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法院人数考
第一节 中国法院人数考
本节目录:
一、1979至1991年全国法院人员情况 二、1992年至2014年全国法院人员情况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对于人民法院审判人员的数量,最高人民法院通过《人民法院年鉴(1988)》对1981——1988年的数据进行了公布,数据的范围包括审判工作人员的总数、各类人员的构成、不同级别法院的审判人员数等。此后,又通过《中国法律年鉴(1991)》、《中国法律年鉴(1992)》分别公布了1990年和1991年的数据,数据范围包括审判工作人员的总数和各类人员的构成。此后,最高人民法院就再也没有系统地公布过全国法院工作人员的详细统计数据。在这一点上,法院系统没有检察系统公开透明,检察系统自1989年起每年都在《中国法律年鉴》上公布上一年度全国检察机关机构设置情况和各类工作人员数量。
一、1979至1991年全国法院人员情况
表1-011979至1991年全国法院人员情况详见下表:
表:1—011979-1991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数量及其构成单位:人
审判工作人员总数
小计
1979年7月 1979年
底[***********][***********]19901991
58000 95255 [***********][***********][***********][1**********]0
[1**********]9
1081611096
4268545311
3561336345
4234645707
[1**********]1
5096549714
1241111961
[***********][***********]119529
正副院长 [***********][***********]
法官 正副庭长 [***********][***********]9095
审判员 [***********][***********]3307
执行员 [***********]02452508
助审员 [***********][***********]6085
其他审判工作人员 书记员 [***********][***********]6479
法医 [***********]720906
年份
小计 [***********][***********]5401
法警 [***********][***********]2652
其他 [***********][***********]5364
资料来源:朱景文主编:《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数据库和指标体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版,194页。1978年数据引自刘忠:《规模与内部治理:中国法院编制变迁三十年(1978-2008)》,载《法制与社会》2012年第5期。
二、1992年至2014年全国法院人员情况
虽然自1992年起最高人民法院不再通过《中国法律年鉴》公布全国法院工作人员的详细统计数据,但我们仍然可
以从历年最高人民法院的工作报告和专项工作报告中,从最高人民法院领导的讲话中,从专家、学者发表的论文或报刊、杂志关于中国法院队伍的情况介绍中窥探出法院队伍人数变迁的只言片语。下表是笔者搜集整理出的1992年至今部分年份全国法院工作人员数量情况。
表:1—02 1992年至2014年部分年份全国法院各类工作人员数量
其他审判工作人员数
书记员人数
年份
法院总人数
法官人数
法警人数
数据来源
截止1993年底,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中,研究生层次(博士、硕士和第二学士学位)分别为711人(其中法律专业的628人)和247人(法律专业200人),分别占法院系统和检察院系统干部总数的0.28%(法律专业占0.25%)和0.14%(法律专业占0.11%);全国法院、检察院系统中本科毕业的分别为2.09万人(法律1.4万人)和1.31万人(法律0.77万人),分别占队伍总数的8.40%(法律占5.60%)和7.40%(法律占4.32%);全国法院、检察院和司法行政系统三家每年自然减员人数达4.3万人,这个数字比1993年全国普通高校全部在校法科学生总数还多。——张德瑞:《回顾、反思与改造——中国法律硕士教育历程之检视》,载郑州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8年第一期
据此推算,1993年,我国法院系统总人数为248810人(2.09万人除以0.084)或253929人(711人/0.0028) 1995年3月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所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中称“全年共处理违纪违法干警1094人,占法院干警总数的0.39%“,以此计算得出当年法院人员总数为280512人。
备注
248810
1993年
人或253929人
1995 280512
168571
2、1995年法官法实施前,全国法官中研究生354人,仅占法官总数的0.21%。——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实施十年之回顾与进展》,载《法官职业化建设指导与研究》,2006年第1辑。依此推算,全国法官总人数为168571人。
到1997年底,全国法院工作人员共28万余人。其中法官
1997年
28万余人
17万余人
5万余人
2万余人
17万余人,书记员5万余人,法警2万余人,法官中具有大专以上文化水平的已占80%以上。——袁春湘:《人民法院工作30年》,载《法制资讯》2008年第10期。
到1998年底,法院在编人数已达28万多人,其中法官2
1998年
28万余人
21万余人
1万余人,是建国之初的11倍多。——王银胜.面向新世纪的法官队伍:全国法院队伍建设综述[N].人民法院报,2001-12-04(2)
1、我国共有首席大法官1人,大法官41人,高级法官3万余人,法官18万余人。
目前,全国法院法官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共54705人,占法官总数的24.9%,比1998年上升6.2%。其中,研究生学历人员共2028人,比1998年增加一倍。(以此推算,我国共有法官219698人。)
2002年底
29.8万人
24.8万人
4.56万人
2.15万人
