贯彻党的群众路线 促进工商改革发展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我们党区别于世界其他政党的显著标志。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作出的全面深化改革决定,为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指明了方向,明确了目标。全面深化改革离不开党的群众路线,离不开人民群众的大力支持。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应把握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职能转变的历史机遇,牢固树立群众观点,坚持一切为了群众,一切依靠群众,从群众中来,到群众中去,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加快推动改革发展,着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为开创工商工作新局面,促进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奠定最广泛、最深厚、最可靠的群众基础。
群众路线是党的生命线和根本工作路线,是党永葆青春活力和战斗力的重要传家宝。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着力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巩固党的执政基础和执政地位,是坚持党的性质和宗旨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作风建设、完成党的历史使命的必然要求。
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发扬党的优良传统,体现了党的政治品质,是党在新形势下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探索和实践
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体现了我们党加强作风建设的历史传承、高度自觉和崇高追求,是我们党面对新的使命任务,以更加清醒的政治理念、更加宏大的政治抱负加强作风建设的重大探索和实践。
(一)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践行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彰显了我们党对先进性纯洁性的本色坚守。保持党的先进性和纯洁性是马克思主义政党的本质要求,也是我们党成立90多年来一以贯之的本色追求。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告诉我们,党的先进性纯洁性不是一劳永逸、一成不变的,过去先进不等于现在先进,现在先进不等于永远先进。(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党建研究》2013年第07期)在长期的革命、建设、改革进程中,我们党提出了一系列适应时代发展、反映群众要求的价值理念,为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提供了重要遵循。开展以为民务实清廉为主要内容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反映了党服务人民群众的价值取向,反映了新的历史条件下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的本质要求。只有把为民务实清廉的价值追求深深植根于全党同志的思想和行动中,一如既往地坚持党的群众路线,自觉做到在任何时候任何情况下,与人民同呼吸共命运的立场不能变,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不能忘,群众是真正英雄的历史唯物主义观点不能丢,(同1)才能更好地保持党的先进性纯洁性,确保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完成历史使命。
(二)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是一种基于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的自我革新。随着世情、国情、党情的深刻变化,精神懈怠危险、能力不足危险、脱离群众危险、消极腐败危险更加尖锐地摆在全党面前。(习近平:《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党建研究》2013第07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享乐主义、奢靡之风这“四风”问题就是脱离群众的集中表现。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聚焦“四风”问题加强作风建设,倡导什么问题就着重解决什么问题,什么问题紧迫就抓紧解决什么问题,体现了我们党对从严治党的政治担当和加强作风建设的坚定决心。在建党90多年、新中国成立60多年、改革开放30多年的伟大实践中,我们党领导和团结全国各族人民,大力开展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实践创新、理论创新和制度创新,创立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理论体系和制度,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实践成果、理论成果和制度成果。这些成果既是我们党加强自身建设的动力源泉,也是推动工商行政管理事业创新发展的科学指南。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以解决“四风”问题为总任务,以“照镜子、正衣冠、洗洗澡、治治病”为总要求在全党广泛开展,彰显了我们党以坚定的道路自信、理论自信、制度自信加强作风建设,实现自我净化、自我完善、自我革新、自我提高的信心和勇气。
