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监理机构管理考评及人员资费计价办法
贵州省高速公路监理机构考评、管理及
人员工资费支付办法(试行)
为加强我省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监理市场的动态管理,进一步规范高速公路工程监理工作行为,提高监理工作质量,依据《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办法》、《切实加强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黔交建设〔2013〕137号)等相关规定及文件,制定本办法。
一、适用范围
本办法适用于监理招标中采用固定标价法,并按照《切实加强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黔交建设〔2013〕137号)文中监理取费标准,在贵州省境内从事高速公路工程项目施工监理的机构和人员,监理机构采用其他计算方式中标的项目在制订考核办法时可参考。本办法所指监理机构应得人员工资费是指投标人在投标文件中填报的监理人员服务费用部分(一般按监理费用的60%计),监理人员薪酬由监理机构进行考核后发放。
二、考评依据
监理机构考评依据交通运输部制定的法规、标准、规范、贵州省交通运输厅制定的规章制度、监理单位与建设单位签订的监理合同进行。
三、考评内容
考评内容包括监理机构及监理人员在其承担公路建设项目的现场组织机构中人员的到岗率、职业道德、能力水平、所监理实体工程质量安全状况、内业资料五方面。
四、考评组织
根据《切实加强贵州省高速公路建设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黔交建设〔2013〕137号)文,考评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质监局、业主项目办(项目公司,以下简称项目办)组织。
五、考评程序
(一)调阅信息化考勤结果
(二)检查现场监理工作情况
(三)检查工程实体质量
(四)查阅监理资料
(五)查阅各级督查中监理存在问题的相关资料
六、考评报送时间
1. 监理机构季度考评报送时间:每季度第一个月(1-5日)报送上一季度的考评结果。
2. 监理机构年度考评报送时间:根据年度公路水运监理信用评价要求报送的时间,报送上一年度考评结果。
3. 监理机构交工考评报送时间:监理机构所辖全部工程交工验收后,一个月内报送交工验收考评结果。
4. 监理人员考评随机检查,考评扣分结果及时报送省交通质监局。
七、监理人员薪酬
为吸引高素质、高技术水平的人员充实到监理队伍,必须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薪酬,招标人须在招标文件中对监理从业人员的薪酬标准、支付方式等进行明示及规定,项目业主应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确保项目业主支付的监理人员薪酬未挪作他用。
八、监理机构人员工资费考核及支付办法
监理机构人员工资费用按月、季度、年、交工验收各阶段分期支付。支付比例为60%、20%、10%、10%;季度、年度、交工验收考评结果在贵州省交通运输厅网站公布。
(一)监理机构每月人员工资费支付额按监理机构应得人员工资费总额的60%支付。
但当发生以下情况并且监理负有监理责任,造成施工现场发生三级及以上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应在当月应支付的人员工资费中按每处扣除5~10万元进行处罚,监理机构根据其内部管理考核办法扣减相应责任人的薪酬:
1. 监理人员与建设单位人员或者施工单位人员串通,弄虚作假、降低工程质量造成三级及以上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
2. 监理人员将不合格的建设工程、建筑材料、建筑构配件和设备按照合格签字,造成三级及以上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同时建议发证机关吊销该监理人
员资质证书。
3. 在施工阶段未做好监理记录、未及时验收隐蔽工程或者对质量不合格工程予以验收通过而造成三级及以上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同时责令整改,并建议发证机关吊销该监理人员资质证书。
4. 未对施工组织设计中的安全技术措施或者专项施工方案进行审查造成三级及以上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
5. 发现质量安全事故隐患未及时要求施工单位整改或者暂时停止其施工而造成三级及以上重大质量事故或较大及以上安全责任事故的。
