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兴庆区空气污染监测工作方案
兴庆区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方案
近年来,大气环境形势十分严峻,空气污染呈现明显的区域和季节特征,雾霾天气日趋增加,影响范围逐渐扩大。为做好2016年度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工作,根据宁夏《2016年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方案》的相关要求,结合我辖区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监测目的
通过开展空气污染(雾霾)特征污染物及成分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分析不同地区空气细颗粒物PM2.5污染特征及成分差异,了解不同地区空气污染对居民产生的急性影响和相关疾病患病情况。
二、监测范围
根据宁夏《2016年空气污染对人群健康影响监测方案》要求,选择兴庆区胜利南街清和社区作为监测点。
三、监测内容
(一)资料收集
医院门诊资料收集: 选择银川市市医院、市妇幼保健院收集分病种日门诊量和日门诊总量资料。
(二)雾霾特征污染物(PM2.5)监测和成分分析
兴庆区卫计局组织辖区疾控中心从2016年1月开始监测至2016年12月每月10-16日和遇到雾霾天气连续在监测点进行空气PM2.5采样,每天采样时间不少于20小时。监测PM2.5质量浓度,并分析PM2.5中重金属和类重金属元素、多环芳烃、阴阳离子等的含量。
(三)小学生健康影响调查
选择兴庆区第十九小学,采用整群随机抽样方法,选择3-5年级小学生600名进行健康问卷调查,并从中抽取150名学生开展肺功能测试。2016年11月15日前完成问卷调查(A卷、B1卷和学校基本情况调查表,已开展过A卷调查的对象不需要再开展A卷调查)及1次肺功能测试。11月16日至12月31日期间,遇到雾霾天(AQI﹥200)每日开展B2卷调查至雾霾结束后3天(至少4天),并于雾霾发生期间对相同对象再开展1次肺功能测试。
(四)社区人群健康监测
社区人群健康监测A卷和B卷每3年调查1次;C卷每年调查2次,分别于夏季(7月中旬)和冬季(11月中旬)各进行1次。自加入监测年份起4年内完成冬季、夏季和过渡季(春/秋季)三种不同季节的出行模式调查。在2016年夏季和冬季分别完成C卷调查各1次;但若有新加入的调查对象,除了在夏季和冬季完成两次C卷调查外,还需对新加入的调查对象完成A卷和B卷调查。于2016年12月31日前完成调查工作。
四、组织实施
(一)工作职责
兴庆区卫计局组织兴庆区疾控中心负责辖区监测点范围内医院门诊资料收集、小学生健康影响调查、社区人群健康监测的具体实施;负责雾霾特征污染物(PM2.5)现场采样并及时送样
至自治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负责以上调查资料及检测结果的收集、整理和数据网络直报。
(二)质量控制
遵循科学、随机的原则,严格按照要求确定监测范围和对象。调查员应由专业技术人员组成,并经过自治区疾控中心统一培训。参加监测工作的实验室要经过严格的筛选,有健全的质量管理措施,包括检测人员、检测方法、设备和标准物质、空气污染物现场采样、样品运输保存、实验室成分分析、健康调查、数据录入、统计分析等全过程质量控制。由自治区疾控中心组织开展现场督导检查、抽样复核,对监测数据逐级审核。
(三)数据上报和总结
监测信息通过《空气污染健康影响监测信息系统》进行数据录入、上报至自治区疾控中心。
兴庆区卫生和计划生育局
2016年1月1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