磷酸的风险评估
第一组:
杨文倩、普建芬、陆海梅、白凤英、
余晓莉、李杰、张芹棚、
磷酸的风险评估
化学名称
中文名称:磷酸
英文名称:Phosphoric acid
别名名称:一缩原磷酸 缩原磷酸
更多别名:ortho-Phosphoric acid
物竞编号:0JXY
分 子 式:H3PO4
分 子 量:98.00
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第8.1类 酸性腐蚀品
侵入途径:吸入、食入
健康危害:蒸气或雾对眼、鼻、喉有刺激性。口服液体可引起恶心、呕吐、腹痛、血便或体克。皮肤或眼接触可致灼伤。慢性影响鼻粘膜萎缩、鼻中隔穿孔。长期反复皮肤接触,可引起皮肤刺激。
环境危害:对水生生物有毒作用。
燃爆危险:不燃,无特殊燃爆特性。
磷酸废弃处理
废弃物性质:危险废物 废弃
废弃处置方法:缓慢加入碱液-石灰水中,并不断搅拌,反应停止后,用大量水冲
入废水系统。
废弃注意事项:处置前应参阅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
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脱去污染的衣着,立即用流动清水彻底冲洗。若有灼伤,按酸灼伤处理。 眼睛接触:立即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至少15分钟。就医。 吸入: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必要时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误服者立即漱口,给饮牛奶或蛋清。就医。 灭火方法:泡沫、二氧化碳、砂土、干粉。 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遇金属反应放出氢气 能与空气形成爆炸性混合物。受热分解产生剧毒的氧化磷烟气, 具有腐蚀性。燃烧产物:氧化磷。
灭火方法::用雾状水保持火场中容器冷却, 用大量水火。
泄露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 全面罩, 穿防酸碱工作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
泄露:小量泄漏时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露时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密闭操作,注意通风。操作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毒面具, 半面罩,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远离易燃、可燃物。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碱类、活性金属粉末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稀释或制备溶液时,应小心把酸慢慢加入水中,防止发生过热和飞溅。
储存注意事项: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包装密封。应与易(可) 燃物、碱类、活性金属粉末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最高容许浓度:中国MAC:未制定标准;前苏联MAC:2mg/m3
工程控制:严加密闭,提供充分的局部排风。尽可能机械化、自动化。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空气中浓度超标时,必须佩带防毒面具或供气式头盔。紧急事态抢救或逃生时,建议佩带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护服:穿工作服(防腐材料制作) 。
手防护:戴橡皮手套。
其它防护:工作后,淋浴更衣。单独存放被毒物污染的衣服,洗后再用。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理化特征 性状:透明无色黏稠溶液,无臭,味很酸。一般含量85%~95%。继续浓缩可得无色柱状晶体
密度(g/mL 25ºC) :1.834
相对蒸汽密度(g/mL,空气=1):3.4
熔点(ºC) :42.35
沸点(ºC ,1mmHg) :213
折射率(n20/D):1.433
饱和蒸气压(kPa,60ºC) :0.67
溶解性 :可与水和乙醇混溶。能与碱、碱氧化物、无机盐反应。
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禁配物:碱类、碱金属粉末、水、易燃或可燃、强还原剂。
磷酸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81501
UN 编号:1805
包装类别:Ⅲ类包装
包装标志:腐蚀品 包装方法:玻璃瓶或塑料桶(罐) 外普通木箱或半花格木箱; 磨砂口玻璃瓶或螺纹口玻璃瓶外普通木箱; 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 外普通木箱。
运输注意事项: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易燃物或可燃物、碱类、活性金属粉末、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
供应不及时的补救措施
当遇到天气原因,道路原因,车辆原因、供方原因等造成液体磷酸不能及时进厂,必须动用储备的固体磷酸投料,保证生产的正常运行,并密切关注造成液体磷酸供应不上的诸多原因,尽快恢复液体磷酸供应。
磷酸的法规信息
下列法律法规和标准,对化学品的安全使用、储存、运输、装卸、分类和标志等方面均作了相应的规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002年6月29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2001年10月27日第九界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1989年12月26日第七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通过);
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2002年1月9日国务院第52次常务会议通过); 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2004年1月7日国务院第34次常务会议通过); 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GB 13690-92);
工作场所有害因素职业接触限值(GBZ 2-200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