户外广告租赁合同2
户外广告租赁协议
甲方:
乙方:高展广告装饰有限公司
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规定,通过友好协商,就甲方租赁乙方经营的广告点位发布甲方广告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项目内容:
1、广告内容及形式:
2、广告牌位置:
3、广告牌数量:
4、广告牌规格: 米(宽)× 米(高)
二、广告牌制作:
三、广告牌租赁期限:
1、租赁期限为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2、广告牌租赁期满后,如甲方续租,在同等条件下,甲方有优先权。
四、广告牌租赁费:
1、广告位发布费用包括:发布期间的占地费
2、乙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甲方支付租金 。
3、广告发布期间,甲方要求另更换广告画面,费用由甲方负责,乙方给予优惠,收取制作成本费。
五、管理事项
1、甲方将发布的广告位内容、画面送至乙方核准,甲方将依此广告内容制作安装,如甲方自行制作安装的画面、内容与送审广告不符的,乙方有权要求甲方更改或撤换该广告。
2、甲方未经乙方同意不得私自更换广告位画面、内容。如有需求更换画面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出书面申请,乙方根据实际情况确认后由甲方自行更换。
六、广告牌维护:
1、广告发布期间,广告牌的维护及其他任何情况下的损坏维修由乙方负责,并承担全部费用。乙方对广告牌损坏修复所耽误的时间,租赁时间相应顺延。
2、如遇旧城改造或城市道路扩建等政府行为,广告牌拆除按实际发布日期支付费用,乙方在广告牌拆除七个工作日内退还甲方余款。
七、甲方义务
1、甲方应在本协议签订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将广告位的内容设计初稿送交乙方,乙方的核准仅为一般的版面审查,乙方不承担甲方广告位内容是否符合法律法规等规定的义务。
2、甲方需更换广告画面行为需以正式函件形式向乙方报审,审批通过后方可施行。非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私自更换广告画面、内容;并且由此造成广告位损坏或不能正常使用的,维修费用全部由甲方承担。
3、未经乙方事先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将本合同项下的广告位置转租给第三方。若出现转租行为,由此造成的一切损失由甲方承担
4、甲方需保证制作的广告画面内容等没有侵犯第三方的知识产权在内的任何权利。如因此导致乙方遭受第三方追索的,甲方必须承担所有的法律责任。
八、乙方义务
1、保证在发布期限开始之日将广告位提供给甲方发布广告。如因乙方的原因未能如期提供广告位位置的,甲方租用时间可按实际延误时间顺延。
2、接到甲方提交的广告画面后五日内安装完成。
3、负责广告的日常维护,如遇问题,须在三日内解决;若逾期,甲方租用时间可按实际延误时间顺延。
九、合同的提前终止:
1、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终止合同:
(1)甲方未按时支付发布费用。
(2)在发布期间,甲方有违反合同管理事项中第七条约定的甲方义务的行为的。在此情况下,甲方已支付的费用乙方不予退还,甲方还应赔偿由此而给乙方造成的损失。
2、在发布期间,如发生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有权提前终止合同,乙方只按实际发布天数收取广告发布费用。
(1)如因整体建筑体改造而需要拆除乙方所发布的广告位位置(包括部分拆除)。
(2)因政府行为、自然灾害或其他不可抗力造成的各种不可预知情况。
十、广告位位置的续租:如甲方希望续租本合同项下的广告位位置,应在发布期限届满之日的5天前以电话或短信的形式向乙方提前申请,乙方视情况决定是否续约。
十一、广告期后处理:广告位约定的发布期限届满后三日内如乙方不及时拆除广告画面,甲方有权自行处置。
十二、本合同一式贰份,双方各执壹份,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本合同有未尽事宜,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可通过当地人民法院裁决。
甲方: 乙方:
地址: 地址: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年 月 日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