(三)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体现了我们党对实现中国梦的责任担当,是一种跨越时空的历史表达。实现中国梦是我们党肩负的重大历史使命,是和实现“两个一百年”的奋斗目标同步展开的一项系统工程和伟大事业。(新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依靠人民群众实现伟大中国梦》,《人民日报》2014年1月17日)今天,我们比历史上任何时期都更接近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越是在这样的时候,越要保持思想上的冷静和清醒,越要保持行动上的自觉和坚持。在圆梦的征程中,还必须准备进行具有许多新的历史特点的伟大斗争,可能会遇到巨大的阻力,遭受巨大的压力,需要趟过深水区、踏过地雷阵。(中央党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研究中心:《“中国梦”:内涵·路径·保障》,《人民日报》2013年1月4日)马克思主义认为,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是真正的英雄。只有做好群众工作,赢得群众欢迎、得到群众拥护、激发群众力量,我们才能在圆梦之路上不断进步,最终让中国梦在神州大地上变为现实。开展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坚持问政于民、问需于民、问计于民,体察民情、了解民意、集中民智,汇聚起实现中国梦的磅礴力量,既是我们党对历史的郑重宣告、对人民群众的庄严承诺,也是我们党为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所展示的历史表达和责任担当。
二、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认真贯彻党的群众路线,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努力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
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既是国家行政执法部门,也是窗口服务单位,践行党的群众路线,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人民群众根本利益具有独特的职能优势、工作优势、队伍优势。
(一)积极回应群众关切,切实履行工商职责。工商机关切实增强服务群众的使命感、责任感,将积极回应群众关切与履行市场监管职责紧密结合,努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办好事、解难事。一是大力加强市场监管。工商机关心系人民群众,认真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大力推进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加强各类商品市场监管,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严厉查处侵犯商标专用权和销售假冒伪劣商品违法行为,严肃查处虚假违法广告,严厉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努力维护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二是不断强化消费维权。工商机关坚持以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为目标,深入开展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五大类重点商品和服务的消费维权工作,同时强化市场商品和服务监管,努力提升消费维权效能。仅2013年全国工商系统12315热线就受理消费者咨询570.29万件、申诉101.64万件、举报28.33万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3.42亿元。(张茅:《贯彻实施新〈消法〉营造安全放心消费环境》,《人民日报》2014年2月28日)三是切实搞好发展服务。工商机关坚持监管与服务相统一,加强政策服务,强化效率服务,创新职能服务,完善信息服务,着力提升服务效能。同时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采取制定促进大学生就业和退役士兵安置意见、积极开展“红盾护农”等措施,努力增强服务民生、服务群众的针对性、实效性,受到人民群众的欢迎和好评。
(二)认真坚持群众路线,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工商行政管理机关为6100万各类市场主体和13亿消费者服务,大力加强作风建设,既是正确履职的客观需要,也是人民群众的普遍要求。一是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中央八项规定出台后,工商总局结合实际制定了《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的实施意见》等11个规范性文件,对轻车简从、精文减会、加强“三公”管理等作出明确规定和要求,并狠抓贯彻落实,确保取得实实在在的效果。二是大力加强政风行风建设。全国工商机关以深化改革、转变职能、着力推进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为契机,创新监管方式、提升服务效能、优化营商环境,努力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高效的服务。在近年来开展的政风行风评议中,有12个省(区、市)工商局荣获当地政风行风建设前5名,17个省(区、市)工商局获得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张茅:《在全国工商行政管理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电视电话会议上的讲话》,工商总局门户网站)三是着力解决“四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工商总局坚持从群众要求最集中的地方抓起,从群众反映最强烈的问题改起,大力开展“四风”问题专项整治。据统计,总局党组确定整改的5大方面、24项、95小项任务,目前绝大部分已经完成或正在进行中。为了进一步把“四风”问题整改引向深入,工商总局以抓制度建设巩固整改落实成果、抓专项整治带动全系统行风优化为目标,把整治“搭车收费”、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窗口服务、加强行风建设4项整改工作,作为教育实践活动的重点内容,认真组织整改,努力打造为民务实清廉的工商形象。
