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九江市等地区城市管理工作的考察报告
为确保实现“全省保一流,全国创特色,人民更满意”的年度工作目标,进一步提升我县城市管理工作水平,4月18日至21日,在局分管负责人带领下一行10人,先后赴江西省九江市、河北省武汉市江汉区、安徽省铜陵市考察,学习先进的管理理念和方式、方法。考察地区虽然相对于我们江苏来说是经济欠发达省份,但其在城市管理方面却都有不少非常值得借鉴的地方,算不上亮点纷呈却使考察人员感触良多、获益匪浅,考察过程中局分管负责人每天都召集全体考察人员对当天的考察情况进行讨论,考察人员在如何创新举措谋发展,服务民生求突破,攻坚克难出新招等方面有了更高层次的认识。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考察了解的情况
(一)九江市城市管理工作有关情况
九江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是根据国务院法制办和江西省人民政府的有关批示精神,于2002年7月26日正式挂牌成立的,是江西省第一个集中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试点单位。该局定编329人,其中行政编制27名,事业编制300名(参照公务员管理)。目前,全局有307人,局机关内设10个科室,下辖8个大队、36个执法中队,执法大队为正科级,中队为副科级,中队按街道、乡镇设置,中队长兼任街道、乡镇党委委员,实行双重管理。下设一个生活废弃物处置监管中心,为全额拨款的事业单位。近年来,九江市城市管理工作取得长足进步,市容市貌明显改善,人居环境显著提升,市民的满意度大幅增长。九江市先后被评为省级“文明城市”、“园林城市”、“卫生城市”,并荣获“中国最佳管理城市”、“城市管理人民满意城市”等称号,其主要工作经验和做法有以下八点:
1.领导重视,高位推进城市管理。市委、市政府始终把城市管理摆在重要的议事日程上,坚持与城市建设同步研究、同步部署和同步推进。主要领导亲自过问,分管领导全力推进,部门协同抓好工作落实,初步形成了政府主导、部门参与、条块联动、专兼结合、各司其职的大城管格局。一是领导重视。市委书记经常深入到城市管理一线,开展调查研究,进行科学决策,亲自确定城市管理的重点与工作思路,为城市管理工作的深入开展指明了方向,在其亲自部署和督办下,一批影响城市管理的老大难问题,如违法建设、渣土管理等都得到了有效解决。市长定期听取城市管理工作汇报,现场办公,解决城管人员的编制、福利待遇等问题,改善城管人员工作环境。二是科学定位。城市管理工作被市委纳入对县域经济考评内容,市政府则从推动依法治市的高度,把“推进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和综合行政执法试点工作”作为各级政府的一项重要任务,为城市管理向更高层次发展提供了政策和制度保证。
2.广泛动员,引导群众积极参与。一是深入动员发动。每年市委、市政府都组织召开全市性的城市管理工作动员大会,讲清目的与意义,明确任务与责任,号召全市各级干部和广大人民群众积极参与到城市管理工作中来。市直各职能部门、辖区各级政府也相应召开干部职工动员大会,进行全员发动。二是广泛宣传造势。充分利用报刊、杂志,广播、电视,网络、短信等大众媒体的舆论导向作用,设立“城市管理”专栏,评点生活陋习、倡导文明新风,对社会和市民进行广泛深入的宣传势造,采取广场宣传、公益广告、专题橱窗等形式,宣传城市管理工作,营造良好氛围,组织城管人员进街道、进乡镇、进企业、进社区、进商家,对市民进行面对面的宣传。三是搞好主题活动。在全市组织开展了“小手拉大手”、“破陋习、树新风”、“争当文明市民”等主题宣传教育活动,让广大市民更多地了解城市管理、支持城市管理、参与城市管理。
3.坚持标准,强化市容环境整治。坚持以城市容貌标准为依据,持续开展市容环境整治活动。一是扎实开展主要解决“违法建设、违章占道、垃圾死角、垃圾广告、洗车场、建筑工地、户外广告和机动车违停”等方面问题的整治活动。实现城区“干干净净、漂漂亮亮”的目标。二是扎实开展“百巷”整治活动,从“拆墙透绿、硬化路面、排水规范、交通畅通、巷内亮灯、地面整洁、垃圾进箱、文化上墙、店招规范、管线规整、绿树进城”等十一个方面,对城区道路进行综合整治,打造出10条美丽街区。三是扎实开展城乡环境综合整治。着力解决三区结合部、城区与园区结合部、城乡结合部、城中村,以及沿路、沿湖、沿河和城镇的“脏、乱、差”等问题,推动城乡垃圾无害化处理。四是开展“两声三乱”整治活动,着力解决“鞭炮声”、“麻将声”等扰民问题和乱占乱摆乱放等影响市容秩序的问题。
