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石砌体施工工艺标准
石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2011-05-00 发布 2011-05-00 实施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发布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石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YEJ-JS-2001-2011
主编单位: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主要起草人:袁新旗 李娜 李红兰 郭志红
审 核:王庆伟 岳明生 吴明权 姚进川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5月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文件
豫建二标字(2011)1号 签发人:
为规范企业施工行为,提高施工管理水平,建立有公司特色的施工工艺技术标准体系。由第三分公司编制的《石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经评审批准为企业技术标准,自2011年5月1日起实施。本标准由 公司质量技术部负责解释。
河南省第二建设集团有限公司
2011年5月1日
目 次
1 适用范围 1 2 1
2.1 技术准备 1
2.2 1
2.3 1 3 2 4 2
4.1 工艺流程 2
4.2 施工要点 3 5 7
5.1 7
5.2 8 6 成品保护措施 9 7 安全、环保措施 9
7.1 9
7.2 环保措施 9 8 施工记录 10 9 规范性引用文件 10
石砌体工程施工工艺标准
1 适用范围
适用于一般工业与民用建筑的石砌体砌筑工程。
2 施工准备
2.1 技术准备
2.1.1 收集场地工程地质资料和水文地质资料。
2.1.2 根据现场情况确定施工方法。
2.1.3 根据设计要求选择石材尺寸及强度等级,砂浆配合比。
2.1.4 组织相关专业人员熟悉施工图纸, 绘制石砌体平面及立面构造图。
2.1.5 编制施工方案,经审批后向施工人员进行技术、质量、安全、环保、文明施工交底。
2.1.6 测量放线: 根据设计图纸,按照提供的施工中线、高程点测放基础及墙的平面位置和高程。在基础或垫层表面弹出轴线及墙身线。
2.2 材料、机具准备
2.2.1 原材料:石料、砂、水泥、水和其它材料。
2.2.2 主要施工机具:
应备有搅拌机、筛子、铁锨、小手锤、大铲、铁模子、托线板、线坠、水平尺、钢卷尺、小白线、大桶、扫帚、工具袋、手推车、皮数杆等。
2.3 作业条件
2.3.1 基槽或基础垫层均已完成,并已验收,办完隐检手续。
2.3.2 基础垫层表面已弹好轴线及墙身线,立好皮数杆,其间距约15m 为宜。转角处应设皮数杆,皮数杆上应注明砌筑皮数及砌筑高度等。
2.3.3 砌筑前拉线检查基础垫层表面,标高尺寸是否符合设计要求,如第一皮水平灰缝厚度超过20mm 时,应用细石混凝土找平。
2.3.4 砂浆配合比由试验室确定,计量设备经检验,砂浆试模已经准备好。
2.3.5 毛石应按需要数量堆放于砌筑部位附近;料石应按规格和数量在砌筑前,按不同规格分类堆放、堆码,以备使用。
2.3.6 砌筑部位的灰渣、杂物应清除干净,基层浇水湿润。
2.3.7 脚手架应随砌随搭设;垂直运输机具应准备就绪。
2.3.8 作业人员:瓦工、测量工、试验员等。特种作业人员须持证上岗。
3 使用材料质量控制
3.0.1 石料:砌筑用石有毛石和料石两类。石砌体采用的石材应质地坚实,无风化剥落和裂纹,其强度等级不低于MU20。使用石料必须保持清洁,受污染或水锈较重的石块应冲洗干净,以保证砌体的粘结强度。用于清水墙、柱表面的石材,尚应色泽均匀,其品种、规格、颜色必须符合设计要求和有关施工规范的规定,其中料石应有出厂合格证。料石各面的加工要求见表3.0.1-1,料石加工允许偏差见表3.0.1-2。
表3.0.1-1 料石各面的加工要求
表3.0.1-2 料石加工允许偏差
3.0.2 砂:宜用粗、中砂。用5mm 孔径筛过筛,配制小于M5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10%;等于或大于M5 的砂浆,砂的含泥量不得超过5%,不得含有草根等杂物。毛石砌体用砂含泥量不得超过5%。 3.0.3 水泥:宜使用普通硅酸盐水泥,有出厂证明及复试报告。使用中如出厂日期超过三个月,应进行复查试验。
3.0.4 水:应用自来水或不含有害物质的洁净水。
