押韵八戒,绝句律诗四忌,作诗五戒,论诗八病
押韵八戒 ,绝句 律诗四忌 ,作诗五戒 ,论诗八病
押韵八戒
诗之有韵〃犹屋之有柱;柱不稳〃则屋必倾圮。韵不稳〃则诗必恶劣。故押韵之所当戒者〃初学亦不可不知〃兹试分述于下:
一、戒凑韵
俗亦称“挂韵脚”〃谓所押之韵〃与全句意义不相贯串〃而勉强凑合也。如唐诗“黄河入海流”句〃若易流字为浮字〃便为凑韵。初学最易犯此〃所当切戒。
二、戒落韵
落韵者〃出韵之谓也。如一首诗中〃通体全押一东韵〃而一字忽押二冬韵。一东与二冬〃虽古韵可通〃然用诸古体诗则可〃用诸今体诗〃即为落韵。学者宜慎之。
三、戒重韵
一字两义而并押之〃谓之重韵。如耳为五官之一〃又为语助辞。干为干涉之义〃又可作干戈解。一诗中两义同押〃前人间亦有之〃但初学终以不犯为是。
四、戒倒韵
倒韵者〃将二字颠倒以就韵之谓也。如古诗“新书置后前”句〃易前后为后前〃即所谓倒韵也。然此二字于词义尚无碍〃不妨倒用。若强山林树木等不可倒用之字而倒用之〃
便觉不通矣。
五、戒用哑韵
作诗当择声音响亮之韵押之〃自然音调高超;若用哑韵〃则非但词句不挺〃即全诗亦因之萎弱矣。
六、戒用僻韵
僻韵又名险韵〃如一先韵之?字〃训轻举;二萧韵之钊字〃训远。单字只义〃用之易近凑合。但有二字、三字之古典〃与题适相切合者〃则亦不妨押之。
七、戒用同义之韵
一韵中有数字同义者〃如六麻之花、葩〃七阳之芳、香〃十一尤之忧、愁〃意义皆同〃若一首诗中并押之〃未免重复可厌。
八、戒用字同义异之韵
字有实字虚用者〃亦有虚字实用者。如一东韵之风字〃不当作风刺之风字押。四支韵之思字〃不当作意思之思字押。若误用则便有出韵、失粘之弊〃初学最宜审慎。
律诗四忌
何谓律诗四忌<一曰不工〃二曰不贯〃三曰不自然〃四
曰不典雅。初学作诗者〃于前述种种忌病〃既已领会〃则尤当注意此四忌也。今述如下:
一、不工
律诗最重对偶〃苟对偶之句配搭不匀〃便不工矣。
二、不贯
律诗以第一联为起〃第二联为承〃第三联为转〃第四联为合。苟不知起承转合之层次〃而两两相凑〃便不贯矣。
三、不自然
律诗于立意、造句、炼字、修辞诸法〃在在皆当研究〃苟其徒重对偶〃于诗之意义词句生拍硬截〃便不自然矣。
四、不典雅
律诗宜善于运用古典〃若只将迎眸、屈指、好将、从教称字〃铺张字面〃便不典雅矣。
绝诗四忌法
何谓绝诗四忌<曰可加可减、可多可少、可彼可此、可上可下是也。学者于律诗四忌又知趋避矣〃故再以绝诗四忌示之〃仍分述如下:
一、可加可减
如五绝之诗〃加二字为七绝;七绝之诗〃减二字为五绝之类。
二、可多可少
如一诗之中〃一意分为四句〃或四句仍归一意之类。
三、可彼可此
如咏梅之诗〃可移而咏菊;咏山水之诗〃可移而咏风月之类。
四、可上可下
如七绝仄起押韵之句〃与第四句同为仄仄平平仄仄平。苟其不分层次〃上句与下句可以互易之类。
作诗五戒
何谓作诗五戒<一戒讥讪〃二戒谄谀〃三戒鄙俗〃四戒纤亵〃五戒剽窃是也。学者于上述八病五忌既已知之〃则此作诗五戒〃尤不可不注意焉。兹更详述于后:
一、戒讥讪
