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一般工作人员岗位双向选择实施方案的通知
机关各科室、直属有关单位:
为进一步推动开发区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增强干部队伍的生机和活力,充分发挥每一位干部职工的聪明才智,使每一位干部职工能够走上最适合其自身的工作岗位,经党工委研究决定对开发区一般工作人员岗位进行双向选择,并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认真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坚持民主、公开、竞争、择优的原则,做到工作需要与个人意愿相结合、创新机制与优化结构相统一、推进改革与推动工作相促进,激励广大干部爱岗敬业、恪尽职守、开拓进取、奋发向上,建设一支廉洁、勤政、高效的开发区干部队伍。
二、组织领导
成立一般工作人员岗位双向选择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谢永彬(开发区党工委书记)
副组长:陈高攀(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管委会主任)
成 员:林海东(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纪工委书记)
吴超鹏(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周宗仰(开发区党工委副书记)
苏 军(长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张玉玺(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庄晓芳(开发区管委会副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张玉玺(兼)
成 员:吴金特(办公室副主任)
许基助(办公室科员)
三、实施范围和对象
双向选择的实施范围和对象为开发区股级以下工作人员。组织抽调脱产参与中心工作人员和专职驾驶员原则上不列为实施对象,由开发区党工委视情况安排合适的工作岗位。双向选择只是工作岗位的调整变动,所有人员保持原有编制身份性质和行政隶属关系不变。参加双向选择人员(66人):
陈立腾 黄昂昂 许婷婷 蔡雅瑜 陈宝华 李绵绵
吴文盘 王锦灿 陈金发 姚焕辉 黄剑阳 吴碧雅
林海萍 许连奖 苏水龙 曾华鑫 许基助 许联谊
邱宗培 林 峰 张军军 吴燕妮 杨贻群 陈旭鸣
颜丽春 谢有珠 林 瑜 何舒娜 林清滢 陈庆松
连丹璐 黄玲玲 李晨晖 丁毅颖 吴志江 林燕秋
蔡长征 王景星 陈首任 许文练 庄江辉 林 强
黄丹蓉 林志刚 李均煜 许服从 庄劲勋 李伯驹
黄斯斯 黄振英 高维尔 黄田川 陈清源 黄伟杰
朱文安 陈永志 王绵绵 黄荣凯 翁贤汀 杨彬彬
张艳萍 张 文 庄达明 黄华康 陈文博 曾志宏
四、双向选择的职位和职数(64个)
办公室(6个)
国土规划建设科(1个)
工程建设部(五里园配套用地项目建设工作组挂靠本组)(6个)
总工程师室(2个)
经济发展科(加挂综合服务中心牌子)(5个)
安办(4个)
财务部(与财务管理中心合署)(4个)
招商办(1个)
物业公司(14个)
建设监察队(4个)
安东办(6个)
项目报批工作组(7个)
拆迁征地协调组(英塘中心区工作组挂靠本组)(2个)
招投标管理中心(2个)
五、方法步骤
双向选择确定岗位采取个人填报志愿、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党工委、管委会研究决定的办法进行。
第一步,思想动员。召开机关干部职工大会,进行双向选择工作的思想动员,并讲清双向选择的目的、意义、方法步骤和具体要求,统一干部职工的思想认识,引导干部职工树立正确的择岗观念,支持双向选择,踊跃参加双向选择。
第二步,个人报名。在思想发动的基础上,由一般干部本人填写 “一般干部岗位志愿登记表”,登记表设置第一志愿和第二志愿,每个志愿只能填写一个岗位,未填写的,视为放弃。
第三步,部门负责人签署意见。各部门负责人根据本部门的编制和职责,选择本部门所需要的人员,在“被选部门负责人意见”栏中签署“同意”或“不同意”,以第一志愿优先,第二志愿为次,所属岗位第一志愿满员的,不再考虑第二志愿,第一志愿达不到核定职数的,在第二志愿中选择。对突破职数和违反规定条件选择的人员视为作废,重新选择。
第四步,岗位对接。双向选择领导小组认真汇总干部个人意愿和部门负责人的意见,将总情况提交党工委、管委会联席会议研究讨论决定。党工委、管委会联席会议可根据工作需要,对双向选择成功人员进行调剂。
六、时间安排
分两轮组织实施。2011年11月7日前召开动员会,11月8日前交个人志愿登记表,11月9日前部门负责人签署完意见。11月9日晚上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联席会研究决定第一轮双向选择成功人员。
第一轮双向选择未定岗人员于11月11日前第二次填交个人志愿登记表,11月12日上午前部门负责人签署完意见。11月12日下午开发区党工委、管委会联席会研究决定第二轮双向选择成功人员。
11月14日召开全体工作人员大会,宣布双向选择结果,并进行集体谈话,提出工作希望和要求。
七、几点要求
1、要切实加强对双向选择工作的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切实摸清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想法,认真研究本部门岗位的设置和需要选择的人员,要有针对性地做好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工作,保证本部门工作人员的思想稳定。要对本部门的各项工作做好安排,保证双向选择工作和其他工作两不误。
2、要把个人的志愿与组织的需要相结合。要树立整体意识和全局观念,要把工作的需要和组织的安排放在第一位,每个人都要自觉地接受组织的选择。
3、要严格遵守时间规定。个人志愿、部门意见都要按时交双向选择领导小组,人员明确定岗定位后,务必按规定完成交接和报到工作。对不按时到位的,视为不服从组织安排。要加强对交接工作的监督检查,保证交接物资、资料完好无缺。
4、要认真做好落选人员处理工作。对个人无正当理由不参与双向选择和在双向选择中落选的人员进行为期四个月的待岗。待岗期间应参与开发区正常的考勤、例会和业务学习,同时应认真完成组织分配的工作任务。待岗期满后,落选人员可向开发区党工委提出重新上岗申请,党工委接到申请后7天内应组织对其进行专项考核,并提出重新上岗或继续待岗的处理意见。落选人员在待岗期间不能调动,不再享受工资以外的其他奖金福利,当年年度考核应评为基本称职(基本合格)或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并不予以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落选人员连续两次待岗后经考核重新上岗的,当年年度考核评为不称职(不合格)等次,并不予以评先评优和提拔使用。连续两次待岗后经考核仍不能重新上岗的,由党工委按有关规定上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没有提出重新上岗申请的或不服从组织安排的,由党工委按有关规定上报组织人事部门予以辞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