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我国统一战线工作的行动纲领
——学习胡锦涛同志在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的重要讲话
作者:湖北民进 赵先寿
统一战线的实质,是指一定社会政治力量的联合。即:不同集团的人为了相同的目的而结成的共同阵营。我们所说的统一战线,是专指在马克思主义理论指导下,由无产阶级及其政党组织和领导的统一战线。在不同的历史时期,由于党的奋斗纲领、目标和中心工作不同,统一战线的任务、对象或同盟者也有所不同。当前,我国已进入了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的历史时期。在国内外形势发生了深刻变化、我国社会转型也进入了一个新阶段的情况下,如何认识我国统一战线的新形势、把握新特征,做好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呢?
我再一次拜读了胡锦涛同志在2006年全国统战工作会议上发表的重要讲话,受到很大的启迪和教益。诚如贾庆林同志所说:胡锦涛同志的重要讲话高屋建瓴、总揽全局,思想深刻、意蕴深远,是一篇马克思主义的重要文献,是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工作的行动纲领。认真学习和贯彻讲话的重要精神,对搞好新时期统一战线工作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胡锦涛同志这篇重要讲话里,关于新时期统一战线的精辟论述,对我感触最深的有以下几个方面:
一、 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关于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都有精辟论述。胡锦涛承继前贤、着眼于新的形势和任务,进一步强调:在新世纪新阶段,统一战线地位重要、作用重大。统一战线是我们党夺取革命、建设和改革事业胜利的重要法宝,也是我们党执政兴国的重要法宝。他指出:实践充分证明,我们的事业越发展,我们就越要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统一战线的优势越得到发挥,团结的人越多,我们的力量就越强大,我们的事业就越能更好地向前发展。 他还进一步指出: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一国两制”方针、推进祖国统一大业的必然要求,是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为我国发展争取良好国际环境的必然要求,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完成党的执政使命的必然要求。
在这里,胡锦涛同志把发展统一战线事业与党的执政兴国、与党和人民的事业紧紧地联结在一起,使我们对统一战线地位和作用的认识提到了一个崭新的前所未有高度。
为了更好地巩固和壮大统一战线,充分彰显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地位和作用,胡锦涛同志指出:首先,必须加强党对统一战线的领导。党对统一战线工作的领导,是统一战线事业发展的根本保证;第二,要把发展作为统一战线广大成员团结奋斗的第一要务;第三,要把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作为统一战线必须牢牢把握的政治方向;第四,要把维护团结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作为统一战线的突出任务;第五,要把保持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使命;第六,要把巩固党的阶级基础、扩大党的群众基础作为统一战线的重要职责;第七,要把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作为统一战线的重大课题。只有这样,新时期统一战线的重要地位才能更好突显;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法宝作用才能充分发挥。
二、新时期统一战线的新特性。新时期应建设什么样的统一战线呢?胡锦涛同志指出:努力把统一战线建设成为坚持以人为本、具有强大凝聚力的统一战线,建设成为具有空前广泛性和巨大包容性的统一战线。笔者以为,胡锦涛同志在这里揭示了新时期统一战线两个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关键问题:一个是统一战线要以人为本,具有很强的亲和力;另一个是统一战线要广泛团结人,具有很强的凝聚力。
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核心。其基本涵义就是要尊重人、理解人、帮助人、团结人;依靠人来做事,其目的也是为了人的解放、幸福和发展。这里所指的人,不是抽象的人,而是具体的人、现实的人,指的是人民、是广大群众。统一战线究其实质来说,就是在做人的工作,做团结人、联合人的工作。即: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化消极因素为积极因素,为实现共同的目标努力奋斗。把以人为本作为搞好统战工作的一条重要原则,是对新时期统战工作规律的深刻揭示。只有坚持以人为本,新时期统战工作才能做到尊重人、理解人、帮助人、团结人,才能营造宽松稳定、团结和谐的良好环境,才能建立和完善照顾同盟者利益的机制,做到和而不同、存异求同,把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团结在党的周围共同奋斗。
很强的凝聚力既是统一战线成员对共同目标的高度认同,也是为实现目标共同奋斗的内在动力。新时期统一战线的强大凝聚力主要体现在四个方面:一是空前的广泛性。新时期统战工作对象增多,团结的范围进一步扩大,已经成了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拥护社会主义爱国者和拥护祖国统一爱国者的最广泛的联盟。二是巨大的包容性。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要把不同阶级、不同党派、不同民族、不同群体、不同信仰以及生活在不同社会制度下的全体中华儿女都团结起来,求同存异,共同奋斗。三是鲜明的多样性。社会各方面成员在根本利益一致性不断增强的同时,呈现出不同的思想观念、价值取向、行为方式和利益要求,其选择性、自主性和差异性也日益增强。四是显著的社会性。统战工作已由政治领域拓展到经济、文化、社会领域,由大城市拓展到中小城市,由公有制单位拓展到非公有制单位,参与统战工作的部门和组织日益增多。有人把以上“四性”概括为新时期统战工作的“新特征”,这是有一定道理的,因为这反映了我们党对新时期统战工作的规律性认识。
三、新时期统一战线的任务。胡锦涛同志指出:在新世纪新阶段,我们要坚持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高举爱国主义、社会主义旗帜,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积极因素,为促进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服务,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和平统一服务,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服务。在这里,胡锦涛同志不仅指出了新时期统战工作必须坚持的一个指导思想、必须高举的两面旗帜,还明确地提出了新时期统战工作应当完成的三大历史任务。这三大历史任务是:
(一)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就是指社会主义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这四者是一个有机的整体,既相互联系、辩证统一,又互为条件、不可或缺。统战工作为促进我国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服务,就是要牢牢把握正确的政治方向,坚持把发展作为“第一要务”,科学规划,统筹兼顾,发挥优势,突出特色;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在坚持为经济建设服务的同时,要带动其它方面工作的开展;要把维护团结稳定、促进社会主义和谐作为突出任务,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出力献策。
