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谈文学的本质
姓名:徐梦静
学号:1132304139
浅谈文学的本质
摘要
要认识人学的本质,要从文学的本身去找,第一,从文学的含义上寻求答案;第二,文学的本质方面也可以分为两点点,分别是从文学的审美意识形态上和文学的话语蕴藉属性上下手。
关键词: 文学 本质 审美意识形态 文学话语
正文
一、 什么是文学?
文学是什么?它诚然被视为美的“语言艺术”,包括诗、小说、散文、戏剧文学、影视文学等样式,但在古代 甚至今天,却至少有着两种不同的含义:广义的文化含义和狭义的审美含义。①
文学是文化的一部分,“文学精神”就是一种“道”,他是文学内在的本质。从两个层面分析文学的含义,第一层面主要回答文学一词指的是什么,或者哪些特征可以满足“文学一词” 的基本要求。第二个层面为文学的属性,回答文学具有哪些必须具备的主要构成特性。它们互相渗透、汇通,难以分离。
在中外文学史上,文学最初并不是指今天所谓的“语言艺术”或“美的艺术”,而是泛指广义的文化过程。文学是指一切口头或书面行为或作品,包括今天的文学以及政治、哲学、历史、宗教等一般文化形态。这正是文学的文化含义。近人章炳麟就认为:“文学者,以有文字著于竹帛,故所谓之文;论其法制,谓之文学。”②
在中国,文学最初泛指文章和博学,体现了文学的广义的文化含义。《论语》把文学归结为孔门四科(德行、言语、政事、和文学)之一,“文学,子游,子夏”。至于现代文学概念所包括的诗,在先秦时代是主要体现一般文化含义的。《左传》所谓“诗以言志”、《礼记〃王制》所谓“陈诗以观民风”都没有着意寻求是的特殊审美属性,而是主要关注其一般文化内涵:由诗歌发明民俗文化状况。当然,随着文学活动的逐步发展和演化,诗的特别的审美意义也受到重视。在春秋时代,诗虽然总体上被归属于文章和博学等广泛地文化范畴,被要求承担的社会功能,但其不同于其他文化形态的特别属性以开始被认识到了:诗具有特殊的语言和形象魅力,比其他文化形态更能感动人。人们也逐渐以“文”或“文章”指称文学的这种狭义内涵。《说文》:“文,错画也,象交文”。这里的“文”是指原初表现于外的斑纹或图示,而“文章”也带有诸如文采等语言形式美的内涵。对“文”的这种形式美本义的追问,有助于后来审美的文学含义的发展。但在魏晋以前,文学的文化含义是居于指导地位的。
在西方18世纪后开始确定和流行广义的文学泛指用语言文字记录下来的具有社会意义的人的思维的一切作品;狭义的文学专指语言艺术。 ①
② 参见罗根则《中国文学批评史》(一),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弟3页。 (清)章炳麟《文学总略》,见《国故论衡》中卷,汉文书屋1993年版,第83页。
二、 文学的本质
(1)、审美意识形态
文学从本质上说是意识形态。作为意识形态,文学具有普遍的属性,耶具有特殊的属性文学的普遍属性在于,他是一般意识形态;文学的特殊属性在于它是审美意识形态。
审美意识形态,是指与现实社会生活密切缠绕的审美表现,其集中形态是人们的文学、音乐、戏剧、绘画、雕塑等艺术活动。审美意识形态在以上形态中具有特殊性:它一方面被看做意识形态的富于审美特性的种类,但另一方面又渗透着社会生活以及其他意识形态的因子,与它们复杂地缠绕在一起。因此,审美意识形态不是审美与意识形态的简单相加,而是指在审美表现过程中审美与社会生活状况相互浸染、彼此渗透的情形,这种情形表明,任何审美表现过程并不可能脱离特定的社会生活状况的最终支配。
文学作为一种精神现象,它既有意识形态性又有审美性,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文学审美意识形态是有机的整体,是有着丰富的完整内涵的复合结构。从其性质上看,既有集团倾向性又有人类共通性;从功能上看,既有认识性又有情感性;从目的上看,既有无功利性又有功利性;从方式上看,既有假定性又有真实性。文学是一种审美的意识形态,既有意识形态性,又有审美性。文学的意识形态性存在于文学的审美性中,而文学的审美性又总是表现一定的意识形态性,两者是辩证统一的,相互交织,相互渗透,共同形成一种新质——审美的意识形态。下面从几个方面说说它的辩证统一关系。文学是人类的一种社会的审美意识形态。这不是把文学看成“审美”与“意识形态”的简单相加,而是说“审美意识形态”是一个相对独立的系统。
(2)、文学的话语蕴藉
文学的审美含义及其更深的审美意识形态属性,终究要通过具体的读、写、听、说过程及其作品形态表现出来,这使得文学具有了话语蕴藉属性。
人们常说“文学是语言的艺术”,这当然没错,因为文学正是由语言来构成的;不过,严格来说,在具体的文学活动中,文学却是以话语的方式存在的。
文学是一种话语。话语是特定社会语境中人与人之间从事沟通的具体言语行为,即一定的说话人与受话人之间在特定社会语境通过文本而展开的沟通活动,包括说话人、受话人、文本、沟通、语境等要素。这就是说,话语意味着把讲述内容作为信息由说话人传递给受话人的沟通过程;而传递这个信息的媒介具有言语特性;同时,这种沟通过程发生在特定社会语境中,即与其他相关性言语过程、与说话人和受话人的具体生存境遇具有联系。文学正是这样一种话语,不过,与哲学、科学等其他话语相比,文学话语有自己的特殊性。
文学作为具有审美属性的语言艺术,是特定社会语境中人与人之间从事沟通的话语行为或话语实践。把文学不是简单地看做语言或言语,而是视为话语,正是要突出文学这种“语言艺术”的具体社会关联性,与社会权力关系的紧密联系。文学作为话语,至少包括如下五个要素:①说话人,是体现文本中的叙述者或抒情者角色和作家因素,这是话语活动的两个主体之一;②受话人,是阅读文本的接受者角色和读者因素,这是话语活动的另一个主体;③文本是供阅读以便达到沟通的特定语言系统(有时也称话语系统),这是话语活动的符号形式;④沟通,是说话人与受话人之间通过文本阅读而
达到的相互了解或融洽状态,这是话语活动的目的;⑤语境,是说话人和受话人的话语行为所发生于其中的特定社会关联域,包括具体语言环境和更广泛而根本的社会生存环境。文学作为包含五个要素在内的话语行为,正体现了文学的基本属性:它绝不只是个人言语行为,而是人与人之间的社会话语实践。正如鲁迅所说:“文艺家的话其实还是社会的话,他不过感觉灵敏,早感到早说出来。”③
话语蕴藉是指文学活动的蕴蓄深厚而又余味深长的语言与意义状况,表明文学作为社会社会话语实践蕴含着丰富的意义生成可能性。进一步看,文学作为话语蕴藉,有两层意思:第一,整个人学活动带有话语蕴藉属性;第二,在更具体层次上,被创造出来以供阅读的特定文本带有话语蕴藉属性。这两层意思在文学中是统一起作用的,不便分开。整个文学话语蕴藉需要沉落为具体文本的话语蕴藉,而文本的话语蕴藉耶应当纳入完整的社会话语蕴藉实践中去阐明。
浅谈文学的本质,要从多角度去分析,去探索。
③ 鲁迅:《文艺与政治的歧途》,《鲁迅全集》第7卷,人民文学出版社2005年版,第118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