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运动会田径比赛竞赛规则
12-22
筠连县第三中学第十届中学生运动会田径比赛
竞 赛 规 程
一、 比赛时间、地点:2014年3月28日—29日。 筠三中B 区
二、 组别:初中一年级、二年级、三年级
三、 竞赛项目:
100米、200米、800米(女)、1500米(男)、4*100米接力赛、跳高、跳远、实心球
四、 参赛办法:
除没有要求参加的年级外各班级必须参加,各队领队1人(必须是班主任), 每个项目最多可以报1名运动员。 ,
五、运动员资格:
凡参加比赛运动员必须是本年级正式学籍的在校学生,思想品德好,并经医生检查身体健康适宜参加比赛者。如在比赛中或比赛后发现不符合运动员条件的将取消资格。
六、竞赛办法:
1、采用国家体育总局审定的最新田径竞赛规则。
2、运动员限报两个单项,可兼报接力。
3、800米以下分预赛、决赛800米以上(包括800米)一次决赛。
七、录取名次和奖励办法:
1、单项奖:录取前六名,按7、5、4、3、2、1计分;破记录另加7分。各单项奖励前三名。
2、团体奖:团体总分初中部各组奖励前六名。团体总分以各代表队各项得分之总和。如遇总分相等,以获第一名多者名次前列。
八、裁判:裁判人员由学校调用。
九、报名:参赛班级必须填写运动员报名表,并于3月20日前报送体育组(如逾期将作期弃权处理,字迹清楚)。
十、安全问题:各队参加期间的运动员安全管理由各领队负责。 十一、本规则解释权和修改权属学校竞赛筹备组。
筠三中体育组
二0一四年三月十四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