——祝铭山:《大力加强法官职业化建设,努力开创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新局面——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02年7月6日)。
2、至2002年底,全国法院现有国家工作人员29.8万人,其中审判员20.4万人,占68.32%;助理审判员4.4万人,占14.7%;书记员4.56万人,占15.3%;法警2.15万人,占7.2%。——周道鸾:《关于确立法官员额制度的思考》,载《法律适用》2004年第8期,第15页。
1、最高人民法院院长肖扬26日表示,2003年全国共有148555名基层法官,占全国法官总数的76.33%,其中,一线法官91099名。——邹声文、张声东:《我国基层法官接近15万人,法院存在四大问题》,载人民网,2004年10月26日。
2、《中国统计年鉴(2004)》,139页:“立案法官和工作人员总数23400余名,占全国法官和工作人员总数的7.45%"。
2003 [1**********]2 119472
2004 [1**********]1 103636
——朱景文主编:《中国法律发展报告——数据库和指标体系》,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7年第1版,194页。 1、2005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为296978人,其中法官为189116人。——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关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三个问题的思考》,载《大法官论审判管理》,法律出版社2011年7月第一版,第100页。
2005 [1**********]6
107862
2、2005年底,全国法院法官以外的其他工作人员107862人,其中大学本科以上学历的占48.27%,比1995年提高了36.3个百分点。——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实施十年之回顾与进展》,载《法官职业化建设指导与研究》,2006年第1辑。
2006
19.0万人
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
1、至2007年,全国增加至3557个法院、30万名干警,其中法官达19万人。——摘自新华网,记者王斗斗《人民法院30年实现飞跃从每年办案50万件到800万件》http://news.xinhuanet.com/legal/2008-11/06/content_10315533_1.htm
2、至2007年,本科以上学历201870人,占全体干警人数的65.29%,具有硕士、博士以上学历的11413人,占全体干警人数的3.7%。——袁春湘:《人民法院工作30年》,载《法制资讯》2008年第10期。依此计算,全国干警总人数为309190人(201870/0.6529)或308459人(11413/0.037)。
截止2008年4月,全国共有3558个人民法院,其中最高人民法院1个,高级人民法院32个(含解放军军事法院1个),中级人民法院406个,基层人民法院3119个。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有人民法庭9873个。全国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共有309183人,其中高级人民法院共有11
人民法院工作年度报告(2010年)2006至2010年法官数量分别为19.0万人、18.9万人、18.9万人、19.0万人、19.3万人。
2007
30.9万人
18.9万人
2008
309183人
189413人
119770人
54212人
25462人
486人,中级人民法院共有57421人,基层人民法院共有240276人。人员平均年龄为40岁。45岁以下人员共有223738人,占总人数的72.36%。共有法官189413人,书记员54212人,司法警察25462人。1、范明志:《人民法院队伍建设改革策论》——《人民司法》2009年第11期,第55页)2、袁春湘:《人民法院工作30年》,载《法制资讯》2008年第10期。
1、2009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321711人,其中法官190754人。2009年,全国法院一线办案法官数量为160544人,分别占全体工作人员和法官总数的49.9%和84.16%。——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周泽民:《关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三个问题的思考》,载《大法官论审判管理》,法律出版社2011年7月第一版,第101页。
2、全国法院现有执行人员35418名,约占全国法院干警总数的13%。其中,具有本科以上学历的占67.3%。——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009年10月2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
依此计算,2009年10月全国法院干警总数为272446人。如果考虑四舍五入情况,则2009年10月全国法院干警总人数应在264313人—283344人之间。
2009 [1**********]4
1、根据统计,全国共有32个高级人民法院(含1个解放军军事法院),409个中级人民法院,3117个基层人民法院。全国共有法官19万余人,其中高级人民法院共有0. 7万人,中级人民法院共有3.6万人,基层人民法院共有14.6万人。女法官占24.81%。——《人民法院简介》,载国新办官网http://www.scio.gov.cn/ztk/xwfb/jjfyr/24/jgjs/201004/t593470.htm,发布时间2010年4月6日。
1、绝大多数一审民事案件由3122个基层法院和1万多个派出法庭审理,占人民法院各类一审案件的85%以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010年10月27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2、人民法院90%左右的案件在基层,80%左右的人员也在基层。目前全国共有基层人民法院3115个,人民法庭9880个,基层法院法官148003人。2010年全国基层人民法院共审结案件9337669件,占全国法院审结案件总数的89.43%。其中,执结案件数量为2425652件,占全国法院