(三)认真顺应群众期待,扎实推进职能转变。近年来,工商机关将适应人民群众期待与加快工商职能转变紧密结合,着力夯实工商行政管理事业改革发展的群众基础。一是完成食品安全监管职责划转。食品安全事关人民群众生命健康,是社会公众重点关注的热点问题之一。2013年,全国工商系统根据国务院统一部署,启动了流通环节食品安全监管职责移交和人员划转工作,为更好满足人民群众期待、促进食品安全规范监管创造了条件。二是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是党中央、国务院部署的一项全局性工作,人民群众热切期盼。为了确保这项利国利民的大事、好事落地生根,工商总局高度重视群众诉求,广泛听取群众意见,精心做好各项改革准备工作,努力实现市场主体准入内容、流程、服务便利化。2014年3月1日,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全面实施,拉开了工商注册制度便利化序幕。截至3月14日,全国累计新登记市场主体46.84万户,同比增长7.48%,(工商总局企业注册局:《注册资本登记制度改革实施简况》第10期)有效激发了市场活力和群众创业热情,受到人民群众的普遍欢迎。三是实施市场监管体制改革。各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服务改革大局,积极支持和落实市场监管体制调整改革方案,努力做到执法力度不减、服务要求不降、干部人心不散、队伍思想不乱,为市场监管体制调整改革扎实推进,更好维护群众利益提交了一份合格答卷。
三、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担负重要角色,必须坚定不移贯彻党的群众路线,推进工商改革发展,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在全面深化改革的宏伟蓝图中,对工商改革发展作出全面部署,充分说明工商机关在全面深化改革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工商机关应坚持做到对法律负责与对人民群众负责的统一,深入推进工商改革发展,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和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和谐稳定。
(一)坚持以服务群众为目标,依法有序推进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努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工商机关直接服务于市场主体和人民群众,应充分把握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的历史契机,努力构建宽松平等的市场准入环境。一是强化服务群众理念。强化市场准入环节服务群众理念,对于工商机关在市场监管、消费维权环节继续保持服务群众的良好作风具有基础和导向作用。应强化工商权力来源于人民、改革工作由人民评判的思想,在工商登记制度改革中自觉坚持群众的主体地位,始终把服务群众摆在首要位置,做到为了群众设计改革,依靠群众推动改革。二是创新服务群众方式。工商登记制度改革是一项便民惠民工程,创新服务群众方式有许多有利条件。应着眼工商登记制度改革特点,充分发挥现有的人才优势、技术专长,着力推行电子营业执照和全程电子化登记管理,努力为市场主体提供更加方便、快捷的准入服务。三是优化服务群众环境。改革工商登记制度,政策性强,内容丰富,涉及面广,事关人民群众的实际需求,必须在依法准入的前提下,优化服务群众的环境和条件,一方面完善工作流程,并公之于众,促进市场准入标准、条件统一、公开、透明,接受群众监督;另一方面加强窗口建设,完善服务设施,规范服务行为,提高服务质量和效率。
(二)坚持以群众期待为导向,切实履行市场监管基本职责,努力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市场监管是党和人民赋予工商机关的重要使命。工商机关应正确认识当前市场监管面临的新形势、新任务、新要求,强化市场监管,构建协同机制,将群众建设良好市场秩序的期待转化为工作标准、工作动力。一是围绕维护群众切身利益加强市场监管。工商机关应强化群众观点,立足市场监管基本职责,真心实意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二是围绕保障和改善民生加强市场监管。各级工商机关应把加强市场监管与保障、改善民生紧密结合起来,打击传销、规范直销,做好就业和再就业工作,加大“红盾护农”工作力度,推动保障和改善民生工作不断发展。三是围绕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加强市场监管。工商机关一方面应坚持眼晴向内,重视群众意见建议,大力加强内部建设,积极开展整治“搭车收费”、规范执法行为、优化窗口服务、加强行风建设等工作,促进作风转变,树立良好形象;另一方面,通过梳理分析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合理调配监管力量,加强市场主体行为监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市场监管寄予的新期待。
(三)坚持以群众满意为标准,依法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各级工商机关应坚持以人民满意为标准,以贯彻实施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为契机,充分发挥工作优势、职业优势和经验优势,努力营造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一是突出维权重点,保护合法权益。工商机关应增强源头治理意识,强化流通领域商品质量监管和有关服务领域消费维权,特别是做好家用电子电器、装饰装修材料、服装鞋帽、交通工具、有关服务等方面的质量抽查和检查,从源头上减少发生消费纠纷的概率,为广大消费者把好商品和服务质量关。二是健全维权机制,提高维权水平。大力推进12315行政执法体系建设,完善消费者投诉受理、处理机制,确保受理、分流、办理、反馈、督办、回复等环节协调运转,切实做到件件有着落,事事有回音,不断提高消费者满意度。三是加强消费引导,促进理性消费。加强消费特点和规律研究,深入开展“五进”活动,搞好群众性消费教育引导,帮助消费者增强自我保护意识,提高维权能力。四是促进社会共治,形成维权合力。坚持走社会化维权路线,加强与政府职能部门协调,深化与行业组织、新闻媒体合作,构建社会化消费维权综合平台,努力形成行政监管、社会监督和行业规范相结合,优势互补、协同共治的消费者合法权益保护工作新格局,不断满足人民群众维护自身合法权益现实需要,满足新形势下消费维权工作发展需要。□龚祖文 来源: 中国工商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