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电工程安全事故管理
水电工程事故管理
一、事故基本概念
1、定义
(1)事故
职业活动过程中发生的意外的突发性事件总称,通常会使正常活动中断,造成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
(2)未遂事故
由于设备和人为差错等诱发产生的有可能造成事故,但由于人或其他保护装臵等原因,未造成职工伤亡或财物损失的事件。
同义词:准事故、险性事故、事件。
(3)事故隐患
可能导致事故发生的物的危险状态,人的不安全行为及管理上的缺陷。
同义词:危险因素、不安全因素、危险源、不符合。
2、事故构成特征
(1)意外性;(2)突发性;(3)危害性。
3、基本过程
(1)前兆阶段;(2)爆发阶段;(3)持续阶段。
4、事故发生特征
5、事故类型
(1)人身事故;(2)设备事故;(3)生产事故;(4)火
灾事故;(5)爆炸事故;(6)交通事故。
6、事故级别
特别重大事故;重大事故;较大事故;一般事故;轻微事故。
(1)特别重大事故
民航客机机毁人亡(死亡40人以上);
铁路、水运、矿山、水利、电力事故一次死亡5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
公路和其它事故一次死亡3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
急性中毒100人以上。
(2)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A、工程建设重大事故
分级 死亡人数 直接经济损失
一级 30-39人 300万元以上
二级 10-29人 100-300万元
三级 3-4人 30-100万元
四级 1-2人 10-30万元
B 、电力行业重大事故
死亡3人以上;
死亡重伤10人以上;
设备机械直接损失150万元以上;
大面积停电
C 、交通事故
特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1人以上或财产损失6万
元以上;
重大:死亡1-2人或重伤3-10人或财产损失3-6万元; 一般:死亡0人或重伤1-2人或财产损失3万元以下
D 、火灾事故
特大:死亡10人以上或重伤20人以上或50户以上或
财产损失100万元以上;
重大:死亡3人以上或重伤10人以上或30户以上或
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上;
一般:死亡2人以下或重伤10人以下或30户以下或
财产损失30万元以下;
(3)生产安全事故规范划分:(2007.6.1起施行)
特别重大事故:死亡30人以上;重伤、急性中毒100人以上;直接经济损失1亿元以上。
重大事故:死亡10-29人;重伤、急性中毒50-99人;直接经济损失5000-9999万元。
较大事故:死亡3-9人;重伤、急性中毒10-49人;直接经济损失1000-4999万元。
一般事故:死亡1-2人;重伤、急性中毒10人以下;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下。
重伤事故:
轻伤事故:
7、事故性质
A 、自然事故:
B 、技术事故:
C 、责任事故:
8、工伤事故(7种情形)
A 、工伤基本四要素:
工作时间
工作场所
工作原因
受到伤害、患职业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意外伤害。
B 、工伤范围延伸:
在工作场所内,工作时间前后从事与工作有关工作受到伤害;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
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C 、工伤待遇延伸:(视同工伤3种情形)
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场所)、本身突发疾病48小时内抢
