灯光配光高度计算公式
灯光配光高度计算公式
为解决生产线灯光调整出现的灯光不可调,以及调光工时过长问题,现对灯光角度调节进行以下的规定
适用范围:供应商,轿车公司
根据GB7258-2004机动车运行安全技术条件的规定,如下:
近光:
8.4.7.1 在检验前照灯近光光束照射位置时,前照灯照射在距离 10m 的屏幕上时,乘用车前照灯近光光束明暗截止线转角或中点的高度应为 0.7H ~0.9H (H 为前照灯基准中心高度,下同),其它机动车(拖拉机运输机组除外)应为 0.6H ~0.8H 。机动车(装用一只前照灯的机动车除外)前照灯近光光束水平方向位置向左偏不允许超过 170mm ,向右偏不允许超过 350 mm。
近光:
8.4.7.3 在检验前照灯远光光束及远光单光束灯照射位置时,前照灯照射在距离 10m 的屏幕上时,要求在屏幕光束中心离地高度,对乘用车为0.9H ~1.0H ,对其它机动车为 0.8H ~0.95H ;机动车(装用一只前照灯的机动车除外)前照灯远光光束水平位置要求,左灯向左偏不允许超过 170mm ,向右偏不允许超过 350mm ,右灯向左或向右偏均不允许超过 350mm 。
由于国家标准制订范围偏大,对顾客的实际使用会造成不同程度的影响,现对此进行反推,找到一个更为合适的范围,以下是推算过程:
近光:
其中:h1 —— 代表在垂直屏幕上测量的上述特性点的离地高度(单位:m ),该垂直屏幕与车辆纵向对称平面垂直。
h2 —— 代表灯光中心的离地高度(单位:m ),该灯光中心是h1 特性点的标称原点。 L —— 代表灯光中心到灯光到地面的最远点之间的距离(单位:m )。
根据勾股定理:h1/(L-10)= h2/L
h1= h2(L-10)/L
其中h2=H为灯光中心,根据各车型有不同值,为已知量
其中L>车辆制动距离(发现目标到车辆停止)=车辆制动距离+[ 车速*(人的反应时间+制动执行时间)] 灯光的照射距离才能保证行车安全。
近光灯只要满足80 Km/h车速进行计算最安全的L 值,已知制动距离为38m, 车速换算单位
后分别为22.2m/s,人的反应时间为0.7S ,制动执行0.35 s(见说明一)
L (80)>38+22.2*(0.7+0.35)=61.3 m 取 L (80)=65 m
所以 h1= h2(L-10)/L=55 h2/65=0.846 h2=0.85 H
也就是说在过配光线时,按照h1=0.85 H 为最中心基准,同时为保证灯光照得更远,调节范围控制在0.8 H~0.9 H,根据计算得知0.8 H灯光可照射在50m 处,0.9 H可照射在100m 处,基本保证乘客安全驾驶的需要。
说明一:GB7258-2004,7.14.1.3 汽车的制动协调时间,对液压制动的汽车不应大于 0.35 s,对气压制动的汽车不应大于 0.60 s ;汽车列车和铰接客车、铰接式无轨电车的制动协调时间不应大于 0.80 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