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里县环保局纪检组组长认真履行监督执纪问责职责
近期,龙里县纪委、监察局开展纪检监察干部监督执纪问责检查工作,下发了《关于开展纪检监察干部履职情况督查的通知》(龙纪通[2015]16号文件)。2015年3月30日,县环保局纪检组长扎实认真作了履职情况报告。
一、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制定好2015年工作计划
(一)认真学习“中国共产党龙里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精神,抓好安排部署。2月26日上午,县环保局召开局干部职工会议,局党组成员、副局长等中层以上领导干部参加会议,由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全面传达集体学习“中国共产党龙里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2015年龙里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对环保局2015年纪检监察工作作了具体的安排部署,局党组书记、局长按照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作了强调和要求。
(二)按照《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制定好2015年工作计划。局纪检组严格按照与县纪委书记签订的《党风廉政建设监督责任书》,结合环保局工作实际,科学严密制定了《龙里县环境保护局2015年党风廉政建设和作风效能工作计划》,并及时上报了县纪委、监察局、第二纪工委监察分局。2015年环保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主要任务是:落实“中国共产党龙里县第十一届纪律检查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2015年龙里县纪检监察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保持政治定力,坚持全面从严治党、依规治党,严明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加强纪律建设,完善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落实“两个责任”、强化监督执纪问责,持之以恒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作风规定精神,坚持以高压态势,坚决遏制腐败在环保局发生,以更严的纪律管好环保局党员领导干部,坚定不移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二、建立健全相关制度和措施,抓好督查督办工作
着力建立健全环保局各项制度,细化具体措施,确保解决问题,推进工作落实,为全面落实“两个责任”提供保障,为龙里的环保事业保驾护航。制定了《龙里县环保局廉政文化建设基本制度》、《龙里县环境保护局“三重一大”事项监督管理办法》、《龙里县环保局重点工作措施》、《龙里县环保局贯彻落实“廉政准则”措施》及岗位责任、督查督办等20多个制度。这些制度的建立和执行、实施,保障了纪检监察干部执纪监督问责,督查督办,确保环保局的工作的落实力、执行力,确保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员干部、局全体干部职工认真执行党纪政纪、中央八项规定及省州县的作风规定,提高工作效率,做好为企业、群众服务,促进龙里经济社会的良性健康发展,为环保事业和环保干部保驾护航。
三、认真履行“两个责任”,落实纪检组长“三转”要求
党风廉政建设,党组负责主体责任包括党组领导班子的集体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其他班子成员的分管领导责任,纪检组长负责监督责任,履行好监督执纪问责职责,落实“三转”,专司其职,督查督办,提高环保局落实力和执行力。2015年1月6日,县环保局领导班子成员人事变动,局党组及时开会研究分工,以“龙环通〔2015〕1号”文件印发《龙里县环境保护局关于局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通知环保局领导班子分工情况:局党组副书记、纪检组长王英朝同志协助党组书记负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具体分管党风廉政建设、作风效能、督查督办等工作。对接和联系州纪检组。完成局党组书记交办的纪检监察工作。
四、落实“三个不变”,抓实执行“三重一大”制度监督
局党组书记、局长支持派驻环保局纪检组长履行监督职责,确保县纪委监察局派驻县环保局纪检组长的党组副书记不变、纪检组长身份不变、参与研究“三重一大”事项会议不变。2014年,县环保局纪检组长共参与环保局监督30多次“三重一大”事项集体民主决策。纪检组长主要参加局党组会议、领导班子扩大会议、干部职工会议,切实监督环保“六个”方面的重点工作:一是在环境行政审批方面,重点是建设项目审批、验收等环节;二是在行政评审方面,重点是环境影响评价、环境技术评估、开展环保评先创优活动等环节;三是在环境执法方面,重点是现场检查、立案处罚、采样取证、自由裁量以及限期治理等环节;四是在环保资金项目分配方面,重点是环保工程、环保专项资金分配等环节;五是在物资(设备)采购方面,重点是采购计划审批、比价、招标、供应商资质审核等环节;六是在干部人事工作方面,重点是干部选拔、招聘录用、评优评先等环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