2010
19.3万人
基层法
2011
31.8万人
院法官148003人
执结案件总数的96.71%。——《2010年全国基层人民法院共审结案件9337669件》,载中国网,http://news.china.com.cn/txt/2011-02/16/content_21930393.htm,发布时间2011年2月16日。
绝大多数一审民事案件由3122个基层法院和1万多个派出法庭审理,占人民法院各类一审案件的85%以上——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010年10月27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上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民事审判工作情况的报告》
3、到2015年,法院人才队伍新增82000人左右,力争使全国法院各类人才总量规模达到40万人。——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全国法院人才队伍建设规划纲要(2010—2020年)》,载《人民法院报》,2011年6月23日。依此,我国法院共有工作人员31.8万人左右。
截止2012年底,全国有各级人民法院和专门法院3556个,包括最高人民法院1人,高级法院32人,中级法院408个,基层法院3115个,除军事法院外,共有各类工作人员417622人,其中法官(包括正副院长、专职审委会委员、正副庭长、审判员、助理审判员)195028人,
417622
2012
(含临聘人员)
195028
82213
47522
法官助理4595人,书记员82213人,执行员2708人,司法警察47522人,司法技术人员256人,司法行政人员85300人。法院现有的各类人员中,使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14465人,占76%;使用地方事业编制和其他编制17564人,占4%;地方财政以政府雇员等形式统一供养或使用法院办公经费临时聘用的编外人员有85593人,占20%。
——陈陟云等著:《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14年3月版,第85页。
记者25日从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了解到,目前我国法官人数已达到19.6万人,约占全国法院总人数的
2013
33.8万人
19.6万
58%。其中司法警察5万多人。
——《北京晨报》2013年7月26日。以此推算全国法院共有工作人员33.8万人。
近34万人
我国法院共有近34万工作人员,其中法官19.6万名。
19.6万
——林娜:《案多人少:法官的时间去哪儿了》,载2014年3月16日《人民法院报》第2版。
2014
三、需要说明的问题
1.上表中某些年份的法院人员数量情况只是笔者根据相关史料所作的推算,由于有些史料本身就是一个概数,因此上述推算有些并不十分精确。同时,一些史料之间也有明显相互打架的地方,以2002年的数据为例,根据时任最高人民法院副院长祝铭山2002年7月6日在全国法院队伍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全国法院法官中本科以上学历人员共54705人,占法官总数的24.9%”,可以推算出当时全国共有法官219698人。但曾担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主任和办公厅主任的周道鸾教授却在其《关于确立法官员额制度的思考》一文中透露,“至2002年底,全国法院现有国家工作人员29.8万人,其中审判员20.4万人,占68.32%;助理审判员4.4万人,占14.7%。”据此,全国法官总人数为24.8万人。同样是最高法院的权威人士透露的数字,时间仅仅相
差半年,法官人数却相差了将近3万人,究竟哪个更符合当时的情况,笔者很难取舍。再比如,时任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主任的周泽民在其《关于加强法院队伍建设三个问题的思考》一文中透露,2009年全国法院工作人员321711人,其中法官190754人。而时任最高人民法院院长王胜俊2009年10月28日在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一次会议上作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加强民事执行工作维护法制权威和司法公正情况的报告》中透露:“全国法院现有执行人员35418名,约占全国法院干警总数的13%”。依此计算,2009年10月全国法院干警总数为272446人。如果考虑四舍五入情况,则2009年10月全国法院干警总人数应在264313(35418/0.134)人—283344(35418/0.125)人之间。这个数字与周泽民所披露的数字321711人相比,足足相差了四五万人。
2.上表中所列各年份法院工作人员总数,除2012年数据外,仅指在编人员总数,均不包括地方财政以政府雇员等形式统一供养或使用法院办公经费临时聘用的编外人员。事实上,近年来,随着案件数量的快速增长,各级法院以招聘合同工、临时工或者接受劳务派遣形式用工来解决人员不足问题已成为普遍现象。截止2012年底,全国各级法院共有各类工作人员417622人,其中使用中央政法专项编制314465人,占76%;使用地方事业编制和其他编制17564人,占4%;
地方财政以政府雇员等形式统一供养或使用法院办公经费临时聘用的编外人员有85593人,占20%。也就是说,目前法院的编外人员数量已经占到法院总人数的五分之一,编外人员已经成为各级法院一支不容忽视的力量,法院的许多审判辅助性、事务性工作以及大部分后勤服务工作都是由这些编外人员完成的。比如,深圳市宝安区法院共有人员596人,其中在编干警255人,雇员96人,非在编聘用制人员243人。在编干警仅占人员总数的42.8%。
②
①
①陈陟云等著:《法院人员分类管理改革研究》,法律出版社2014年3月版,第85页。②《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简介》,载深圳市宝安区法院网,http://www.bafy.gov.cn/About.aspx?p1=1&p2=35,于2015年2月访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