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安装合同
安装工程承包协议
项目负责人:
承包负责人:
发包方: (以下简称甲方) 承包方: (以下简称乙方)
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山西省企业全面实行劳动合同制的实施办法》及其他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的原则,为确保发包方承建工程项目的质量、进度、安全圆满地按期完成,结合本工程的具体情况,双方本着诚信合作、互利共赢的原则,经甲、乙双方负责人协商一致达成共识,签订本协议书,具体条款如下:
一、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
2.工程地点:
3.分项工程名称:水、电、暖安装工程
4.建筑面积:
(备注:建筑面积因图纸设计变更增减,结算时再行调整)。
二、承包范围
1. 工程安装图纸设计、会审、变更签证等范围内:管线预埋、组装、安装、调试。
2.安装工程包含:强、弱电气安装系统及灯具安装调试、采暖系统及调试、给水系统及冲洗调试、排水系统及冲洗、洁具安装调试。
三、承包方式、单价、面积计算规则
1.承包方式为 形式。甲方提供:
乙方负责。
2.承包单价:按照建筑面积综合单价为 元/㎡结算。
3.建筑面积计算规则:按照GB/T50353-2005执行。
四、质量标准
1.本分项工程质量标准为:合格(即一次性验收合格)。
2.因验收不合格造成的工期延误按照 元/天执行。
五、验收标准
本分项工程验收标准为:
1.现行国家、地方规范和验收要求。
2.设计施工图纸要求的验收规范要求。
3.《建筑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统一标准》GB50300-2013。
六、结算方式
1.按照本工程竣工图纸、设计变更、图纸会审纪要、现场签证等,配合施工现场实际情况以实进行结算。
2.工程结算:由乙方上报分项工程结算书(单)给所在项目部初审,项目部相关负责人进行初审,初审合格后,由项目部报公司预算部审核,最终以公司预算部审核结算为准。
七、付款方式
1.付款方式:主体封顶后,暂按8元/㎡付工程款,剩余工程款留3%的质保金外,余款在年底全部付清。
2.质保金在一年保质期内无任何质量问题,在质保期满7个工作日内付清。
八、双方责任和义务
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负责在乙方进场前,确保‘三通一平’。
2.负责原材料按时进场工作。
3.负责为乙方无偿提供水、电。
4.负责向乙方提供图纸结构形式、施工方案、安全技术交底。
5.负责向乙方提供施工总进度计划、月计划、周计划。
6.负责向乙方进行技术交底和安全交底。
7.负责新进场工人三级安全教育。
8.负责协助乙方办理暂住证或居住证、劳务证等相关手续,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9.负责监督乙方为工人办理意外伤害保险,所产生的保险费用由乙方承担。
10.负责资料整理、中间验收、竣工验收等工作。
11.负责按乙方提供的考勤表、工资表直接给工人发放工资。
12.负责执行乙方违章违规处罚工作。
乙方责任和义务
1.承包负责人必须在承包项目现场出勤每月不得少于 天,承包负责人承包多个项目则每月出勤各项目累加达到 天,出勤不足
天则按照 元/天进行处罚;负责承包范围内的所有工作。
2.负责材料装、卸车工作。
3.严格执行市安全文明施工标准和安全施工规范要求施工。
4.工人进场后三日内将全部工人身份证复印件、近期一寸免冠照片、特种工种上岗证交到项目部备档,乙方应严格执行合同工期,按计划组织施工,保证施工人员的技术、素质和数量,满足工期要求。
5.乙方必须按照施工图纸、施工方案、技术(安全)交底、设计变更、甲方书面通知等施工,严格按照质量标准、验收标准要求进行;结合项目进度计划编制承包范围内工作的日计划、周计划、月计划,不得同项目计划产生冲突,报项目部审核,合格后按照计划执行。进场后,尽快熟悉图纸做出材料计划,及时同预算员核对。提前一周上报下周材料计划,如因乙方没有按时上报材料计划而造成的窝工、延误工期等一切损失,由乙方一方承担。