4.以人为本,努力构建和谐城管。一是确定构建和谐城管的工作思路。针对“政府要求严,民众期望高,矛盾触点多,工作难度大”的城市管理特点,确定了从“恪尽职守、正确履责;以人为本、执法为民;依法行政、规范管理;文明执法、温情服务;广泛宣传、全民参与”等五个方面构建和谐城管的基本工作思路。二是着力抓好执法队伍的自身建设。全面提高执法人员的素质,增强依法办案、依法履责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是坚持文明公正执法。组织开展“创城管执法品牌、树文明队伍形象”和“十佳城管明星” 评选活动,营造“积极向上、爱岗敬业、文明执法、服务人民”的城管文化氛围,出台了《文明执法五条措施》、《九江市城市管理执法人员文明执法规范》、《日常巡查纠正违章教育登记制度》、《对首次轻微违章当事人温馨提示制度》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及《自由裁量权参照执行标准(试行)》等制度规定,要求执法人员对首次轻微违章行为做到只教育登记、不实施处罚,并审慎行使自由裁量权,有效遏制了简单粗暴执法和执法不公、办人情案等问题的发生。
5.疏堵结合,培育特色经营市场。在市容环境容量许可的情况下,坚持疏堵结合,努力打造一批特色经营市场,实现由“管理”向“服务”的转变,取得了市容与繁荣的双赢。一是设置限时鲜菜早市。本着“方便市民、惠及菜农、不影响市容”的原则,在条件许可、居民同意的边街小巷、断头路段、物业小区或居民社区内设置了20个限时“鲜菜早市”点,受到市民的普遍欢迎,江西卫视《社会传真》栏目还进行了专题报道。二是安排特色市场。设置了阳光早餐,打造了特色夜市,并适时增设了春节对联书写市场、清明花市场、时令瓜果市场等特色市场。三是妥善处置少数民族摆摊设点问题。近几年,西藏、新疆等地的少数民族摆摊设点呈上升趋势,由于地域特殊、民族特殊,具有一定的政治敏感性,对此,该局严格按党的民族政策办事,收到较好效果,2008年,在处理藏民摆摊经营问题时,正处于“3.14”事件和“汶川”大地震发生后的敏感时期,由于充分考虑到了藏民的实情,以教育引导为先,合理安置,限时退场,既维护了市容秩序,又防止了民族性矛盾问题的发生,受到省民族事务局检查组的充分肯定与表扬。2009年新疆“7.5打砸抢”事件后,从新疆来了60余名维吾尔族人,运来了大量的哈密瓜,给城市管理造成很大压力,在考虑其特殊性后,规划摊位,限时清场,并根据天气的变化,为每一个摊点安置了一个雨棚,妥善解决了疏与堵的矛盾,防止了矛盾的激化。2010年,从新疆又来了100余人到九江来卖瓜,考虑其特殊的背景,并兼顾当地市民的感受,该局推出了“支援新疆”的帮扶临时摊点,限定时间、地点经营,并加强日常管理,收到了较好的效果。
6.严防死守,建立健全长效管理机制。一是开展全方位督查。专门成立了市、区、街道三级城市管理工作督查组,采取人换车不停、24小时上路巡查的方式,对辖区政府(管委会)、相关单位和人员在城市管理工作中的履责情况进行全方位督查,每半月综合检查一次、每月评比排位一次,并及时通报排位结果。二是严肃查处违法违章行为。发现一起、纠正一起、查处一起,该局自2002年成立以来,先后查处违法违章案件3.1万余件,案件办理质量多次受到省法制办、省建设厅的表扬和肯定。
7.重拳出击,严查违建行为。2011年第一季度,该局就发现和制止违法建设行为200余起,指导、督促和参与辖区政府(管委会)组织拆除违法建筑活动120余次,建筑面积达13400余平方米。一是出台规定,明确责任。市委、市政府先后制定出台了一系列的措施规定,确保了违法建设查处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规划管理的决定》、《关于对城市规划区内的违法建设进行专项治理的通知》、《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的若干规定》等,并陆续审批了30余个农民集居点,以规范城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工作。下发《关于坚决遏制城市规划区内违法建设行为的紧急通知》,确立了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守土有责”的原则,进一步明确了辖区政府(管委会)、街道(乡、镇)、居委会(村)各级组织的责任。按照《九江市城市规划区违法建设行为行政责任追究办法》的规定,对城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集体土地上的违法建设监管的责任主体、责任单位和配合单位进行了明确,并对如何追究责任人的行政责任作出了具体规定。