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面贯彻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全面贯彻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
深入推进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纠风工作
市卫生局副局长 刘培毅
同志们:
2009年,全市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纠风工作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紧紧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经过上下共同努力,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纠风工作取得了新的明显成效。按照这次会议的安排,我就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纠风工作报告如下: 一、2009年主要工作回顾
2009年,按照市委市政府惩防体系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和卫生部、厅纪检监察暨纠风工作会议的要求,我局高度重视反腐倡廉建设和纠风工作,紧密结合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开展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和其他卫生业务工作,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制,制定下发了《局党组关于印发《贯彻落实〈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实施办法》等有关文件和工作方案,召开全市卫生系统党风廉政建设暨纠风工作会议,专题部署全系统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一年来,局党组14次专题研究“三重一大”工作,强化责任意识,细化工作分工,实化工作措施,圆满完成了党风廉政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中央、省、市有关卫生重大决策部署得到了较好落实,维护了全市卫生系统的改革、发展、稳定。
(一)大力推进反腐倡廉宣传教育,责任意识不断强化。 全市卫生系统通过扎实开展正反两个方面的宣传教育和科学发展观的教育活动,以教育为基础,关口前移,全系统惩防体系建设和纠风工作的责任意识、紧迫感进一步增强,领导干部 “一岗双责”和廉洁自律意识进一步增强,更加自觉遵纪守法、廉洁自律、廉洁行医。
1、加强领导干部党风廉政教育。
以领导干部为重点,坚持局中心组理论学习和直属单位领导班子中心组学习制度,去年局中心组安排学习活动8次,局主要领导讲廉政党课一次。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纪委关于严格禁止利用职务上的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的若干规定》,建立了机关副处级以上干部和直属单位党政领导干部廉政档案共计131份。局党组坚持对新任领导岗位的同志开展廉政谈话,强化反腐倡廉责任意识,筑牢拒腐防变思想防线。
2、深入开展卫生系统从业人员反腐倡廉宣传教育。
开展学习王瑛同志、谭东同志先进事迹活动。以省纪委《关于宜宾市副市长陈光礼等人打麻将赌博案通报》、市纪委《关于成都市金牛工商行政管理局违规组织中层以上干部到省级风景名胜区开会问题的通报》、《廉政中国》及有关警示教育片,以案说纪、以案说法。结合学习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办理商业贿赂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组织新任领导干部、重点岗位负责人共106人参加省纪委、省卫生厅党风廉政知
识培训。在此基础之上,认真执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政机关厉行节约若干问题的通知》、《关于从严压缩机关行政经费的管理意见》、《关于坚决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的通知》,严格控制会议规模规格,严格管理外出参观学习,去年机关无一人出国,从各方面采取措施,推进卫生系统的反腐倡廉建设。
(二)大力规范医疗服务行为,制度建设不断完善。
