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1]
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合同
甲方(出让方): ;地址: 乙方(受让方): ;地址:
为规范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行为,维护流转双方当事人合法权益,根据《农村土地承包法》和《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发包方同意,甲方愿将以下土地的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现经双方协商一致,特订立此合同。
一、转让土地的状况
合计转让面积(大写):
二、转让期限及用途
转让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转让的期限为该土地二轮土地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转让土地的用途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三、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将上述土地承包经营权转让给乙方后,甲方与发包方在上述地块上的土地承包关系自行终止,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该地块上的承包经营权利和义务。
四、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1、依法享有上述土地的使用、收益和承包经营权流转的权利,有权自主组织生产经营和处臵产品。
2、土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权依法获得相应的补偿。 3、依法保护和合理利用转让土地,不得用于非农建设,不得损坏农田水利设施,不得给土地造成永久性损害。
4、按时向甲方支付约定的转让费。
5、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权利和义务。 五、转让价款及支付方式
经合同双方商定,乙方须在双方签订合同并经发包方签章后 天内,将土地转让价款每亩 元、共计金额 元
一次性支付给甲方。
六、其他事项
1、土地转让后,双方应及时向县级人民政府申请变更土地承包经营权证。
2、合同双方发生纠纷,应当依法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以请求村民委员会、乡人民政府调解解决。不愿协商或调解不成的,可以向土地承包纠纷仲裁机构申请仲裁,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3、其它需说明的:
。
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发包方和乡农村经营管理部门(乡农经站)各备案一份(如有鉴证方,相应增加一份)。
5、本合同自甲、乙双方和发包方签章后生效。
甲方(签章):
发包方(签章): 负责人(签章):
签章日期: 年
乙方(签章):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鉴证单位(签章): 鉴证人(签章): 日 鉴证日期: 年 月 日
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