(二)监理机构季度人员工资费支付额根据季度考评结果进行支付。季度考评工作由省交通运输厅、省交通质监局、项目办组织,各方所占权重依次为:20%、30%、50%。,若省交通运输厅或省交通质监局该季度未对其进行考评的,其所占权重纳入项目业主权重。项目业主根据考评结果进行监理机构季度人员工资费的支付,省交通质监局对监理机构季度人员工资费的支付监督执行。
1. 项目办考评指本季度内对监理机构的各项检查(巡查),按照137号文对监理机构的扣分。项目办按照《贵州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机构考评评分表》(附件1)对所辖各合同段的监理机构进行考评,将考评结果按照《贵州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机构考评汇总表》(附件2)填写报送至各项
目监督工程师。
2. 项目监督工程师对项目办报送的考评结果进行核查,并根据对项目的巡查、检查情况按照《贵州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机构考评评分表》(附件1)对监督项目所辖监理机构进行考评,并将考评结果按照《贵州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机构考评汇总表》(附件2)填报,填报结果及对项目办考评核查后的结果经省交通质监局分管领导签认后,送至省交通质监局监理管理科汇总统计。
3. 省交通运输厅基本建设管理处收集厅在本季度的各次检查中对各项目监理机构的考评扣分情况,汇总后交省交通质监局监理管理科进行统计。
4. 省交通质监局监理管理科汇总省交通运输厅、监督工程师、项目办考评结果,并依据汇总的考评结果按照各方所占权重计算出各监理机构季度百分率。
5. 考评得分(K )分为好(K >95分)、良好(85分<K ≤95分)、合格(70分<K ≤85分)、不合格(K ≤70分)。
6. 监理机构季度人员工资费支付额=(监理人员三个月应得人员工资费总额) ×季度百分率。
(1)季度考评结果为好(K >95分)的,季度百分率=20%。
(2)季度考评结果为良好(85分<K ≤95分)的,季度百分率=19%。
(3)季度考评结果为合格(70分<K ≤85分)的,季
度百分率= ⎡考评得分⎤⨯20%⎢100⎥。 ⎣⎦
(4)季度考评结果为不合格(K ≤70分)的,季度百分率=0。
7.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当次监理机构季度考评视为不合格:
(1)工程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及安全责任事故,且监理负有直接责任。
(2)监理机构被省级及以上交通行政主管部门通报批评的。
(三)监理机构年度人员工资费的支付额,根据《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企业信用评价办法》的评价标准评定监理机构年度信用评价得分结果进行支付。
1. 年度信用评价得分(K )分为AA 级(95分<K ≤100分) 、A 级(85分<K ≤95分)、B 级(70分<K ≤85分)、C 级(60分≤K ≤70分)、D 级(K <60分)。
2. 监理机构年度人员工资费支付额=(监理人员十二个月应得人员工资总额)×年度百分率。
(1)年度信用评价得分为AA 级(K >95分)的,年
度百分率=10%。
(2)年度信用评价得分为A 级(85分<K ≤95分)
的,年度百分率=9.5%。
(3)年度信用评价得分为B 级(70分<K ≤85分)
的;年度百分率= ⎡年度信用评价得分⎤⨯10%⎢⎥。 100⎣⎦
(4)年度信用评价得分为C 级、D 级(K ≤70分)的,年度百分率=0。
(四)监理机构交工后人员工资费的支付额,根据交工考评结果进行支付。
1. 交工考评分为合格、不合格。
2. 监理人员交工后人员工资费支付额=(监理人员建设期应得人员工资费总额)×交工百分率。
3. 属于以下情况者,交工考评为合格,交工百分率=10%:
(1)在项目建设期内,监理单位严格按照合同认真履行监理职责未出现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监理的工程通过交工验收的。
(2)在项目建设期内,对于涉及质量安全的问题,如果监理机构、监理人员积极督促整改,并在合理周期已整改完成且不会产生永久质量缺陷和安全隐患,并附整改报告经业主项目办和质监部门签字认可的。
(3)在项目建设期内若出现较大及以上质量安全责任事故,但监理单位能够证明自己切实履行职责且能出具免责证明的。
2. 属于以下情况者,交工考评为不合格,交工百分率=0:
(1)在项目建设期内,监理单位未按照合同认真履行
监理职责,出现较大及以上质量及安全责任事故,监理负有相应责任的。
(2)在项目建设期内,对于涉及质量安全的问题,监理机构、监理人员不积极督促整改,超过合理周期未整改完成且不能提供免责证据的。
(五)监督机构将考评结果汇总交与项目业主,项目业主根据汇总发放监理工资,监督机构进行监督。