一年来,通过健全并落实局领导班子关于“三重一大”议事决策制度、改革和下放卫生行政审批制度、完善并落实医疗服务系列管理制度、实施医疗设备政府集中采购制度、健全医疗机构财务管理制度和坚持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制度等,我市卫生行业初步建立起了反腐倡廉、防控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用制度规范从政行为及从业行为,源头治理工作得到加强。
1、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
为全面加强我市各级各类医疗卫生技术人员的执业管理,提高职业道德和业务素质,我局制定下发了《成都市各级各类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定期考核实施方案》(试行),重点对卫生专业技术人员的“业务水平”、“工作成绩”、“职业道德”三项内容每2年进行一次考核。并将考核结果记入《医师执业证书》和《护士执业证书》“执业记录”栏,录入执业注册信息库,此举对强化医务人员医德意识、规范医疗服务行为起到了强有力的管理作用。
2、探索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
为有效预防和快速、高效解决医疗纠纷,保护患者、医疗机构及其医务人员的合法权益,我局积极探索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代市政府起草了《成都市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置暂行办法》。《办法》规定在独立于市卫生局和医疗机构之外设立“医调委”。目前,我市郫县已由政府发文,成立医疗纠纷应急处置工作指挥部,由县政府分管公安工作的县领导任总指挥,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办,8个局共同组成,已成功调解2例医患纠纷,避免了1起群体性事件。新津县成立了预防及处置医疗纠纷联动小组,由县政法委书记任组长,政府分管领导为副组长,10个部门共同组成,成功调解1例医患纠纷。从两个县的初步实践来看,由第三方调解机构来调处医患纠纷,对缓解医患纠纷时双方的对立矛盾,公平公正地调解医疗纠纷,特别是增加患方对调解的信任度,发挥了新的作用。
3、逐步推行临床路径、探索单病种收费。
去年,我局先后转发了卫生部办公厅《关于印发112个病种临床路径的通知》,在全市各区(市)县卫生局和各级各类医疗机构中推行按卫生部临床路径开展诊疗服务,规范诊疗行为。这项措施的逐步推进,对于遏制大处方、大检查等过度医疗的不规范行为、控制医药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减轻患者的就医负担起到了治本的作用。
4、实行全市“门诊通用病历”。
2008--2009年,市政府连续两年将在全市医疗机构推广使用“成都通用门诊病历”作为民生工程的重要工作内容之一,纳入目标管理。全市卫生系统上下共同努力,经过两年的精心设计与扎实工作,这项目标已全面完成,在全国率先实现了看病就医一本病历全市通用。患者持《成都通用门诊病历》可在全域成都的各级各类医疗机构就医。这项工作不仅方便了患者就医,保证了诊疗的连续性,减轻了患者看病经济负担,同时还起到了强化医生责任,使不同医疗机构、不同医生的医疗行为更加公开透明,便于相互监督,促进社会和谐的实效。“成都通用门诊病历”工作得到上级卫生行政部门、市民代表的充分肯定和病员群众的普遍欢迎。
5、开展“医检互认”。
为进一步减轻患者的医疗负担,从2007年开始,我市在市级三级综合医院之间、局注册二级甲等综合医院之间开展“医检互认”。随着这项工作的开展,一定程度地促进了合理有效地利用卫生资源,避免不必要的重复检查和防止过度检查,有利于降低医疗成本,减轻患者医疗负担。使老百姓看病就医“省钱又省时”。
6、落实处方点评制度。
根据《处方管理办法》,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加大对医生处方的监管,通过随机抽查医生处方,对存在的有关问题进行点评和公示,使大处方现象明显减少,处方行为更加科学规范。据统计,市级医疗机构抗生素使用、单张处方药品费用和人均住院费
用有所下降。
7、深化卫生政务和院务公开。
(1)加大卫生政务公开工作的力度。去年我局优化了机关内部办公流程,完善了《成都卫生信息网》功能,在主页的政务公开栏目增加了“人事任免”、“政策解读”、“发展规划”、“采购招标”等栏目。在公众服务栏目中,增加了“医疗收费标准查询”、“卫生行政许可公告”、“便民热线”等栏目。按照省、市政府关于下放管理权限的要求,我局去年分三批次共下放审批项目12个至区(市)县。同时,进一步加大了基层卫生执法监督工作力度,推进了我市城乡全覆盖的卫生监督网络体系建设;全面清理规范性文件,共清理出规范性文件1917件,其中继续使用的规范性文件557件,废止的规范性文件33 件,失效的规范性文件1321件。并通过卫生信息网向社会公布。