政府相关部门则根据自身在违法建设查处工作中的实际情况,出台了一系列规范性文件。2010年,市政府结合工作实际制定并下发了《九江市规划区内农民建房管理试行办法》,以保护农民合法权益,实现违法建设查处的堵疏结合。二是建立机构,加强督查。市政府于2004年成立了以分管市长为组长、相关职能部门主要领导为成员的违法建设专项治理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督查工作组,由市城管局牵头,市直相关部门派人参加。其主要职责是通过不间断的巡查,及时发现违法建设行为,并向辖区政府(管委会)及时下达《违法建设拆除督办卡》,责令其限期拆除违法建筑。三是部门联动,协同整治。市政府牵头成立了由市城管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市国土资源局、市房产局组成的违法建设协调联动小组。每周召开例会研究布置违法建设查处工作,对依靠单个部门力量难以制止的违法建设行为,由各相关部门依法收回施工许可证、商品房预售许可证等证件,并采取申请上级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降低或吊销企业资质、停止违法建设项目供电和供水等措施。四是严格执法,依法拆除。对发现的违法建筑坚决予以拆除。在具体组织拆除的过程中,按照以辖区政府(管委会)为主体、市城管局提供法律保障、各部门协调配合的分工负责制,由辖区政府(管委会)组织对违法建筑实施拆除,有效确保了违法建设整治工作的实效。
8.精细管理,提升城市品位。一是创新管理机制。一方面将城市管理的触角向街道、乡镇及园区延伸,按街道(乡镇)设置执法中队和保洁队伍,实现了城市管理的全覆盖。另一方面,实行路段管理责任制,将城区的26条主要道路,分成63段责任路段,将责任落实到人,实行定岗、定人、定责,并建立奖惩机制,用制度保障责任人认真履责,通过以点带面,推动城市管理水平的整体提升。二是明确管理标准。制定出台了《九江市城市管理考评办法》、《路段管理责任制考核方案(试行)》和《建筑垃圾运输管理量化考评细则》,打造了一批示范路段、示范工地、示范门头招牌。三是组建督察队伍。成立了执法督察大队,加强对全局干部职工在岗履责的督查,督查结果直接与个人的经济利益和年度评先评优挂钩。
(二)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工作有关情况
武汉市江汉区城市管理(执法)局组建于2001年年底,城市管理局和城市管理执法局两个牌子一套班子,共有执法人员210名,下设一个执法大队,执法大队内设综合科和督察科,有6个直属中队、13个街道中队、2个渣土中队和一个控制违法建设大队。该局以“实施精细管理,打造洁美江汉”为目标,深入开展市容环境综合整治,2010年被市政府评为城市综合管理先进单位,其主要工作经验和做法有以下四点。
1.构建“大城管”格局。组建了区城管委并制定下发《江汉区关于进一步加强城市管理工作的意见》,建立了组织保障、整体联动、全程控管、专题协调、奖惩问责等工作机制,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街道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意见》、《江汉区城市综合管理奖惩办法》等文件,进一步推进城市管理重心下移,将24条道路的清扫保洁权、9条道路的执法管理权下放到相关街道,使街道在城市管理中的主体地位得到加强。区城管委每月召开调度会,通报成绩,曝光问题,分析原因,部署任务,有力推动了城市综合管理工作的落实。
2.大力整治市容市貌。一是清理乱设摊点。按照“先宣传,再整改,后整治”的原则,对14个违法占道摊群开展集中整治,创新工作方法,采取“花坛挤占道”、组建“回民城管小分队”等方式加大占道摊点问题的整治。二是组建了汉口火车站广场整治专班,安排50余名综合整治人员,加大早、中、晚3个时段的控管,对盘踞的违停车辆、拉客的“黑车和摩的”进行集中整治。摄像取证违停车辆670台,对260名违章停车驾驶员下达了违法处理决定书,审查涉嫌非法载客的摩托车、电动车380辆,暂扣证照不全的摩托车86辆。
3.严查违法建设。该局健全完善了违法建设网格化快速发现处置机制,始终保持拆违、控违的高压态势,重点整治泡沫板房、桥下建房、湖泊周边违建。2010年,共拆除违法建设361处67362平方米,其中拆除历史违建168处44259平方米,办理违法建设案件2737件,结案率达到99.38%。在全市年度控制违法建设工作总结大会上,该局作为工作先进单位做了经验介绍。