古来谑语嘲歌〃大都轻薄者之所为〃及读韩昌黎赠张曙诗〃有“久钦江总文才妙〃自叹虞翻骨相屯”二句〃以江总之奸佞比曙〃似是昌黎失检。故赠送之诗〃宜借古人之才华
位望相似〃否则稍一不慎〃受者即疑为有意讥讪〃衔恨报复〃卒无已时〃可不戒哉。
二、戒谄谀
昔杜子美赠郑谏议诗〃只赞其诗词〃不言其谏诤〃斯为不谄。又赠鲜于京兆诗〃但美其文章〃不论其武略〃斯为不谀。不谄不谀〃最关人品〃然尽有对于贵官显者〃加意颂扬〃及时过境迁〃骤然失势〃昔日应酬之作〃适成株累之由。诗人似此者颇多〃切不可轻蹈此习也。
三、戒鄙俗
鄙在立意〃俗在造句。凡稍有气骨者〃或不肯自蹈卑鄙之弊〃俗则非着意锻炼〃即未能免。如张?引曹唐《病马》诗:“一朝千里心犹在〃未敢潜忘秣饲恩。”言其为乞儿语〃亦恶其鄙耳。白香山长于叙事〃求解老妪〃遂加以
“俗”之一字。观此〃则鄙俗之病〃古人尚未能免〃而谓学者可不留意乎<
四、戒纤亵
一字至九字诗〃虽曰旧格〃终近游戏。至地名、人名、药名、数目诸体〃则纤矣。西昆、香奁〃专咏艳情〃《唐诗别裁》屏而不录〃惩其亵耳。初学作诗者〃最喜吟风弄月〃坠入魔道〃心术日非〃此尤不可不力戒也。
五、戒剽窃
释皎然谓诗有三偷。其上偷势〃其次偷意〃最下者偷语。周以言偷唐人诗云:“海色晴看近〃钟声夜听长。”较原诗只改“雨”字为“近”字〃“潮”字为“长”字而巳。黄鲁直偷李白诗云:“人家围橘柚〃秋色老梧桐。”较原诗只改“烟寒”为“家围”二字。此皆不免蹈偷语之病。初学作诗〃脱胎犹非所宜〃况剽窃乎<戒之慎之=
学诗五忌
前言八病〃所拘太严。初学作诗〃苟其奉为准绳〃则天机束缚始尽〃安能望其发挥性灵乎<然而通常五忌〃则不可轻蹈。兹再条列于下:
一、格弱
诗贵格调高古〃句句无懈可击〃否则即为格弱。《李希声诗话》曰:“薛能〃晚唐诗人〃格调不高而妄自尊大。有《柳枝词》五首〃最后一章曰:‘刘白苏台总近时〃当初章句是谁推。纤腰舞尽春杨柳〃未有侬家一首诗。’自注云:刘白二尚书〃继为苏州刺史〃皆赋杨柳枝词〃世多传唱〃但
文字太僻〃宫商不高耳。薛能大言如此〃今读其诗真堪一笑。刘白之词〃则绝非薛能可及。刘之词曰:‘城外春风吹酒旗〃行人挥袂日西时。长安陌上无穷树〃惟有垂杨管别离。’白之词曰:‘红板江桥青酒旗〃馆娃宫暖日斜时。可怜雨歇东风定〃万树千条各自垂。’其格力风调〃岂薛能所可彷佛。”于此可知格调之不可不讲也。
二、字俗
诗中下字须有来历〃尤以典雅为贵〃否则即为字俗。但古来诗人〃亦有诗中用俗字者〃如老杜诗云:“峡口惊猿闻一个”、“两个黄鹂鸣翠柳。”又“楼头吃酒楼下卧”、“梅熟许同许老吃”。诗中之“个”字“吃”字〃均俗字也。今读之不觉其俗〃而只觉其佳。此则在于善用之耳。若初学则功夫未深〃终以不用为是。
三、才浮
诗贵含意不尽〃藏才不露〃否则即为才浮。如白乐天《宫怨》云:“泪满罗巾梦不成〃夜深前殿按歌声。红颜未老恩先断〃斜倚薰笼坐到明。”又王昌龄《宫怨》云:“奉帚平明金殿开〃且将团扇暂徘徊。玉颜不及寒鸦声〃犹带昭阳日影来。”二诗用意〃何等含蓄。
四、理短
