属地管理协议
合肥轨道交通建设工程安全质量及文明施工
属地管理协议
甲方(属地管理单位): 乙方:
为实现“安全第一、质量至上、统一管理、责任明确”的目标,各施工现场安全质量管理以“属地管理”为原则,全面落实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消防岗位责任制,进一步提高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管理水平,使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及消防管理真正做到“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切实保障施工现场人员生命及财产安全。经甲乙双方共同协商,签订本协议,协议内容如下:
1、甲方是本项目范围内工程建设安全生产、文明施工的总体管理单位,乙方进场后须与甲方及时签订相关协议,并接受甲方的统一管理。
2、甲方负责施工现场各承包商的安全生产、文明施工主要安全设施、设备配置的协调管理,乙方应将洞口、临边的安全防护措施,临时照明,现场消防设施的配置,建材、设备堆放区域的划分,垃圾清运管理,雨、污水、渗漏水的排放以及施工现场定期清扫和冲洗,安全文明标识标牌的设置等情况及时报送甲方备案。
3、甲方全面组织开展创建文明工地活动,乙方应建立健全岗位责任制,严格按照省、市文明施工要求及《合肥轨道交通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结合场地的实际情况,认真落实。
4、乙方人员必须登记进入施工现场,未经登记进场施工的罚款100元/人。
5、乙方人员进入施工现场必须戴好符合劳动保护要求的安全帽。现场如发现不带安全帽者罚款100元/人,帽带不扣者罚款50元/人;安全帽须有乙方单位的标志。
6、乙方人员不得随意拆除、破坏甲方施工现场临时设施、设备。未经甲方同意随意拆除现场临时设施、设备者每起罚款500元,破坏现场临时设施、设备者每起罚款1000元;并赔偿所造成的损失。
7、乙方施工所用的三级配电箱(开关箱)必须是符合国家标准的合格厂家的品牌,并有乙方单位标志,严禁使用拖线板。保护装置不齐全或未做到一机一闸一漏电保护的,每只罚款2000元;电动工具需符合相关规范规定。
8、施工现场严禁无证动火,“两证、一器、一监护”必须到位,电焊机无二级保护的每起罚款500元。乙方每次动火前须持动火证到甲方备案,未到甲方备案者每起罚款500元。
9、乙方材料须按甲方指定位置堆放且必须上架,确实无法上架的必须码放整齐。材料随意堆放者罚款100元/处。
10、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不得随地大小便,如有违反罚款100元/人。
11、乙方施工垃圾须及时清理,做到每日工完料清,如有违反罚款500元/处。
12、现场结构开孔由甲方统一管理,须按轨道公司相关文件要求制定方案,办理手续,并按“谁施工、谁负责”的原则认真落实堵漏、封孔等措施,随意开孔打洞者每起罚款1000元,未做有效堵漏、封孔的罚款500元/处。
13、乙方人员进场施工必须注意成品保护,不得破坏其他单位的劳动成果。违反者除正常赔偿外另罚款500元/处。
14、施工现场严禁打架斗殴、偷盗等违法犯罪行为,不得擅自挪用其他单位材料、设备,每发生一起罚款500元。
15、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及其项目监理机构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
甲方监理机构: 乙方监理机构:
单位名称(盖章): 单位名称(盖章):
项目负责人(签字): 项目负责人(签字):
联系电话: 联系电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