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沂市职工平均工资
临沂市职工平均工资 为了计算临沂市职工工伤待遇和非法用工单位伤亡人员一次性赔偿标准,临沂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数据公布如下:
2010年临沂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31694元,月均2641.17元;
2009年临沂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7667元,月均2305.6元;
2008年临沂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 24096元,月均2008元;
2007年临沂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20155元,月均1679.8元;
2006年临沂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5829元,月均1319元;
2005年临沂市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13457元,月均1121.4元。
作者:山东衡正源律师事务所张修强律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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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临沂市人身损害赔偿标准及计算公式
一、城镇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33691元。
二、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46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118元。
三、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6990元,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4807元。
(一)人身损害的一般赔偿范围(受害人没有达到残疾或者死亡的后果)。
1 医疗费赔偿金额=诊疗费+医药费+住院费+其他医用费用;
2 住院伙食补助费赔偿金额=元×住院天数
3 营养费赔偿金额=根据伤残情况参照医疗机构意见确定
4 误工费赔偿金额=受害人固定收入(天/月/年)×误工时间;
陪护费赔偿计算公式:
或者同等级别护工报酬标准×陪护时间
6 交通费赔偿金额=实际发生的交通费用(凭票据)
7 住宿费赔偿金额=一般公职人员出差住宿标准×住宿天数
残疾赔偿金计算公式: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946元×20年×伤残赔偿指数
城镇居民残疾赔偿金=19946元×[20年-(受害人实际年龄-60岁)]×伤残赔偿指数
(3)受害人在75岁以上
农村居民残疾赔偿金=6990元×5年×伤残赔偿指数
9 残疾用具费=普通适用器具的合理费用
10 (1)、被抚养人在18周岁以下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807元×(18-被抚养人实际年龄)÷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3118元×20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3)、被抚养人在60-74周岁之间 农村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4807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城镇居民被抚养人生活费赔偿金额=(13118元×5年)÷对被抚养人承担扶养义务的人数×伤残赔偿指数(受害人死亡的,不乘以伤残赔偿指数)
康复费
12 后续治疗费
丧葬费赔偿计算公式:
死亡赔偿金计算公式:
(1)、受害人在60周岁以下
农村居民死亡赔偿金=6990元×20年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946元×[20年-(死亡人实际年龄-60岁)] 城镇居民死亡赔偿金=19946元×5年
交通费
17 误工损失
19根据2011年2月28日公布的《山东省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的数据, 年度:城镇在岗职年平均工资33691元;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9946元;城市死亡赔偿金:398920元;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13118元;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口6990元;农村死亡赔偿金:139800元;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4807元,这样丧葬费数额为1684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