(2)全面推行医院院务公开。多年来,全市两级卫生行政部门、各级医疗卫生单位紧紧围绕卫生事业改革发展稳定的中心任务,按照加强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的要求,不断深化和拓展院务公开民主管理的内涵和外延。积极探索卫生政务公开和院务公开相互协调的工作机制,目前,卫生系统院务公开民主管理工作不断规范,院务公开机制日益完善。在全市卫生系统初步建立了院务公开的领导机制和工作体系,形成了院务公开的工作格局。各基层单位也根据局党组的要求,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了具体的实施办法。从而进一步调动了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积极性,同时也更
好地维护了患者权益。
8、大力规范和完善集中采购工作。
认真执行全省药品阳光采购。截止去年12月底,全市147家医疗机构参加药品集中采购,采购金额达15.8亿元,网上药品采购比例达95%以上。
积极探索药品二次竞价采购。市成铁中心医院、市老年病医院对22个药品实行二次竞价,使药价在省挂网价的基础上降低5-20%;市三医院将药品用量前5种抗菌药物纳入二次议价,降幅达5%;邛崃市人民医院,对180多个药品实行二次竟价,药价较省挂网价平均降幅达30%以上。二次竞价,进一步降低了药品的虚高价格,压缩了药商可能给予医生“回扣”的空间,进一步减轻了患者的医药费用负担。
探索市级医疗机构设备政府集中采购。2009年,我局创新医疗设备采购方式,委托成都市政府采购服务中心进行公开招标,年内先后完成5批次招标,共采购各类设备246台/件,采购金额6788万元。同时,部分市级医疗机构探索了医疗耗材集中采购工作,市第一、二、三医院联合开展注射器、输液器集中采购,中标价格较医院自行采购价平均降幅达38.26%。
严格执行基本药物目录、深入推进农村药品“两网”集中配送工作。我市乡镇公立卫生院严格执行基本用药目录及农村药品“两网”集中配送工作,配送率达98.5%,确保了农村的用药质量和安全。
(三)深入推进行风建设,纠风工作不断深化。
我局把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有机地融入对医疗机构的各项管理工作中。通过在全市范围内连续多年开展医院管理年活动、“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广大医务人员服务态度明显改善,服务意识明显增强;服务流程和环境进一步改进和优化;遵纪守法、廉洁行医意识得到全面加强;卫生系统“红包”问题基本杜绝,收受“回扣”、 乱收费等违纪违规行为明显减少,去年全市卫生系统上交(退回)红包、回扣643人次,金额31.92万元;医疗不安全隐患、医疗事故、群众投诉举报明显下降,医德医风满意度有所提高。去年,医院在市文明办对23个窗口行业测评中名列第12位,年度得分86.97分。
1、畅通群众诉求渠道。
认真贯彻实施《信访条例》,建立了局领导信访接待日制度,做好办信接访工作。针对信访突出问题,狠抓矛盾排查、根源分析、事件处置等关键环节,努力做到早预测、早预防、早教育、早引导、早调处,以解决信访问题助推行风建设质量。通过努力,有效地减少和控制了全市卫生系统突出的信访问题。2009年,仅局纪检监察处办理信访共计40件(次),受理电话投诉15件(次)。送市第一纪工委8件(次)。参与市纪委信访调查和市第一纪工委调查共3件。给予党纪政纪处分2人。因涉嫌商业贿赂行为被检察部门立案侦查2人(目前还未终结)。处理医疗收费投诉10件。
2、开展行风评议工作。
2009年,我局结合开展《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制定了卫生系统《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方案、《2009年度民主评议医疗机构行风方案的通知》。截止去年10月20日,有207家医院开展了评议,发放问卷调查表17045份,综合满意率达97.84%。同时,先后三次参加成都市人民广播电台与市民的沟通对话,对24件热线投诉问题,及时予以答复和处理。
(四)强化监督检查,监督工作更加有力。
卫生系统紧紧围绕“权、钱、人、项目”四个重点,加强监督检查,强化监督措施,大力推进全市卫生系统惩防体系建设。通过加大卫生项目、医疗设备政府集中采购、药品阳光采购等专项检查、对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小金库”的清理以及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工作等,确保了国有资金的安全和资产的保值增值,推进了卫生事业的健康发展。
1、开展“三重一大”巡查工作。去年上半年,我局成立了“三重一大” 工作巡查组,由分管局领导带队对市级9个单位执行“三重一大”情况检查,查阅了有关资料,与84名干部职工进行了个别谈话,针对问题提出了改进意见和措施。各有关单位按照巡查组意见迅速整改,使执行“三重一大”工作规定更加有力。
2、对卫生系统灾后重建和扩大内需项目及“八项民生工程”进行专项检查。并向市纪委报送了我局《关于加强卫生建设项目监管工作的几点思考》的专题调研报告。截止去年12月底,全市