4.开展环卫专项治理。一是组织交管、建管等部门和相关街道参与渣土运输及工地污染控管整治专班。仅2010年,就作出处罚决定1200多个,纠正违法运输行为253起,暂扣行驶证230个。该局采取关口前移的措施,对全区67个工地工程进度、运输渣土的状况进行摸排,建立施工档案。对全区近40个房地产开发工地以及有出土灌浆、坑基工程的工地进行专人守控。督促施工单位文明施工,设置新的施工档板,使脏点变成了靓点。二是加强环卫设施建设。该局仅去年一年就新建标准化公厕7座,维修改造公厕10座,完成43座公厕无障碍设施改造,在全区主次干道添置果皮箱450个,投入580.94万元,分别购置1.5吨小型垃圾收集车8台、小型钩臂式垃圾收集车39台、清扫吸尘车1台、清洗吸污车3台,分发到全区13个街道环卫所。
(三)铜陵市城市管理工作有关情况
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组建于 2004年7月,与市市容局一个机构两块牌子,是市委、市政府负责市容管理以及行使城市管理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的直属机构,机关人员编制21个。下辖环境卫生管理处、城管督察支队、数字化城市信息管理指挥中心,和市公安局共同管理市公共交通安全保卫支队。城管督查支队与数字化城市信息管理指挥中心合署办公,现有正式职工27人,另聘用协管员50人。市环卫处属全额拨款的副处级事业单位,目前承担的主要职能是负责环境卫生规划的编制和组织实施,环卫基础设施的建设、维护和管理,对全市环境卫生工作的指导、协调、督查、考核及城市生活垃圾的收集、转运和处置,有正式职工46人,管理垃圾中转站24座,拉臂车(池)点25个,铜陵海螺垃圾处理厂1个,宝山垃圾填埋场1座,日清运和处理垃圾约240吨。2010年该局获得“争先创优”工作先进单位、档案管理优秀单位等荣誉称号,铜陵海螺生活垃圾处理厂项目受到市政府通报嘉奖一次,该局牵头承办的省民生工程“农村清洁”工程获得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其主要工作经验和做法有以下五点。
1.以主干道整治为突破口,建立和完善城管环卫队伍“四化”工作机制。该局着力在“队伍网格化、管理标准化、督查制度化、奖惩公开化”上下功夫,将所有城管和环卫人员定点、定岗、定工作标准,并强化督查,奖惩公开,建立和完善“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协调联动、无缝对接”的运行机制。组织开展了以户外广告整治为主要内容的主干道环境整治工作,印发了《铜陵市主干道环境综合整治工作方案》和《铜陵市户外广告整治实施方案(试行)》,明确了“总量减少、档次提高、规范和谐、美化亮化”的指导思想和“抓住重点、全面排查、拆除非法、消除隐患”的整体目标,在前后7个月的时间内,全市共整治各类户外广告678块,同时,积极推进城市亮化,印发了《铜陵市主干道亮化整治实施方案(试行)》,提出“顾全大局、适当补助”的整治要求,动员了87家单位实施亮化或维护出新,并联系了8家较大的亮化设计、施工单位进行技术支持。
2.以依法行政为出发点,着力推进城市管理规范化。该局按照“规范行政执法示范市”创建工作要求,着力提升城市管理水平。一是建立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制定了《中共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委员会议事规则》、《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规则》、《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文明执法规范》、《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内务管理规定》、《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工作程序规定》、《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行政执法责任制度》等制度并抓好执行工作。二是清理行政执法权限,编制“权力清单”并对外公布。根据清理出的行政权力事项,优化执法流程,绘制行政职权流程图。