九、监理机构季度考评在年度公路水运工程监理信用评价中的引用
(一)对监理机构每年进行4次季度考评,其中1次考评为不合格的,监理机构的年度监理信用评价得分不得大于95分,其中2次考评为不合格的,监理机构的年度监理信用评价得分不得大于85分,其中3次考评为不合格的,监理机构的年度信用评价得分不得大于等于70分。
(二)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项目办对监理人员考评随机进行,考评按照《贵州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人员考评评分表》(附件3)进行评价,考评结果按照《贵州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人员考评汇总表》(附件4)填写报送至监理管理科,监理机构应按照附件3对监理人员进行考评,考评结果作为绩效考核和支付薪酬的主要依据。
省交通运输厅、质监局、项目办对监理人员的考评年度累计扣分大于12分且小于等于24分的,该人员列入监理人员警示名单,警示人员须进行学习并通过考核合格后方可继
续从事监理工作;考评年度累计扣分大于24分的,该人员列入监理人员黑名单,列入监理人员黑名单者自通报之日起三年内不得在贵州交通行业从事监理工作。监理人员警示人员名单及监理人员黑名单可在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www.qjtzj.com )网站“监理和试验室人员管理系统”-“监理人员信用查询”栏中查询。
十、在贵州省参与高速公路建设监理的监理企业,实行《贵州高速公路监理企业备案登记、监理人员执业信息登记管理制度》(详见附件5)。2013年12月1日至2014年7月1日为本登记管理制度执行的过渡期,其中2013年12月31日前,省交通质监局建立管理系统;2014年1月1日至2014年7月1日前,管理系统试运行,各相关单位开通帐号进行有关信息的录入;2014年7月1日起管理系统正式运行。
十一、其它
1. 质量缺陷责任期酬金按本办法人员工资费用的5%计,在每期支付时由业主暂扣,在缺陷责任期内按进度拨付。
2. 监理单位应制定针对监理人员的考核管理办法,对监理人员进行考核评分,根据评分结合监理机构考评结果发放监理人员薪酬。
3. 厅高速公路质量安全管理委员会办公室应加强对监理取费制度、监理人员工资费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
4. 监理机构未按本规定发放监理人员薪酬的,监理机构无合理理由的,监理人员可向项目业主及有关部门进行投
诉。一经核实,将对监理机构的年度信用评价结果分值进行扣减,扣减分值标准为2分/人/次。
5. 各评价主体应指定专人负责监理机构的评价工作及评价资料的收集整理。
本办法由贵州省交通建设工程质量监督局负责解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附件:1.《贵州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机构考评评分表》
2. 《贵州高速公路工程施工监理机构考评汇总表》
3. 《贵州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人员考评评分表》
4. 《贵州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人员考评汇总表》
5. 《贵州高速公路监理企业备案登记、监理人员执业信
息登记管理制度》
6. 《贵州高速公路建设工程监理人员上岗执业信息承诺书》
贵州省交通运输厅
2013年12月
为吸引高素质、高技术水平的人员充实到监理队伍,提高监理从业人员的薪酬待遇,招标人须对监理人员的薪酬标准进行明示及规定,建议到2014年12月底以后,常驻工地的监理人员年薪最低标准为:
其中2013年12月底至2014年12月底为过渡期,过渡期内监理人员工资标准按2014年12月底工资标准的70%~75%执行。
11
附件1
贵州高速公路施工监理机构考评评分表
工程项目名称: 考评时间:20 年 月--20 年 月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机构名称:
考评机构: 考评人: 审核人:
考评机构: 考评人: 审核人:
考评机构: 考评人: 审核人:
考评机构: 考评人: 审核人:
考评机构: 考评人: 审核人:
附件3 贵州高速公路施工监理人员考评评分表
工程项目名称: 考评时间:20 年 月~20 年 月 监理单位名称: 监理机构名称: 监理人员姓名: 监理执业证号:
考评机构: 考评人: 审核人:
考评机构: 考评人: 审核人:
考评机构: 考评人: 审核人:
考评机构: 考评人:
审核人:
考评机构:考评人: 审核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