卫生系统239个灾后恢复重建项目已竣工196个,竣工率达97.49%。中央投资拉动内需第1-4批共66个卫生项目已全部开工,有29个项目竣工验收并投入使用。没有发现大的违纪违规问题。
3、加强对市级医疗卫生单位医疗设备政府采购的监督。并对直属医疗机构设备租赁进行专项清理,对11个设备租赁项目进行了纠正或完善,终止了5个合资合作项目。
4、开展对市级各医疗卫生单位“小金库”的清理。对个别直属单位奖金发放不规范的问题,认真调查处理和纠正。同时,配合市上有关部门对5个直属单位的“小金库”开展专项检查,促进了卫生系统财务管理。
5、对市级医疗卫生单位领导干部兼职兼薪情况进行清理,对涉及的5人进行了纠正。
6、积极抓好审计监督。开展直属单位领导干部离任审计项目8个,提出改进意见建议近50多条;开展工程项目审计13个,审减率10.79%。
综上所述, 200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下,在全市卫生系统的共同努力下,全市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纠风工作取得了可喜的成绩,但也必须清醒地看到还存在着一些不容忽视的问题:一是有少数区(市)县卫生局和医疗机构,对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的重要性认识不够,对落实惩防体系建设和纠风工作任务的思路还不够清晰,个别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一岗双责”意识淡薄,工作措施不力,抓落实不够。二是有的医疗机构还存
在大处方、拿回扣、大检查等现象,商业贿赂出现反弹、成果不够巩固。有少数大医院的“医托”问题、少数民营医疗机构乱挂名称以及不诚信经营的问题还未彻底消除和解决,卫生行业监管的任务艰巨,防治商业贿赂的长效机制有待进一步巩固。三是全市卫生行业的服务满意度还有待进一步提高;在医疗机构推行临床路径、探索单病种收费、医患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等方面还处于起步阶段,相关工作有待进一步深化、完善和推广。对于这些问题,我们必须高度重视,强化措施,认真加以解决。
二、2010年的主要工作任务
今年工作的总体要求是: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全面贯彻市纪委十一届五次全会精神,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大力加强作风建设和惩防体系建设,着力解决卫生系统损害群众利益的突出问题,围绕中心、服务大局,开拓创新、狠抓落实,保证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促进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顺利进行,为推进统筹城乡发展、建设“世界现代田园城市”提供坚强保证。
(一)严明纪律,切实加强对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
着重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进一步加大对中央扩大内需促进经济增长政策落实情况和灾后重建的监督检查。要健全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督促有
关单位认真整改发现问题,确保资金安全、项目安全、人员安全。确保9月底完成全市灾后重建工作任务。
2、进一步强化对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情况的监督检查。要督促医改政策措施、重点任务的落实,为深化医改提供坚强的纪律保证。
3、扎实开展工程建设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工作。要全面排查工程建设领域重点部位和关键环节存在的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违纪违法问题。
4、继续扎实开展“小金库”专项治理工作。对自查和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要认真整改、作出处理。
(二)加强作风建设,深化规范化服务型政府建设。
1、认真执行中央颁布的《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及其他相关规定。严禁领导干部违反规定为配偶、子女及其他特定关系人在就业、投资入股、经商办企业等方面提供便利谋取不正当利益;严禁违反规定收送现金、有价证券、支付凭证和收受干股;严禁大操大办婚丧喜庆事宜或借机敛财;严禁用公款或接受与其行使职权有关系的单位和个人邀请进行高消费娱乐、健身活动。切实纠正机关和领导干部在集资建房、低价购房、多占住房等方面的违纪违规行为。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认真执行《关于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的规定》,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婚姻变动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对隐瞒不报、弄虚作假