三是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印发《自由裁量权适用规则(试行)》、《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实施依据目录》、《规范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具体实施标准》。在执法工作中,推行“服务—教育—整改—处罚”四步工作法,对轻微违法行为通过现场批评教育予以纠正,试行“零罚款”。四是统一着装、标识和执法文书。统一使用清华大学美术学院设计的“城管执法统一形象视觉识别系统(标志)”,研究制定了《铜陵市城市管理行政执法局相关文书参考格式》,规范统一39种执法文书。五是开展执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对县、区城管执法(市容管理)部门在行政执法过程中产生的行政处罚、行政许可案卷进行评查,建立案卷评查跟踪回访制度,对评查中发现的普遍存在的问题,予以通报。
3.以精细化管理为目标,着力推进数字化城管工作。该局数字化城市信息管理指挥中心于2009年6月28日投入试运行。投入运行以来,中心共受理各类案件20770个,结案8379件,案件涉及全部35家终端单位,中心共有工作人员35名,其中信息采集员22名。一是完善运行体制,贯彻新模式运行理念。将全市划分为253个网格,按照网格位置的不同,每名信息采集员管理6—12个网格,城市管理涉及到的事部件均赋予一个数字编码,每种事件和部件的处理办结都有明确的时间限制,管理流程全部在电脑终端完成,避免了人为因素的影响。通过直属城市管理监督员的信息传递,统筹协调调度各专业管理部门,及时处理城市管理中发生的各种问题。通过信息技术的应用,将城市管理问题发生的地点、数量、责任单位、问题处置等情况实时记录到系统中,自动生成评价结果,做到了评价客观、准确。二是强化队伍建设,提高新模式运行水平。数字化城市信息管理指挥中心主要分成信息采集和指挥两块,实行监管分离,要求信息采集员每天8小时徒步巡查,详细报送每一条案件信息,中心人员实行分班制,确保每一条信息及时发送到终端单位。三是加强技术支撑,扩大新模式运行影响力。该局依据国家住建部标准,结合当场实际,出台了城市事部件处置标准和时限。系统投入试运行后,根据运行中出现的问题,及时对系统进行改进。
4.以“大建设”为契机,着力推进查违拆违工作。该局大拆违工作始于2009年2月。两年来拆除违法建设共计8452处,总面积247223平方米。出台了《关于建立与完善防治违法建设工作机制的实施意见》、《铜陵市防治违法建设目标考核办法》、《铜陵市违法建设举报奖励办法》等一系列文件。
5.以民生工程为着力点,大力实施城乡环卫基础设施建设。一是扎实推进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场建设。2010年1月31日,铜陵海螺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厂点火试运行,日均接受生活垃圾约230吨,已处理生活垃圾530000余吨,运行情况良好。二是积极开展宝山垃圾处理场整治。该局委托安徽省建设工程勘察设计院编制宝山生活垃圾处理场的卫生封场整治方案。目前整治工作已全面结束,实现了对宝山生活垃圾填埋场垃圾堆体的黄土全面覆盖和简易封存,大大降低了渗滤液和沼气烟尘对环境的污染。三是积极组织实施垃圾中转站改造工作。该局2010完成了13座垃圾中转站的改造任务,总投资1200万元。四是扎实推进民生工程。该局今年承担了省、市级民生工程各一项,即“农村清洁”工程和“城乡生活垃圾处理”工程。两项工程共涉及土建项目25个,现已全面完成。铜陵市下属区县5座垃圾中转站建成并投入使用,完成24辆环卫专用机动车采购和20座公厕的维修改造任务。新建农村垃圾池(点)321个、聘用清扫保洁人员186人,由于工作积极、成效明显,受到了省民生工程检查组的一致好评,获得了全省第一名的好成绩。
二、考察体会
通过考察我们感到虽然建局三年多来,我们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城市管理工作每年都跃上一个新台阶,已基本实现了“全省一流”的目标,但要真正达到“全国先进”的标准,还有不小的差距,各地城管部门都在积极地争先晋位,执法管理手段不断推陈出新,许多地方已走在我们的前列,我局目前在精细化管理、严格督察考核等方面是领先于其他城市的,但逆水行舟不进则退,我们已取得的成绩只能代表过去,只有百尺竿头更进一步,打破制约我们发展的桎梏,我局的五年奋斗目标才能如期实现。
(一)城市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要“顺”