6.施工过程中乙方要服从甲方的安全技术交底、安全检查,做到安全生产、文明生产。
1)乙方必须为进场工人全部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为甲方提供参保人员保险单原件。如乙方未交意外伤害保险而发生人员伤亡事故,全权由乙方负责并承当全部费用。
2)参加意外伤害保险人员施工过程中如发生人员伤亡事故,事故处理除保险公司赔偿外再按下列三项条款执行:
(1)剩余赔偿金在 万元之内由乙方全部承担;
(2)剩余赔偿金在 万之内,除甲方承担费用的 %,其余由乙方承担;
(3)剩余赔偿金在 万元以外,除甲方承担费用的 %,其余由乙方承担 。
上述此项为双方执行本协议书条款过程中的强制性条款,在今后实施过程不受任何劳动仲裁制度、现行法律法规条款约束和制约。
7.有权拒绝甲方违规指挥作业,拒绝使用不合格材料、机具等。
8.乙方在施工中应遵守工程所在环境部门的有关规定。
9.会同项目部技术员、安全员,组织工人进行安全教育、质量和技术教育、职业道德教育。每月2次,每个人必须签订“安全生产责任书”和“质量安全承诺书”,分包负责人要监督落实。
10.要合理用料,材料用量不得超过图纸结算用量,超过部分按价从总结算里扣除。
11.每50名工人配备兼职安全员一名。
12.如有条列条款之一,乙方将承担一切结果及经济损失。
1)不按安全技术操作规程施工导致影响其他工种工作、工作进度严重滞后,施工质量得不到保证。
2)安全进度不落实、隐患不整改、施工现场及作业面杂乱无章、安全得不到保障。
3)偷工减料、浪费材料、野蛮施工、破坏工程成品等。
4)内部管理不完善,吵嘴、打架斗殴、酗酒闹事、违法乱纪、触犯刑法等。
5)不按协议工期完工造成延误。
6)验收不合格,返工造成的材料浪费总结算里扣除。
7)验收不合格,影响其他工种造成的工期延误及损失。
8)违规违章造成的一切损失。
13.临时用工统一价格:
1)技工 元/天;
2)力工 元/天;
3)双方在使用前,要严格划分使用工种。当天共同确认数量避免今后产生争议。
九、安全保证金:
安全保证金计算方式是按照分项承包工程总造价* %计算保留整数,按照万元为单位计量,但最少不得少于 元。 安全保证金缴纳方式:
1.正式开工前 个工作日内,乙方向甲方交纳安全保证金,在无任何安全事故主体结构封顶后 个工作日内退还,安全保证金不计利息。
2.利用首次工程进度款作为安全保证金,满足安全保证金金额后方可发放工人工资(此项对甲方存在重大风险,由此产生的工人拿不到工资上访等所产生的一切费用,从乙方进度款中扣除。由此产生的恶劣事件影响、工期延误时甲方有权解除合同),安全保证金不计利息。 本合同采用上述第 种交纳方式。
本条款如与本协议书其他内容有冲突之处,首先执行本条款后,再按其他条款执行。
十、由于不可抗力的自然灾害(火灾、洪灾、地震、战争等)原因造成的损失,双方各自承当相应责任和产生费用。
十一、协议工期
1.主体施工有效工期 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2.外装饰、屋面施工有效工期 天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计划完工日期: 年 月 日。
3.如遇大风、下雨、停电、外界干扰等现象,由乙方负责人填写《工期顺延单》交甲方项目经理审批,同意后总工期方可顺延,否则按照
第四条第2款执行。
十二、协议书份数、生效、解除、解释
1.协议书份数:本协议书一式四份,其中项目部一份,公司财务部一份,公司预算部一份,乙方一份。
2.协议书生效:双方项目负责人签字盖章(或手印)后即刻生效。
3.协议书解除:承包范围竣工验收合格,工程款结清后自动解除。
4.协议书解释权:本协议书最终解释权归甲方所有。
十三、未尽事宜,双方另行协商解决或签订补充协议书。
十四、本协议书签订地点:
十五、本协议书签订时间: 年 月 日
十六、补充条款:
甲方项目负责人:电话:
公司评审意见:
乙方项目负责人: 电话: 身份证号码: 开户银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