的,要严肃处理。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
2、坚持勤俭节约,反对铺张浪费。着力抓好五个方面的工作:
(1)继续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巩固制止公款出国(境)旅游专项工作成果。(2)加强公务用车使用管理,严禁违规为领导干部配车。(3)进一步规范公务接待制度,下基层轻车简从,严禁用公款大吃大喝和请客送礼。(4)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违反规定购建、装修办公用房。(5)认真解决各种庆典、研讨会、论坛过多过滥的问题。对铺张浪费、奢靡享乐、挥霍公款的,要严肃处理。
3、领导干部要履职尽责,带头克服“两好”现象。市和各区(市)县卫生局和各单位,要以市委办公厅《关于近期干部管理和处分情况的通报》为警示,从中汲取教训,针对领导干部作风方面存在的苗头性问题,大胆管理,严格要求,较真斗硬,狠抓落实,坚决克服不负责任的“好人主义”,切实杜绝“贪玩好耍”现象;坚决克服不求有功、但求无过、不思进取的思想。坚持把工作当事业去追求、当学问去研究,尽心尽责,精益求精,攻坚克难。
4、要严格问责,促进干部勤政和依法行政。要认真学习贯彻《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党政领导干部问责的暂行规定》、《行政过错行为处分规定》、《成都市公务员行政效能投诉和告诫暂行办法》,落实首问负责制、限时办结制、责任追究制。加
强行政效能监察,通过严格问责,改进行政管理和服务方式,加大治庸治懒力度,严肃查处在岗不敬业、工作不扎实、办事拖拉推诿、不作为以及乱作为的行为。认真解决与人民群众切身利益密切相关的问题,高标准地做好服务工作,提高执行力。
(三)突出工作重点,深化卫生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
1、加大正面宣传力度。要在全市卫生系统组织开展创建“十佳医院”、评选“十佳医务工作者”活动,大力宣传卫生系统的先进集体、先进个人,鼓舞士气、弘扬正气,树立文明行业的良好形象。
2、认真落实医务人员医德考评制度。要进一步细化工作指标和考核标准,将医德考评与医师定期考核、岗位聘用、绩效工资、晋职晋级、评先评优等直接挂钩,建立有效的激励和约束机制。
3、积极推进临床路径和单病种收费制度改革。全市二级以上医疗机构,要按照卫生部开展临床路径的要求,结合实际进行收费改革试点,规范诊疗行为,保证医疗质量安全,控制医疗费用。
4、全面深化药品集中采购工作。(1)要切实加强对药品集中采购工作的管理和监督。加强对招标后药品采购和使用环节的管理,认真履行购销合同,督促供货和配送企业及时配送、医疗机构按时回款,确保各项指标符合省厅要求。乡镇卫生院用药要严格执行“两网”配送和国家基本用药目录。(2)不断拓展集中采购范围。逐步将检验试剂、医用耗材以及乙类大型医用设备纳入其中。
5、切实加强医院管理。继续深入开展医院管理年和医疗质量万里行活动,加强医院内部质量控制和安全管理,防止发生重大医疗责任事故。完善和扩大预约诊疗服务,不断改进服务流程,优化就医环境,方便患者就医。
6、进一步加强院务公开工作。重点做好群众关心的医疗服务和药品、耗材价格的公开,认真落实费用清单制和费用查询制,严格执行医院财务制度和物价收费制度,严禁任何形式的乱收费。
7、加强行业监管。积极开展医院巡查工作,认真落实医疗机构校验管理办法,强化对大型医疗设备配置和使用的监管。结合“成都面对面”政风行风热线活动,大力开展行风评议,推进投资软环境建设。
8、着力构建和谐医患关系。要大力推行医疗纠纷第三方调解机制和医疗责任保险制度,使医疗纠纷从医院处理为主逐步转变为第三方调解为主。要认真落实《医疗投诉处理办法》,及时妥善处理医患纠纷。深入开展创建“平安医院”活动,坚决制止和打击“医闹”行为。
9、要把规范卫生行业协会、学会行为作为一项不可忽视的工作来抓,依法监管。进一步规范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各地各单位不得组织开展评比达标表彰活动。
(四) 加大查办案件力度,继续深入治理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
1、各区(市)县卫生局、各单位要深入开展职业道德、法纪
和正反两方面典型教育,促使卫生系统广大从业人员牢固树立依法执业、廉洁从业的意识,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防线。