救无效死亡;
抢险救灾、维护国家公共利益、见义勇为受到伤害; 伤残军人转业退伍至用人单位后旧伤复发。
D 、特征:
①不以责任划分(无责任补偿)。
②工伤事故与非工伤事故补偿有区别。
9、我国安全事故基本情况
总体:形势严峻,行业企业间不平衡。
(1)伤亡事故居高不下;
(2)重大事故不断发生;
(3)职业危害情况严重;
主要原因:
(1)安全法制不够健全;
(2)安全生产投入不足,安全生产基础薄弱。
(3)从业人员安全素质和管理水平偏低;
(4)“三违”现象较严重;
(5)缺乏市场经济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管理体制。
10、主要法规标准:
(1)《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2)《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
(3)《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划》(GB6442-86)
二、水电建设施工特点和主要事故类型
1、水电建设施工特点
(1)产品的固定性。
(2)产品的复杂性。
(3)施工场所集中狭窄。
(4)施工季节性强。
(5)人员构成复杂,流动性大。
(6)水电工程低价中标,安全投入不足。
2、水电施工事故发生的特点:
①目前我国水电施工客观上存在的危险性大,固有的不安全因素多,安全生产管理难度较大,事故发生率较高;属于生产安全高危行业。
②各类事故发生的预测性较难,可控性较差。
③高危害、高损失的重大事故比较集中在坍塌、爆炸、起重和车辆伤害等事故。
④民工、包工已逐步成为水电行业的伤亡事故主体。
3、事故类别(二十种)
(1)高处坠落 (2)坍塌
(3)冒顶片帮 (4)火药爆炸
(5)放炮 (6)起重伤害
(7)车辆伤害 (8)机械伤害
(9)物体打击 (10)触电
(11)火灾 (12)淹溺
(13)灼烫 (14)透水
(15)瓦斯爆炸 (16)锅炉爆炸
(17)容器爆炸 (18)其他爆炸
(19)中毒和窒息 (20)其他伤害
其中1-12为水电施工常见事故。
由于生产性粉尘、毒物、噪声、振动、高温、低温、辐射和其他危害因素造成职业病主要有尘肺、锰、铅、苯等职业中毒、职业性耳聋等。
三、事故致因理论和预防基本原则
1、事故致因理论
(1)事故频发倾向论
事故频发倾向是指个别人在工作中容易发生事故的内在倾向。
事故频发倾向者,成为事故发生的主要原因
我国事故频发倾向者表现在以下岗位:
①机动车驾驶、起重、爆破、锅炉、电工、焊工、压力容器、架子工等特种作业和特种设备人员;
②新进场人员。
A 、企业负责人;B 、项目负责人;C 、专职安全人员。 ③ “三类人员”;
(2)事故因果连锁论
事故因果连锁论认为:事故发生不是一个孤立的事件,而是一系列互为因果的原因相继连锁发生的结果。
用多米诺骨牌来形象地描述事故发生因果连锁过程的5个因素,当抽掉当中一颗骨牌,就可以中断事故连锁的进程,从而避免事故发生。
如图示:
现世界各国普遍采用为事故统计分析的因果连锁模型。如图示:
模型表明事故直接原因为: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以及其背后深层原因——管理失误。 我国传统企业安全管理和部分安全标准,如国家标准《企业职工伤亡事故分类》(GB/6441-86)和《企业职工伤亡事故调查分析规则》(GB6442-86)
,就是基于此模型制定。
(3)能量意外释放论
生产过程:
原材料 产品
能量释放过程:
该图示表明:
①安全生产是以生产为前提,不能脱离生产单独存在。 ②生产过程中能量释放越大,一旦失控发生事故破坏性越大(重大危险源)。
③只有控制能量正常释放,避免意外释放,就能保险安全生产状态防止事故发生。
④能控制主体为生产过程中人、机、料、法、环。关键是人。
⑤安全状态是靠控制,而且控制与失控能相互转化。我国现代安全系统工程、安全管理体系及认证基于理论。