城市管理工作是系统工程,从政府职能部门,只有理顺关系、明确责任,才能高效运作。一是高位协调机制。城市管理工作仅仅依靠城管部门牵头实施还远远不够,政府应当有健全完善的高位协调机制和运作体系。建立城市管理的高规格领导协调机构,构建“大城管”格局才能够从一定程度上帮助职能部门解决一些实际工作中存在的困难,排除来自各方面的阻力。政府在高位协调城市管理全局工作的同时,还应当制定并严格落实考核奖惩措施,对工作不力的部门和相关负责人进行责任追究。九江市城管局的局长由市政府副秘书长兼任,2008年至2009年该市市委书记亲自组织、市长亲自指挥,各部门各区政府主要负责人参加,对占道经营、乱设摊点等十个方面进行集中整治,参加整治活动的部门单位和政府工作开展情况纳入市政府对其的年度目标绩效考核内容中。武汉市建立了由市长主管的“查处和控制违法建设协调办公室”,对在查违拆违中作为责任主体的各区、街道办工作开展情况进行严格考核,武汉市江汉区2010年成立了由区委书记任主任的城市综合管理委员会。铜陵市政府也建立了类似的“查违拆违领导小组”。二是行政执法体制。城管执法工作的重心在一线在基层,“两级政府、三级管理、四级网络”的管理模式必须落实到位,城管执法队伍要进街道、进社区。考察的三个地区街道办事处都派驻了城管中队,城市管理的各项任务都明确落实到了区、县、镇、街道等各级政府。九江市市容环境整治各区政府的区长是第一责任人,各街道办(镇)主要负责人是具体责任落实者。武汉市汉江区所有违法建筑物的拆除,从人员组织,力量调配,资金保障,具体实施到善后工作全部由街道办负责,区城管局只负责提供法制保障,确保拆违主体、程序合法。铜陵市城管局几乎不再承担具体的执法管理工作,全部下移到区和街道办,市城管局主要负责检查、指导、督促和协调。三是整体联动机制。城市管理工作切忌单打独斗,没有哪一个部门能够包揽各项任务,只有相关职能部门齐心协力、齐抓共管,才能从根本上解决城市管理工作中的“难点”、“热点”问题。九江市城管局查处人行道上的车辆违停时,如当事人不主动履行处罚决定,则由公安交警部门上网,只有当事人缴纳罚款后,凭处罚票据到公安交警部门才可以消除违章记录,2010年该局仅车辆违停一项就罚款200多万元,在拆除违法建筑时,如发现存在安全隐患、暴力抗法等可能性,则由公安部门派武警战士参加,负责控制好当事人和拆违现场秩序。武汉市江汉区城管局在执法大队内另设了一个控制违法建设大队,负责及时支援各街道办的查违、拆违工作,实现了违法建设第一时间发现、第一时间到场、第一时间控制、第一时间处置、第一时间追责、第一时间上报。区城管局发现有党员干部或涉及有关部门的违法建设行为,直接通报给区监察局,由区监察局负责对相关人员和部门单位进行督办,对存在一定特殊性有各种不稳定因素的违法建设案件,通报给区应急办,由区应急办牵头组织相关部门协调配合查违拆违工作,确保安全无事故。该区整治渣土运输车辆时实行综合执法管理,区城管局牵头,公安部门派出交警、防暴警察负责车辆的查扣和防止出现抗法事件,建设部门安排建筑管理站的负责人参加整治,加强对建设方、施工方的管理,此项整治活动已形成制度每周一次。对于施工场地的围挡管理,区城管局负责检查督促,建设部门为责任单位,其建筑管理站具体负责工地围挡标准的制定和现场验收把关。四是指挥监督体制。各地都在大力推行城市管理网格化和网络化管理模式,建设和完善数字化管理平台,提高城市管理工作的科技含量,提升执法管理效能。九江市的数字化城管系统建设方案已经市政府批准,今年将正式开始搭建。武汉市江汉区的网格化监督管理中心共有38个责任部门和单位,运行以来仅区城管局每年就办结3万多个事项,该中心平均每天发现并交办的事项达200多个,督办到位率达100%。铜陵市数字化城管系统覆盖范围近30平方公里,是该市的中心区域,投入的管理力量很大,执法人员、协管员和信息采集员在指挥中心监管下,在岗履职情况十分良好。
(二)城市管理工作的理念思路要“对”
没有一个固定的城管工作模式可以各地通用,每个城市都有自己的特点,人文、历史和经济文化发展水平等各不相同,而城市管理工作只有根据当地的实际情况制定工作目标和措施,才能事半功倍。考察城区的有些工作理念和思路虽然我们也想到过,但一直没有真正去做,这些做法在考察地区产生了较好的管理效果,我们认为是值得思考和尝试的。一是城市管理工作两个核心问题就是发现问题和解决问题。发现问题主要靠责任心,如果借助科技手段此问题的解决将不再需要依靠大量的人力,对人责任心的依赖也将大大减少,而目前我们发现问题的方式是完全依赖队员和考核人员的责任心。解决问题主要靠能力当然也有责任心,发现问题需要一定的技巧但解决问题对于执法人员来说就是真正体现自身素质和能力的时候了。