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课论文
中国传统文化中从未存在过律师制度,中国缺乏律师文化的沉淀和累积,律师制度在我国的确立和发展又一直处于摸索阶段,不断的调整、改革使得主流律师文化很难系统、完整形成,无法定型,多元化、自发性、盲目性成为一大特征;司法行政管理部门和律师协会在引导过程中,在对律师文化的研究和有意识的构建过程中,又忽略了法律精神这一内核,造成现实出现诸多的问题和偏差。法律精神到底是什么?
律师的法律精神的含义是律师在法律信仰的指导下在长期法律实践过程中形成对法律要旨、职业素养、执业勇气的忠诚和追求,是法律文化的核心。离开法律精神的文化,难成法律文化,抛弃法律精神的律师,必定是一个没有灵魂的外壳终将被法律抛弃。当然律师法律精神内涵和外延非常丰富,其内容应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人本精神。人本精神是法律精神
的基础和核心。事实上,人文是一个内涵极其丰富的观念,与人的价值、人的尊严、人的独立人格、人的个性、人的生存和生活及其意义、人的理想和人的命运等等密切相关。即强调人的尊严、肯定人的欲望、张扬人的个性。有人说,这种人文精神奠定了法治的理性基础,这种人文精神锁定了法治的自由平等目标。简而言之,良法是人文精神内化的法律,所以作为司法制度当中的律师制度,其理性基础和追求的终极关怀无疑也是人文精神。而律师的执业行为又是将抽象的人文精神转变为实实在在的法律关怀的过程,也就是塞缪尔.斯迈尔斯所说的:知识、学问应该和善行结合。”(注7)正如律师在对待当事人时、在面对案件时、在面对法律时,应该能够领悟人文精神,心存人文精神,而事务所和律师协会在善待律师时,至关重要的依然是人文的关怀。在律师的法律精神中,无疑人文精神贯穿于整个法律精神始终。
2、职业精神。职业精神是法律精神的前提。律师职业精神是指律师所共同具有的坚定的法律信念、正确的法律价值观和现代法治理念,它是一种以精良的法律业务素质为基础、以崇高的律师职业道德为核心、以法律信仰为指导、以实现当事人利益的职业价值追求。律师的职业精神,不仅指律师的职业道德,更包括对律师职业的精神追求。其内容包括:首先,有坚定的法律信仰,具有独立的律师人格,忠诚于法律,将法律作为律师职业的精神支柱和实现律师价值的精神支点。其次,有职业的诚信原则,做一个正直高尚、诚实守信的律师。再次,拥有深厚的法律功底,拥有法脑、法言、法语和法境,并富有持续不断地学习热情。第四,具有时代特色的律师气质,言行规范,举止文明,讲究礼仪。第五,具有职业精神的律师应当勇于承担社会责任。
3、抗争精神。抗争精神是法律精神的保障。有人说,“因为法律的信仰使律师具有了生存的意义,因为有抗争的勇气和努力,才使律师的信仰对公民、对社会、对国家具有更深层次的价值与意义”。确如此,律师的抗争是当事人所希冀的,是职业性质决定的,是律师法赋予的,是整个司法制度中律师地位所决定的,是我国走向民主与法制必不可少的。律师为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去抗争,律师为律师自身的合法权利受到损害去抗争,律师为了法律遭受了亵渎去抗争,律师为了法律的信仰去抗争。有了这种抗争精神,才能维护法律的尊严,维护社会的正义,不让法律遭受丝毫的亵渎。
4、合作精神。合作精神是法律精神的实现途径。所谓律师的合作精神,简单来说就是律师的大局意识、协作精神和服务精神的集中体现。合作精神包括团队的凝聚力,团队的合作意识,团队士气的高昂。合作精神的基础是尊重律
师个人的兴趣和成就。核心则是律师协同合作,最高境界是律师的向心力、凝聚力,反映的是个体利益和整体利益的统一。合作精神是律师,尤其是律师事务所文化的一部分,良好的律师事务所管理可以通过合适的组织形态将每个人安排至合适的岗位,充分发挥集体的潜能。从而产生一批又一批后劲十足的律师群体,以实现法律精神的真正要旨。
我青年学子励志成为法律人者,当努力以这些标准来要求自己,时刻鞭策自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