热线电话值班管理规定(新)
新闻部热线电话值班管理规定
1、 热线是部室工作的“生命线”,每一位值班人员必须高度重视,严肃对待。
2、 本部室热线电话采取专人值守,电子版记录电脑联网方式,每一位记者可随
时登录浏览,挑选线索。
3、 值班时间为7:00——21:00,周六晚接到20点30分,周日晚可以不在办
公室接听,但周一早8点30分以前须在电脑上补录完。上岗要电脑签到,
下班要电脑签退。值班上岗不签到或延时签到的,除非领导已经事前知情批
准,否则每晚十分钟罚款100元,早退十分钟罚款100元。依此类推,情况
严重的直至下岗。热线值班人员有义务提醒次日热线值班人员,因未提醒而
造成的延误值班,罚前一天热线值班人员100元。
4、 值班人员上岗前要检查电脑设备,一旦发现故障无法排除的要立即采取措
施,(手写记录,电脑故障排除后再负责输入)并逐级上报。
5、 值班人员中午11:15——12:00内可以带小灵通去楼下吃饭,下午也可有
45分钟吃饭时间,吃饭时间在电脑上做好记录,其余时间严禁脱岗(有实习
生辅助值热线期间,不允许离开办公室接听热线电话,热线值班记者有责任
指导监督好实习生接听电话,辅助值热线的实习生下班时间不得晚于19点)。
实习生接听电话过程中所犯的错误由值热线记者承担,电话无人值守情况每
发现一次罚款100元。不得随意换岗,有特殊情况确需换岗的,本人落实好
换岗对象及调班顺序后报值班主任批准。
6、每一个电话记录应具有完备的新闻要素,(五个“W”一个“H”——何时,
何地,什么人,什么事,为什么,现在怎样)及接听时间、对方是否愿意接
受采访、线索类型等。记录项缺失的,必须注明合理原因(如对方挂线,或
对方无理取闹等)否则视为无效线索。
7.现场新闻线索,应在第一时间报告值班编辑。如因汇报不及时贻误采访的,
每一条罚值班人员50元。
8.能当场答复的咨询电话如用工信息、电视信号不行、查询播过的新闻等应立
即答复,否则视为无效信息,该答复不答复的追究责任。
9.值班接听热线数量实行每月排名,每条有效线索分值为0、2分,周日及其他
国家法定假日内值班的,每条分值为0、3分。值班期间线索采用量突出,对
栏目质量做出突出贡献的,视情况加分奖励。
10. 热线登陆密码属绝密信息,因个人原因导致信息外泄被发觉的,扣罚当事
人当月工资,后果严重的交频道处理。
11. 本规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原规定自行作废。
生活频道新闻部
2009年7月 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