我们现在是发现的问题比解决的问题多,解决问题的效能和质量都偏低,这说明我们严重缺乏有水平有能力的执法人员,一但我县数字化城管系统开始运行,可能会出现问题发现一大堆,执法人员却是案件不会办或错误百出,现场处置矛盾重重无法化解,问题处置后领导群众都难以满意等现象,所以我们今后一段时期队伍建设的理念和思路应重点考虑着力培养执法人员的理论素养和办事能力等方面,能吃苦耐劳、服从命令听指挥的执法人员固然是好,但这只是一名称职的城管执法人员应当具备的基本素质,如果我们的队伍长期缺乏综合素质高的复合型人才,将难以适应不断发展和变化的社会环境和管理要求。二是严管重罚仍是必不可少的管理手段。很长一段时间以来,人性化执法和服务式管理等理念被各地城管部门作为树立形象,赢得民心的法宝,媒体对此类问题也一炒再炒,但这些做法只能是执法管理方式方法的一个发展趋势,在当前法制还不够健全,不少群众守法意识还不太强,管理矛盾还比较突出的形势下,这些做法只能作为执法管理的必要方式之一。在考察中我们发现三个地区的行政处罚案卷中都有类似我们常用的提示函一类的温情告知书等材料,但其处罚都十分严厉。九江市城管局对渣土运输车抛撒的处罚标准是第一次5千,第二次1万,以此类推,按照该局负责人的说法,是要让运输渣土抛撒者被罚到手软,罚到再也不会多拉快运。武汉市江汉区城管局对区电信局擅自挖掘道路先后多次处罚,每次罚款金额都不低于1万元。相比较而言,我们除了对违法建设的处罚力度较大外,其他方面都显得过于温柔,这也可能是造成一些违法现象屡禁不止的一个原因。三是要强化外部监督。城管部门一直是舆论媒体的热点,但事实上我们的外部监督还是不够的,虽然有严格的内部考核督察制度,有党委、人大、政府的监督管理,有纪检、司法机关的监察,但这些都不能代替有效的外部监督,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和行风监督员等人员的外部监督又往往容易流于形式。武汉市政府定期邀请大学生到路段上查找城市管理方面的问题,对发现的问题由大学生进行拍照,统一汇总后送交市政府,同时每年请独立的第三方机构对年度城市管理工作进行综合评估,主要是查找存在问题,发现工作中的不足之处以及社会各界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我们认为武汉市的这一做法虽然有自揭伤疤之痛但却能听到真正中肯的意见和建议,对城管部门自身的发展和完善能够起到很好的帮助,避免出现自我感觉良好、一意孤行等现象。
(三)城市管理工作的各项投入要“足”
城市管理工作面广量大,既要高效率又要高质量,这需要大量的人力、物力和财力的投入。一味压低城市管理费用、单纯依靠严格的考核手段实施管理并不科学。“三分建设、七分管理”的道理许多人都懂,但要真正舍得投入并不容易。考察的三个地区经济发达程度和地方财政收入都远不如我们江苏地区,但在城市管理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方面投入的经费占财政收入的比例还是很大的,正是由于管理经费比较充足,城市管理硬件、软件方面的投入做到合理分配资源,资金投入较大,才有力地推动了当地城市管理事业的快速发展。九江市的数字化城管建设资金全部由市财政拨付,预计2千万,同时为改善城管部门办公条件,今年市政府将为市城管局新建办公楼,与数字化城管指挥中心共同建设。武汉市江汉区的网格化管理监督中心150名网络员全部由区政府财政供养与区城管局无关,各街道办常年聘用60名保安参与控制和拆除违法建筑活动。铜陵市数字化城管系统已投入的1千多万元建设资金以及每年的80万元运行费全部由市财政承担,该市对安装亮化工程的单位实行按功率财政补贴电费制度,市政府的“查处和控制违法建设协调办公室”每年拿出财政资金200万元,专项用于奖励违法建设举报人,根据查实的违法建筑面积按每起500元至5000元奖励,该市的宝山垃圾处理场整治和垃圾中转站改造,市政府先后投入近3千万元,2010年新建的无害化生活垃圾处理厂工艺水平亚洲领先,达到欧洲排放标准。考察的三个地区城管部门的执法人员身份全部为公务员或参照公务员管理,包括协管员在内全部由财政供养,其福利待遇在当地均属于中上水平,执法人员数量与管理范围的比例远远大于我县。
(四)城市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要“全”
考察的三个地区城管部门都先后出台了路段管理责任制考核、目标绩效考核、违法建设防治、违法建设查处奖惩、本地区城市容貌标准、城市管理责任单位考评以及行政执法等方方面面的规范性文件,许多文件都是以当地党委、政府的名义出台,效力较高,为本地区开展城市管理工作提供了操作性极强的依据,确保城市管理工作的建章立制不留盲点和空白地带,有效地避免了推诿扯皮现象,执法管理工作形成了合力,许多的城市管理痼疾得到解决。
