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
拆除施工消防安全责任书
甲方:
乙方: 为加强区域施工现场的消防安全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河南省消防条例》和洛阳市消防支队对施工管理的有关规定及要求,本着“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消防工作方针,制定施工单位防火安全责任如下:
1. 乙方要严格按照工程部审批的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在施工过程中不得随意改变原设计方案,如需改动,需向工程部申报,得到批准后,方可施工,如不按工程部要求自行施工,所产生的后果由乙方负责。
2. 乙方负责施工现场、料场和库房的治安、防火等各项安全防范措施的落实,上述区域发生安全或火灾事故,法律责任及经济损失由乙方承担。施工单位必须设有专职或兼职的防火负责人。
3. 乙方进入现场前,应由乙方防火负责人对所有施工人员进行防火安全教育。
4. 施工人员需自觉维护洛阳建业凯旋广场形象,不得与其它单位人员及周边邻里发生争执。乙方在施工人员下班时,应认真检查施工现场,防止留下火种及火险隐患,人员离开时,须将电气设备电源切断。
5. 乙方人员出入原大商区域,应按指定路线行走,主动出示证件接受甲方保安人员检查,不得串楼层或进入非乙方施工区域,无证人员不得进入施工现场。
6. 施工现场使用明火时,必须事先办理审批手续,经批准后方可作业。电、气焊作业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动火现场必须配备必要的灭火器材,明确专人监护,清除周围可燃物;动火结束,必须认真检查,彻底熄灭遗留火种。
7.施工中使用的易燃、易爆、易挥发的材料不允许在施工现场任何地方设置库房保存,施工现场存放量不得超过当日用量。在进行易燃、易挥发液体作业时,不准与易产生火花的工种交叉作业。
8. 施工如果影响原有消防设施、消防设备的使用功能时,须事先报消防监督部门同意,并采取有效管控。
9. 施工现场严禁吸烟,严禁无证动火。
10. 严禁私自拆、动消防自动报警设施,如有特殊需要,需经物业公司工程部、物管部同意并登记备案,同时在施工现场做好防护工作。
11. 乙方施工过程中严禁埋压、圈占、遮挡消火栓和其他消防设施,乙方必
须自备足够数量的消防器材,并能了解其性能和使用方法。
12.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应提前将用电量、用电部位报甲方公司工程部批准后方可使用,要按指定部位取得电源,不准超负荷用电,严禁乱接电线。乙方临时拆卸、安装电器设备时,须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由具备电工资质的电工严格按照技术规范进行操作。
13. 施工现场需停水、停电、停气必须提前向甲方申请,经甲方同意后方可施工。
14. 施工现场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施工时,双方之间要另签防火安全责任书。
15. 在甲方重点防火部位施工,必须报甲方同意并做相应保护后方可施工。
16. 施工现场发生火灾时,乙方必须采取有效的方法组织扑救,并及时报警,保护火灾现场,配合火灾调查。
17. 乙方施工人员要遵守甲方各项规章制度,并服从甲方有关部门的检查和纠正。
18. 如乙方违反有关规定并造成后果,甲方有关部门有权根据其情节进行批评教育或进行处罚,情节严重者将由国家公安机关依法追究其责任。
19.本责任书自签字之日起生效,至施工拆除竣工、施工单位离开现场为止。
本责任书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
甲方: 乙方:
(盖 章) (盖 章)
2017年 月 日 2017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