(二)为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和祖国和平统一服务。香港、澳门回归祖国怀抱,是“一国两制”基本方针的伟大胜利,是社会主义祖国强大的生动体现。新时期统战工作要加强内地和香港、澳门的交流合作,重视和支持香港、澳门的稳定、繁荣和发展;要加强与台湾同胞的团结,扩大和深化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合作,促进两岸关系和平发展,实现祖国完全统一。这是新时期统战工作的重要使命。同时,新时期统战工作还要坚持把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不断增强海外侨胞对祖国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使他们更加热爱祖国,为振兴中华贡献力量。
(三)为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服务。当今世界,国际形势发生着深刻复杂的变化。尽管影响和平与发展的不稳定不确定的因素在不断增多,但是,和平、发展与合作仍然是不可阻挡的时代潮流。随着我国经济社会的发展和在国际事务中的良好表现,我国的国际地位和威望也在迅猛提高。我们还是属于发展中国家,我们正在一心一意搞建设,聚精会神谋发展。所以,新时期统一战线把维护世界和平、促进共同发展作为自己的任务,不仅有利于加强与世界各国人民的团结,为我国发展争取良好的国际环境,而且能有效地挫败国际敌对势力对我国实施的西化、分化的阴谋诡计,切实维护我国的安全、主权和利益。
四、新时期统战工作应着重处理好的几个关系。为了做好新时期的统战工作,充分发挥统一战线的优势和作用,为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做出更大贡献,胡锦涛同志还特别强调要处理好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等五个方面的关系。
(一)政党关系。政党关系主要是指中国共产党和各民主党派的关系。正确认识和处理中国共产党与民主党派的关系,根本在于巩固和发展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的政治格局,坚持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政治发展道路,关键在于坚持和完善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同时,要做好以下工作:1、既要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又要促进多党派团结合作;2、既要提高党的执政能力,又要发挥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作用;3、既要重视做好民主党派的思想引导工作,又要真诚接受他们的民主监督;4、既要全面推进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又要积极支持民主党派加强自身建设,使执政党建设与参政党建设相互促进,更好地统一于多党合作,共创伟业的历史进程中。
(二)民族关系。民族关系指我国各民族之间特别是汉族和少数民族之间的关系。正确处理我国的民族关系应该做到:首先,要牢牢把握“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这是处理好我国民族关系的根本。第二,始终不渝地走中国特色民族发展道路,维护和加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第三,充分发挥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的优越性,全面贯彻落实民族区域自治法。第四,抓好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的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坚决防止和打击境内外敌对势力利用民族问题进行的各种分裂和破坏活动。
(三)宗教关系。宗教关系是指信教群众和不信教群众、信仰不同宗教群众之间的关系。做好新形势下的宗教工作,首先要全面理解和认真贯彻党的宗教工作方针,全面贯彻党的宗教信仰自由政策。第二,对广大信教群众坚持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努力使他们在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爱祖国、维护祖国统一、促进社会和谐等重大问题上取得共识。第三,坚持独立自主自办的原则,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帮助和支持各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弘扬宗教中的积极因素。第四,坚持依法管理宗教事务,保护合法,制止非法,打击犯罪,确保宗教活动有序进行。
(四)阶层关系。阶层关系是指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处理好新时期我国社会各阶层之间的关系,首先,要全面兼顾和实现社会各阶层群众的利益,充分发挥社会各阶层在推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作用。第二,坚持贯彻做好新阶层人士工作的方针,即:充分尊重、广泛联系、加强团结、热情帮助、积极引导。使他们做合格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第三,把新阶层中的各类人才纳入党和政府的工作范围,作为统战工作的新的增长点,加强与他们的联系,努力形成与新时期经济社会相适应的人才思想观念和人才创业机制。
(五)海内外同胞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是指大陆同胞和港澳同胞、台湾同胞、海外侨胞的关系。处理好海内外同胞关系,首先,要坚持“一国两制”、“港人治港”、“澳人治澳”、高度自治的方针,这是促进香港、澳门长期繁荣稳定的根本保证,也是推动内地同香港、澳门和谐相处、共同发展的根本保证;要严格按照宪法和特别行政区基本法办事,支持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和政府依法施政,根据实际情况循序渐进地推进香港、澳门政治体制发展,坚决反对外部势力干涉香港、澳门事务。第二,要加强对台湾人民的工作,加强同台湾同胞的团结,扩大和深化两岸人员往来和经济文化交流合作;坚持一个中国原则决不动摇,坚决反对“台独”分裂活动,促进祖国和平统一大业。第三,要以凝集侨心、汇集侨智、发挥侨力为目标,坚持把维护海外侨胞和归侨侨眷的根本利益作为侨务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使海外侨胞对祖国的认同感和自豪感不断增强,热爱祖国、振兴中华的优良传统代代相传。
笔者以为,上述应着重处理好的几个关系,都属于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范畴。新时期统战工作也必须扎实做好正确处理人民内部矛盾的工作,只有如此,才能最大限度地减少社会的不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激发社会的创造活力,为经济社会的持续发展创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本文来自2011年湖北省上报会中央理论研究课题,作者系武昌区政协委员、湖北大学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