(五)城市管理工作的标准执行要“严”
没有规矩不成方圆,但规矩不能停留在纸上和嘴上,城市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各类规定要通过不折不扣的执行才能起到应有的作用。九江市城管局对查处违法建设行为不力的中队长对照相应考核办法予以撤职处分。武汉市江汉区根据市政府的规定要求,对各街道办的城市管理工作开展情况进行年度考核排名,第一名和第二名分别奖励400万元和200万元,倒数第一名和第二名分别扣400万元和200万元,倒数第一名的街道办主任调离工作岗位。铜陵市对数字化城管信息采集员设定每天发现问题的最低量,连续两天完不成工作任务的立即予以辞退,市城管局按照城市容貌标准对各城市管理责任单位的履职情况进行考核和曝光,曾组织新闻媒体针对建设部门管理的工地围挡设置不规范这一问题采访建设部门的主要负责人,并在电视、报纸上播放和刊登相关情况,该市对2009年以来无新增违法建筑的两个街道办和社区主要负责人,分别明确退休时行政待遇提半级,正科级升为副处级,副科级升为正科级。铜陵市区党委、政府针对2个月内产生4起建成违法建筑的一名社区主要负责人就地免职,包片的城管队员被区城管局记大过处分并罚款2000元,镇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被分别记大过处分、罚款3000元和记过处分,罚款2000元。考察地区的这些铁腕治理的手段,从根上提高了城市管理各职能部门和人员的工作责任心,使城市管理工作各项举措得以顺利推行。
(六)城市管理工作的民生工程要“实”
关注民生、服务群众是城市管理工作的主旋律,但要避免出现作秀成份多,实质性内容少的现象。考察地区在这方面做得比较好,九江市设置少数民族摊点疏导区,打造特市早市和夜市摊点群。铜陵市在环卫设施、垃圾处置方面的大投入大改造,其生活垃圾处理场的二恶英处理实现了零排放,周边的居民从处理场开始建设时的强烈排斥到建成后逐步理解,直至现在的啧啧称赞、引以为荣。
三、几点建议
对于考察地区城市管理工作的经验做法,我们只有学会取长补短,结合自身实际灵活运用才能发挥“拿来主义”的最大效用。我们的工作正处在一个发展的拐点,面临着许多新挑战,需要克服出现的厌战情绪、自满心理,只有做到迎难而上、开拓创新、不断进取,才能使我们的城管事业始终保持勃勃生机。结合当前工作实际,特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进一步理顺和完善我县城市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
在现有城市管理指挥部的基础上,强化其组织领导,扩大成员单位的范围,加强对成员单位履职情况的督察考核。推进城市管理进街道、进社区工作,全面落实街道办和社区(村)的城市管理职责责任,执法队伍管理力量下移至基层组织,构建名符其实的“大城管”格局。
(二)加快数字化城管系统的建设步伐
作为全省优秀管理城市的硬性指标,数字化城管系统的建设已迫在眉睫,这不仅仅是为创建全省优秀管理城市,而是我们执法管理工作的实际需要,当今社会已经是数字化、电子化、网络化的世界,城管工作必需运用高科技、新手段才能适应不断变化的环境和管理态势,我们周边许多城市已经启用或正在建设数字化城管系统,不少地区取得了显著的成效,我们一定要想方设法尽快启动我县数字化城管系统的建设工作,力争走在南通北三县的前列。
(三)建立健全城市管理工作的相关制度
我局建局以来先后出台了一系列的规范性文件,从执法管理标准要求到各类技术规范,已经相当完备,但随着形势的变化,不少规章制度的内容已不能完全适应工作需要,一些执法管理领域还出现了制度空白,需要出台具体的标准、办法和操作细则,如我县的容貌标准、户外广告设施的管理办法和设置标准、违法建设查处的一系列规定等,这些都要我们在下一步工作中来加以解决。
(四)大力培育具有鲜明特色的城管文化
九江市城管局虽然目前是租用的宾馆房间作为办公用房,各方面条件相对较差,但在其简陋的过道里,我们看到每隔两个房间墙壁上就会张贴有该局执法人员所作的诗歌、书法、国画等,令人耳目一新,浓厚的文化气息扑面而来。我局每年都组织和参加各类文体活动,但内容和深度还显得不够,仅仅停留在娱乐和放松身心上,缺乏培育具有我县以及城管工作特色文化的方式方法。俗话说“十年企业靠精神、百年企业靠文化”,我们要积极努力地创造各种有利条件,提高全体人员的文化素养和品位,着力提炼出我县城管的核心价值观,构建全面的文化体系,以先进思想引导人和激发人,通过自身文化的培育让全体人员始终保持良好的心态和昂扬的斗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