诗贵理由充足〃不可牵强〃否则即为理短。如张继诗云:“姑苏城外寒山寺〃夜半钟声到客船。”句则佳矣〃但夜半非撞钟之时。①又白乐天《长恨歌》云:“峨眉山下少人行”〃峨眉在嘉州〃与幸蜀全无交涉。又严维诗云:“柳塘春水漫〃花坞夕阳迟。”虽描写天容时态〃融和骀荡〃如在目前〃但夕阳迟不独在花坞〃春水漫不仅限柳塘也。此皆谓之理短。
五、意杂
诗意须如联珠贯串〃一线到底。若一诗之中〃上句谈天〃下句说地;或前联吟花〃后联咏草〃意义绝不相关〃即为意杂。是亦学者所宜深戒也。
论诗八病
昔人论诗有八病。一曰平头〃二曰上尾〃三曰蜂腰〃四曰鹤膝〃五曰大韵〃六曰小韵〃七曰正纽〃八曰旁纽。在初学对此八病〃虽不必十分注重〃然亦不可不知。今试分别言之〃并举例如下:
一、平头
谓上句一、二两字不得与下句一、二两字同声。如古诗
“今日良宴会〃欢乐难具陈”。“今”与“欢”同声〃“日”与“乐”同声之类。
二、上尾
谓上句末一字不得与下一句末一字同声。如古诗“西北有高楼〃上与浮云齐”。“楼”、“齐”同为平声之类。
三、蜂腰
谓一句中第二字不得与第五字同声。同则两头大〃中心小〃似蜂腰之形。如古诗“远与君别久”句〃“与”字、“久”字〃同为上声之类。
四、鹤膝
谓第一句末一字不得与第三句末一字同声。同则两头细〃中心粗〃似鹤膝之形。如古诗“新制齐纨素〃皎洁如霜雪。截为合欢扇〃团圆似明月”。“素”字、“扇”字〃同为去声之类。
五、大韵
谓上句首一字不得与下一句末一字同韵。如古诗“胡姬年十五〃春日独当垆”。“胡”字与“垆”字同韵之类。
六、小韵
谓上句第四字不得与下句第一字同韵。如古诗“薄帷鉴明月〃清风吹我襟”。“明”字与“清”字同韵之类。
七、正纽
谓上下两句之中〃有一平声之东字不得再用上声之董字及去声之冻字。因东、董、冻三字为一纽也。如古诗“我本汉家片〃来嫁单于庭”。“家”字在平声六麻〃“嫁”字在去声二十二祃〃同为一纽之韵。
八、旁纽
谓上句首一字已用平声东韵之字〃下句首一字不得再用上声董韵或去声送韵之字;或上句已用董韵、送韵之字〃则下句不得再用东韵之字。如古诗“丈夫且安坐〃梁尘将欲起”。“丈”字在上声二十一养〃“梁”字在平声七阳。“梁”与“长”同韵〃而“长”字与“丈”字即为一纽之类。
格律诗词写作十五忌
1.忌无韵无律。
2.忌无章法。
3.忌字、词、句、意重复,落入自己或他人窠臼。
4.忌用句粗俗不雅、陈旧、枯燥、呆板、晦涩难懂。
5.忌无形象或形象不鲜明及无形象的空洞议论。
6.忌罗列与诗意无关的现象或将感想当诗。
7.忌句意、诗意直白不含蓄。
8.忌无感情或感情淡薄。
9.忌心胸不广,脱离现实,无病呻吟。
10.忌描写事物内外前后矛盾,不符合事实。
11.忌褒贬过头。
12.忌关门写诗,不问世事。
13.忌轻视修改,急于求成。
14..忌思想不健康,或思想反动,违法乱纪,误导人众,挑起动乱,祸国殃民。
15..忌骄傲自大,自比李杜,不虚心学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