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实行三级连带责任制的规定
12-02
关于实行三级连带责任制的规定
为全面提升酒店管理力度加强管理人员的岗位意识与责任心,形成相互监管的良性环境,经公司研究决定:在全公司范围内衽三级连带责任制,具体规定如下:
一、 “三级连带责任制”的具体涵义:
“三级连带责任即:一人工作中出现问题其部长、主管、部门经理都要承担连带责任。如部长在工作中出现问题,严重违犯公司有关规定、工作失误,给酒楼带来负面影响或街面一定经济损失的,要承担直接责任,同时主管要承担间接责任,部门经理要负领导责任;同样,员工出现问题,其部长、主管、部门经理都要承担连带责任。
二、 实行三级连带责任制的目的
实行三级连带责任制的目的,是要从根本上提高全体员工特别是管理人员的责任意识,规范我们的各项管理,使全体员工自觉照章办事,从而推动我们各项工作的开展。
三、 对于三级级责任人惩处的具体规定
1. 对于二级责任人,即直接责任人工作中出现问题,公司将视问题的轻重和给公司造成的损失程度,给予一定数额的罚款;
2. 对二级责任人,因为是问题的间接责任人,要承担直接责任人罚款的30%;
3. 对于三级责任人,要承担责任人罚款的10%;
4. 部长级(含)以上管理人员因违反公司规章制度一个月内累计受到公司人力资源部三次处罚的,予以降职降薪或辞退处理;
5. 因玩忽职守,给公司带来巨大经济损失或较大影响者,公司予以开除处理并全公司通报。
四、 实行三级连带责任处罚申报程序
1. 由质检小组依据事实依据提出建议,报质检小组负责人批准。
2. 对部门经理的处罚,由质检小组整理材料报公司总裁批准。 本制度自下发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