项:
a 、桩与桩搭接时间间隔不应大于24小时,如果间隔时间太长,搭接质量无保证时,应采取局部补桩或注浆措施。
b 、做好每根桩的施工记录,深度记录误差不应大于10mm ,时间记录误差
不应大于5秒。
(二)土方开挖注意事项及工程桩保护
a 、土方开挖的顺序、方法必须与设计工况一致,并遵循“分层分段开挖,及时护面,严禁超挖”的原则。
b 、基坑土方施工中基坑边堆置土方不应超过设计荷载,挖方时不应碰撞或损伤支护结构、排水设施。
c 、基坑土方施工中应对支护结构、周围环境进行观察和监测,如出现异常情况应及时处理、待恢复正常后方可继续施工。
d 、土方开挖过程中,应注意对已施工工程桩的保护:工程桩周边1米范围内土体,应采用人工挖除;工程桩采取随挖随锯,一般应保证桩头露出地面部分不超过1米
e 、基坑开挖至设计标高后应立即封闭,及时进行地下结构施工。
九、基坑监测
为确保基坑施工安全,必须做到信息化施工,在基坑施工开始至地下室完成至±0.00前,需对基坑支护结构进行监测,监测项目如下:
人工巡视。每天对基坑周边进行人工巡视,观测地表裂缝、建筑物裂缝、支护结构裂缝的出现和发展。
施工期间现场监测的时间间隔应符合《建筑基坑工程监测技术规范》(GB 50497-2009)中的规定。在基坑开挖影响范围之外设置水平位移及沉降观测基准点,在基坑支护施工前应测得稳定的初始值,且不应少于两次,在开挖卸载急剧阶段,间隔时间不应超过1天,其余情况下1~2天。此外逢暴雨后应加测一次,当变形变化速率较大时,应加密观测次数,当有事故征兆时,应连续观测。每次的监测结果应及时向业主、设计和监理单位如实报告,以确定和优化下一步的施工参数。
监测过程从基坑开挖到地下室施工完成到±0.000为止。 本基坑监测详见基坑监测点平面布置图。
十、施工应急方案
针对工程施工中以及在变形监测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分析事件特点及成
因,编制安全应急措施,提出处理方法。
1、当基坑周围道路发生严重开裂、下沉时,应立即组织人员紧急疏散,并立即进行加固处理,同时上报上级主管部门;
2、基坑开挖施工中,必须注意监测,发现位移、沉降有异常情况,必须分析现场情况,通知地质勘察和基坑设计单位共同处理;
3、如发现坑底变形较大,应及时在边壁打竖向锚管,并对坑底注浆加固; 4、土方开挖时加强观测,并与土方施工人员密切配合,如遭遇局部变形较大等紧急情况,应立即在局部回土反压,并进行坑顶卸荷,稳定基坑。在加固处理、边坡位移趋于稳定后,方可继续开挖;
5、现场备足水泥、砂包、木桩等材料,备用注浆设备1套,以备局部堵漏、加固;
6、现场实行值班制,土方开挖阶段,准备好抢险队伍; 7、发现坡面流水、漏泥情况,应及时采取导管引水后封堵;
8、出现地表裂缝后要及时封闭,并进行缝内灌浆,必要时对地表进行压力注浆;
十一、其它事项
1. 坑顶堆载不得大于10KPa ,严禁超载和超挖;
2. 基坑开挖至土方回填完毕时间不宜超过1年,如果基坑暴露时间超过1年应采取相应的补强措施;
3. 由于地下情况的复杂多变,基坑施工过程各项信息必须及时反馈设计部门,做到信息化施工,动态设计;
4. 各施工参数以分区剖面图上的标注为准;
5. 本说明未尽之处,应按国家、省、市有关规范、规程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