2、要继续严肃查办领导干部违纪违法案件,卫生行政部门工作人员利用行政审批权、行政执法权以权谋私、权钱交易的案件, 以及违反政治纪律、财经纪律和组织人事纪律的案件,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3、要突出查办严重损害群众利益的行风案件,对违反规定乱收费、开单提成、收受回扣、索要红包等必须坚决查处;情节恶劣的,要依法吊销执业证书;造成严重后果的,不仅要追究当事人的责任,而且要追究单位领导的责任。
4、各医疗机构要认真落实卫生部《关于加强医院信息系统药品、高值耗材统计功能管理的通知》,对药品、耗材使用信息实行专人负责管理,严格统方权限和审批程序,严禁为商业目的统方。
5、各医疗机构要继续实行按药品通用名开具处方、严格执行处方点评制度、积极探索和推行阳光用药制度,严格规范医生处方行为。
6、要合理确定医疗卫生领导的职责分工,逐步推行医院院长不直接分管基建、项目招投标、药品采购等工作,但要认真履行监督职责,对涉及人、财、物的部门不得由一名班子成员同时管理。
7、对容易滋生商业贿赂的重点部门和重点岗位的人员,要定期交流轮岗,并形成制度。
8、对查处的行贿企业,要按照卫生部《关于建立医药购销领域商业贿赂不良行为记录的规定》予以公布,并在一定期限内取消其参加集中采购的资格,加大对行贿行为的打击力度。
(五)加强监督和制度建设,不断拓展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工作领域。
1、扎实推进卫生系统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要按照市委、市政府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的要求,结合我局关于《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实施意见》,扎实做好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处等各项工作。建立完善市卫生局惩防体系目标台账。
2、切实规范和制约权力运行。要认真执行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民主评议、诫勉谈话、函询、质询、罢免或撤换等制度,全面落实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事业单位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制度,凡主要领导调离或离职的必须进行审计。加强对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监督,促进“三重一大”制度规定的落实。继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入推进卫生政务公开,探索实行党务公开。
3、加强对干部人事工作的监督。认真执行拟提拔任用干部人选在党组(党委)讨论决定前书面征求第一纪工委意见的制度,加强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的监督。对新任职的干部,要及时开展廉政谈话。进一步推进干部轮岗交流,对在权、钱、人、项目等重点岗位工作达到一定年限的干部,要进行轮岗交流。
4、加强对资金的监督。严格各项卫生资金的使用和管理,重点加强对公共卫生、疾病防控、社区卫生和农村卫生等基础投资资金以及抗震救灾资金物资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确保资金安全。
(六)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制,为完成今年各项任务提供坚强保证。
各区(市)县卫生局和各级医疗卫生机构要坚持“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对所在地、本单位的行风建设和纠风工作负总责。“一把手”要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点环节亲自协调,重要案件亲自督办。班子成员要严格履行“一岗双责”要求,不仅自己要清正廉洁,还要从严带好队伍。医院院长要把主要精力放在加强医院管理和行风建设上,对因疏于管理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严肃追究院长的责任。
同志们,做好全市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纠风工作,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一定要恪尽职守、勤奋工作、务真求实、开拓进取,努力取得全市卫生系统反腐倡廉建设和纠风工作的新成效,为促进卫生事业改革与发展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