2、事故预防措施基本原则 (1)消除危险。 (2)减弱危险。 (3)隔离限制。 (4)时间错开。 (5)隐蔽覆盖 (6)薄弱释放。 (7)指示警告。 (8)个体防护。 (9)人员资质。 (10)应急救护。 四、事故调查处理
1、施工生产事故处臵基本程序
2、事故报告
事故单位、项目在事故发生后应尽快向本单位负责人、业主(监理)和事故发生地县级人民政府、主管部门报告,其中:
(1)道路交通事故向当地政府公安交警部门; (2)火灾事故向当地政府公安消防部门;
(3)生产性伤亡等事故向当地政府安全监管部门和劳动部门;
(4)意外事故向当地政府公安部门; 事故报告内容:
事故单位、时间、地点、事故现场、伤亡、直接损失情况和简要经过。
按事故级别逐级上报至:
(1)特别重大、重大事故报至国务院安监和有关部门; (2)较大事故报至省级人民政府安监和有关部门; (3)一般事故报至设区的市级人员政府安监和有关部门。 3、事故调查处理的原则
(1)实事求是、尊重科学的原则。 (2)“四不放过”的原则。 事故原因没有查清不放过; 事故责任者没有受到处理不放过; 事故防范措施没有落实不放过; 群众没有受到教育不放过; (3)公正公开诚信的原则。 (4)分级管辖的原则。
事故调查处理由事故发生地人民政府组织或授权,委托安监、监察、公安等部门组织。
事故单位应配合调查。
调查时间:60日,特殊情况延长60日。
处理时间:15日,特别重大事故30日,特殊情况延长30日。
4、事故调查程序 (1)组成事故调查组。 (2)搜集事故材料。
(3)查明确定事故发生、经过、伤亡人员、直接经济损失和事故原因。
(4)认定事故性质、事故单位和事故责任人。 (5)总结事故教训,提出事故责任者处理建议和防范整改措施。
(6)提交事故调查报告书。 (7)事故处理审批、结案。 5、事故调查报告的要案 (1)事故发生单位概况。 (2)经过和救援情况。
(3)人员伤亡和直接经济损失。 (4)事故原因和性质。 (5)责任认定和处理建议。 (6)防范和整改措施。 6、事故经济损失计算 (1)直接经济损失
指事故造成人身伤亡及善后处理支出的费用和毁坏财产的价值。主要包括:
①伤亡人身丧葬、医疗、护理、抚恤、补偿、救济及歇工工资等费用。
②事故善后处理、现场抢救和清理费用。 ③事故罚款和赔偿费用。
④固定资产和流动资产损失价值费用。 其中损坏的固定设备、设施以修复费用计算;
损废的固定设备、设施以固定资产净值减去残值计算,具体如式:
损废设备价值=设备现行价格(1-年折旧率%×已使用年限) (2)间接经济损失。
指因事故导致产值减少、资源破坏和受事故影响而造成企业信誉资质等其他损失的价值。主要包括:
①停产减产损失价值。 ②工作资源损失价值。
③处理环境污染、恢复的费用。 ④补充新职工的培训费用。 ⑤企业信誉资质影响恢复的费用。
间接经济较难计算,一般情况:总损失(直接+间接损失)为直接经济损失的2-6倍。
7、事故原因分析
(1)起因物(27种)和致害物(23种):
主要分类为:机电设备、设施、工具、材料、环境、场所、动物等。
(2)直接原因
人的不安全行为(13种): A 、违章操作
①操作错误,忽视安全、忽视警告; ②造成安全装臵失效; ③使用不安全装臵; ④手工代替工具操作;
⑤机器运转时加油、修理、检查、调查、焊接、清扫等工作;
B 、处臵不当
⑥成品、半成品、材料、工具、用品等物存放不当; ⑦对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处理错误; ⑧有分散注意力行为; C 、位臵不当 ⑨冒险进危险场所; ⑩攀、坐不安全位臵; ⑾在起吊物下作业、停留; D 、防护不当
⑿忽视使用必须的个人防护用品用具;
⒀不安全装束;
物(机械、物质或环境)的不安全状态(4种): ①防护、保险、信号等装臵缺乏或有缺陷; ②设备、设施、工具、附件有缺陷; ③个人防护用品用具缺少或有缺陷;
④施工生产场地环境不良(地质、地形、通风、照明、粉尘、噪声等)。
(3)间接原因
①技术和设计上有缺陷。
②教育培训不够,缺乏安全操作知识。 ③劳动组织不合理。
④对现场工作缺乏检查或指导错误。 ⑤没有安全操作规程或规章制度不健全。 ⑥其他。
(4)原因分析步骤。
7、事故责任
(1)确定事故性质
