祸患积于忽微--透视福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
祸患积于忽微
——透视福建违反八项规定精神问题专项整治
来源:中国纪检监察报 浏览次数:5698 2014-07-25 15:41 字体大小:[大][中][小]
2014年上半年,福建省共查处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问题709起,处理877人,其中6名厅级干部、13名处级干部受到党纪政纪处分,实名通报并曝光7批30个典型问题。
这30个典型问题触目惊心,尤其公款吃喝、公车私用、公款旅游等违规问题,让人感到小事不小必须防微杜渐。
管不住嘴,易吃出“问题”
闽侯县交通局超标准公款接待问题,对相关责任人在全县通报批评,超出的接待费用由责任人承担。
仙游县东溪水库管理中心公款吃喝问题,中心主任、党支部书记吴良贵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政和县岭腰中心小学违规公款吃喝问题,校长许云友受到行政警告处分,相关人员承担公款吃喝费用。
曾几何时,公款吃喝问题面广量大,造成的浪费十分惊人,混淆了人情与原则的界限。
2013年1月23日,新华社曝光的闽侯县交通局高标准公务宴请一事,奢侈浪费现象严重。随即,闽侯县纪委介入调查了解,该县交通局存在“超标准接待”,并在24日晚全县领导干部大会上通报警示,厉行勤俭节约,制止奢侈浪费,绝不允许再发生类似事件。
公款吃喝屡禁不止,究其原因有:公务宴请事前报批不严,事后监督缺位,加上少数地方采取所谓的“灵活变通”,不断变地点、标准、名目。其背后是政令不畅,实质是享乐主义作祟。
一位区委书记坦言,中央八项规定出台以来,公款大吃大喝的不良风气得到较大抑制;如今辖区几个大的乡镇食堂每月营业额不到8000元,而以往有几万元,现有食堂承包者大多在打“退堂鼓”;但此风并未完全消除,个别单位和少数人仍在顶风违规。
公款大吃大喝是社会顽疾,如何治理呢?
专家认为,必须以猛药去疴的坚决态度加以治理。针对公款吃喝变地点、标准、名目、财务科目等新的特点,相关部门必须瞪大眼睛,加大惩戒力度,对违规违纪行为坚决查处、及时通报,做到责任到位、处理到位、教育到位。要完善制度监管,细化便于操作的公务接待标准,严格公款消费审批和核销制度,畅通违规公款吃喝的举报渠道,发挥公众监督作用,使公款吃喝行为成为“过街老鼠”,坚决遏制“舌尖上的腐败”。
公车姓“公”,不能白坐白用
厦门市市政工程管理处思明管理所原所长李良凤多次公车私用接送妻儿上班上学,受到党内警告处分,被免去所长职务。
永安市第三中学原校长潘怡强违反公务用车管理使用规定,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和行政撤职处分,上缴全部违纪款。
永春县委老干部局副主任科员、办公室主任吕建全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从典型案例可以看出,公车私用几乎无处不在,公车俨然已经不姓“公”了。
公车私用的危害在于将有限的公共资源无节制地挥霍浪费、滥用消耗,降低了党和政府的权威性和公信力。
违规配备使用公车之所以风行,不仅是因为要“面子”,更是因为有“实惠”。在一些地方和部门,不管单位大小、级别高低,配备公车成了“待遇”,成为权力、地位、身份的象征。尽管中央和地方对公车配备及使用早有明文规定,但在制度执行上玩变通、做选择、打折扣,甚至顶风违规违纪。久而久之,公车私用似乎“不是个事儿”。这里,也有“法不责众”的心理在起作用。
2009年7月至2013年1月,永安市第三中学原校长潘怡强长期使用学校公务车加油卡为私家车加油,累计金额达24212元。永安市纪委给予潘怡强撤销该市教育局主任科员、第三中学校长兼党支部书记职务处分,责令其上缴全部违纪款。
公车私用的问题,其本质是公职人员利用职务便利损公肥私。媒体统计后发现,公车购置和运行费占到“三公”经费支出的60%以上。由此可见,整治“三公”经费首在公车。近几年,一些党员干部公车私用发生交通事故,甚至酒后驾驶公车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社会影响十分恶劣。公车私用这种发生在百姓身边、看得见摸得着的“腐败”,最易引起群众反感、极易疏远党群干群关系。
“车轮上的腐败”积习甚深、根治不易,要强化监督、铁面执纪,通过完善制度建设、深化改革来解决。但从思想道德层面而言,必须提升党员干部的思想认识,只有分清公私界限、牢记公车姓“公”,才会自觉遵守规定,远离违规行为。
公款旅游,岂能潇洒走一回
漳州市龙文区原政协主席林雪来公款旅游,被免去政协主席职务,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古田县凤都镇人大主席黄书锥公款旅游,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永定县凤城镇龙凤社区“两委”干部以考察名义组织变相公费旅游,社区党支部书记张广洲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社区干部谢灿兴、郑清平、廖丽君、陈晓凡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公款旅游曾被看做一些地方和部门理所当然的“福利”。以考察、调研、培训、走访、慰问等名义“走一走”、“转一转”,已然成为很多党政机关的习惯性做法。殊不知,国家和人民钱财岂能“玩了白玩”!
今年4月18日,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及福建省纪委监察厅网站相继以《福建通报6起违反八项规定精神典型问题 对“五一”明察暗访提出要求》为题,对漳州市龙文区政协主席林雪来公款旅游进行了曝光。经查,2013年6月,林雪来借走访异地创业的龙文籍企业家之机,用公款到外省多处风景名胜区旅游。林雪来被免去政协主席职务,漳州市纪委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根据近年来媒体的报道,公款旅游主要有以下几种类型:私自绕行未经批准地区或擅自延长停留时间,虚报因公任务规避审批,编制两套日程安排欺骗审批部门,通过旅行社或中介机构弄虚作假、假借它名行公款旅游之实,等等。
公款旅游,往往是在冠冕堂皇的幌子之下进行的。在这一点上,这种形式的腐败,隐蔽性更强、欺骗性更大、危害性更广。
治理公款旅游之风,既要管好人,也要管好钱。要坚持问题导向,对违规公款旅游问题进行专项治理,一个一个问题抓严抓实、久久为功,做到早发现、早提醒、早预防,发现一起、查处一起、曝光一起,使“铁八条”成为带电的“高压线”。(记者 陈晓声 通讯员 叶水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