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制度2015
07-26
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制度
为扎实有效开展宣传报道工作,切实提高人员投稿积极性,不断加强外宣工作,结合近期公司新闻宣传报道审核情况,特制定本专业宣传报道工作管理制度如下:
一、班站长作为本班站第一责任人,负责组织完成本班站的宣传报道任务,将本班站发生的新闻事件、好人好事、先进典型人物、日常工作等及时进行宣传报道。
二、各站上稿任务为每月2篇,专责为每月1篇。
三、凡新闻稿件被采用,对稿件作者进行相应的奖励。被公司内网主页采用每篇奖励20元;被市级报刊采用每篇奖励30元;被省级主页及省级报刊采用每篇奖励50元;被国家级报刊采用每篇奖励100元。两人合作稿件,每人按半篇任务及半篇稿费计算。所投稿件未发表按1/4篇幅任务计算。
四、对完成宣传报道任务的班站,奖励班站长100元;多发表一篇,每篇奖10元。完不成上稿任务的,对班站长进行相应的处罚:完成上稿任务的5/6,扣20元;完成上稿任务的2/3,扣60元;完成上稿任务的1/2,扣120元;完成上稿任务的1/3,扣200元;完成上稿任务的1/6,扣300元;发表篇幅为零,扣420元。
五、专责人每多发表一篇,奖10元;少发表1篇扣20元;少发表2篇扣60元;少发表3篇扣120元。
六、按季度考核,全年不累计。每季度第一个月的6日前,通报上一季度各班站和专责人稿件任务完成和奖惩情况。
七、本考核将作为班站及班组长、专责人年度评先的参考依据。
八、望各班站组织职工积极撰写稿件,上报的稿件。
九、本制度自发文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