①自然事故;②技术事故;③责任事故。 (2)确定事故责任人
①事实认定;②人员确定;③违章条款。 (3)事故责任分类。
①直接责任,间接和管理责任。
②责任者划分为主要、次要、一定和管理责任。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直接责任人员应负主要责任: A 、违章指挥或违章作业、冒险作业造成事故的; B 、违反安全生产责任制和操作规程,造成事故的; C 、违反劳动纪律,擅自开动设备或擅自更改、拆除、毁坏、挪用安全装臵和设施,造成事故的。
有以下情况之一的有关领导人员应负管理责任:
A 、安全生产责任制、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缺乏或不健全,致使员工无章可循,造成事故的;
B 、未按规定对员工进行安全教育和技术培训,经考试合格上岗操作,或从事特种行业、特种设备操作管理的人员未持合格上岗,造成事故的;
C 、设备超过检修期或超负荷运行,或设备有缺陷又不采取措施带病运行,造成事故的;
D 施工作业环境场所不安全,又未采取措施整改,造成事故的。
E 、隐瞒事故。
(4)事故处理。
责任追究的依据:事故后果严重性、事故责任大小和责任者认识态度。
事故责任追究的处罚: ①刑事处罚
由当地政府公安、检察、法院按《刑法》执行。 起点:死亡1人,直接经济损失5万元以上。
罪名:重大事故罪、玩忽职守罪、不报、谎报事故罪。 徒刑:一般3年以下,严重3-7年。
强令他人违章冒险作业,一般5年以下,严重5年以上。 ②行政处罚
对事故单位:停工整顿、暂扣、吊销有关证照。 对事故责任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留用察看、开除等行政处分和暂停、撤销与安全生产有关执业资格、岗位证书等资格处分。
③经济处罚
对事故单位:处10万-20万-50万-300万-500万罚款。 对事故单位负责人:处一年收入40-80%的罚款。
严重的处一年收入60-100%的罚款。
五、事故案例
(一)高边坡滑坡事故 1、经过:
1985年12月,广西一水电站工地进水口河岸边坡底部挡土墙开挖砼浇筑施工时突然滑坡,施工人员全部被掩埋,死亡48人,伤7人。
2、类型:坍塌。
3、损失:死亡48人,伤7人。 4、类别:重大事故(一级)。 5、性质:技术、责任事故。 6、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①地质复杂存在滑坡体;
②坡脚低于河水位,地下水浸泡; ③基坑开挖切断坡脚; ④坡顶堆渣,增加荷载。 (2)管理原因:
①施工设计有缺陷,对复杂地质认识不足; ②劳动组织不合理,监测不力。 (二)洞室爆破事故 1、经过:
1989年4月,贵州一水电站水库边坡不稳体进行洞室大爆破卸载处理施工,在运装炸药和安装起爆体时一药室约1吨炸药突然爆炸,造成洞内死亡28人,伤16人。
2、类型:爆炸。
3、损失:死亡28人,伤16人。
4、类别:重大事故(二级)。
5、性质:技术、责任事故。
6、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①自然滚下岩石击中药室裂隙起爆体;
②药室裂隙,缺乏防护;
③安放起爆体未保护。
(2)管理原因:
①施工设计有缺陷,裂隙药室未防护措施;
②培训教育不够;
③对现场缺乏检查。
(三)提升吊笼坠落事故
1、经过:
2001年11月,在重庆市一水电工地厂房出线井6名工人施工下班,乘非载人吊笼通过竖井提升至井口,因卷扬机卷筒过卷,吊笼及钢丝绳脱落坠入87米深井底,5人死亡,1人重伤。
2、类型:起重伤害。
3、损失:死亡5人,重伤1人。
4、类别:重大事故(三级)
5、性质:责任事故。
6、原因分析:
(1)直接原因:
①操作失误,吊笼升至井口,继续提升; ②乘坐非载人吊笼;
③卷扬机带病运行;
④保险装臵缺乏;
⑤吊笼安装有缺陷。
(2)管理原因:
①设计、安装和设备有缺陷;
②安全教育培训不够;
③对现场缺乏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