3.0.5 其它材料:拉结筋和预埋件应有出厂证明并且复试合格,预埋件应做好防腐处理。
4 施工工艺
4.1 工艺流程
4.1.1 毛石基础工艺流程
砂浆搅拌
↓
作业准备→试排撂底→砌毛石基础→砌体养护→验收
4.1.2 毛石墙工艺流程
砂浆搅拌
↓
作业准备→试排撂底→砌毛石墙→砌体养护→验收
4.1.3 料石基础工艺流程
砂浆搅拌
↓
作业准备→试排撂底→砌料石基础→砌体养护→验收
4.1.4 料石墙工艺流程
砂浆搅拌
↓
作业准备→试排撂底→砌料石墙→砌体养护→验收
4.1.5 石墙面勾缝工艺流程
砂浆搅拌→作业准备→石墙面勾缝→养护→验收
4.2 施工要点
4.2.1 毛石基础施工要点
1 砌筑前,应对弹好的线进行复查,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根据进场石料的规格、尺寸进
行试排、撂底,使石料大小搭配,大面平放朝下,外露表面要平齐,斜口朝内。
2 砂浆拌制:应按试验确定的砂浆配合比拌制砂浆,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水泥计量精度控
制在±2%以内;砂浆拌制宜采用机械搅拌并搅拌均匀,投料顺序为砂子→水泥→掺合料→水, 搅拌时间不少于90s ;砂浆应随拌随用,拌制后应在3h 内使用完毕,如气温超过30℃,应在2h 内用完,严禁用过夜砂浆;砂浆试块:基础按一个楼层或250m 砌体每台搅拌机做一组试块(每组6块),如材料配合比有变更时,还应做试块。
3 砌筑毛石基础应根据垫层中心线放出基础里外边线,双面挂线分皮卧砌。砌筑方法采用铺浆法。 砌筑毛石基础的第一皮石块坐浆,并将石块的大面向下。用较大的平毛石,先砌转角处、交接处,再向中间砌筑。
灰缝宽度一般控制在20mm —30mm 左右,石块间不得有相互接触现象。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填塞砂
3
浆,后用碎石嵌实,严禁先填塞小石块后灌浆或干填碎石块的做法,杜绝采取先铺石后灌浆的施工方法。
毛石基础的扩大部分应如做成阶梯形,上级阶梯的石块应至少压砌下级阶梯石块的1/2,相邻阶梯
的毛石应相互错缝搭砌。
当基底标高不同时,应从低处砌起,并应由高处向低处搭砌,搭接长度不小于基础高度。
毛石基础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否则应留置斜槎。每天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2m 。
4.2.2 毛石墙施工要点
1 砌筑前,应对弹好的线进行复查,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根据进场石料的规格、尺寸进行试排、撂底,使石料大小搭配,大面平放朝下,外露表面要平齐,斜口朝内, 逐块卧砌坐浆,使砂浆饱满。
2 砌筑时,应双面挂线,分层砌筑,砌筑毛石墙应根据基础的中心线放出墙身里外边线,挂线分皮卧砌,每皮高约300mm —400mm ,每砌3皮-4皮皮为一个分层高度,每个分层高度应将顶层石块砌平。砌筑方法采用铺浆法。用较大的平毛石,先砌转角处、交接处和门洞处,再向中间砌筑。石块间较大的空隙应先填塞砂浆,后用碎石嵌实,严禁先填塞小石块后灌浆或干填碎石块的做法,杜绝采取先铺石后灌浆的施工方法。
3 大、中、小毛石应搭配使用,使砌体平稳。形状不规则的石块,应用大锤将其棱角适当加工后
使用,灰缝要饱满密实,铺灰厚度一般控制在20mm ~40mm 之间,石块上下皮竖缝必须错开,做到丁顺交错排列。
4 每砌完一层必须校对中心线,找平一次,检查有无偏斜现象。砌好后外侧石缝应用砂浆勾缝。 5 砌筑时,石块上下皮应互相错缝,内外交错搭砌,避免出现重缝、干缝、空缝和孔洞,同时应
注意合理摆放石块,不应出现如图4.2.2所示类型砌石,以免砌体承重后发生错位、劈裂、外鼓等现象。
6 为增强墙身的横向力,毛石墙每0.7㎡ 墙面至少应设置一块拉结石,并应均匀分布,相互错开,在同皮内的中距不应大于2m 。拉结石长度,如墙厚等于或小于400mm ,应等于墙厚;墙厚大于400mm ,可用两块拉结石内外搭接,搭接长度不应小于150mm ,且其中一块长度不应小于墙厚的2/3。
7 在转角及两墙交接处应用较大和较规整的垛石相互搭砌,同时砌筑。对不能同砌筑而又必须留
置的临时间断处,应砌成阶梯形斜槎,其高度不应超过1.2m ,不得留锯齿形直槎。
e f 不正确的砌石类型g 4.2.2-1 h a b c d
4.2.2 不正确的砌石类型
a-刀口型; b-刀口型; c-劈合型; d-桥型
e-马槽型; f-夹心型; g-对合型; h-分层型
8 毛石墙每日砌筑高度不应超过1.2m ,正常气温下,停歇4h 后可继续垒砌。每砌3--4层应大致找
平一次,中途停工时,石块缝隙内应填满砂浆,但该层上表面须待继续砌筑时再铺砂浆。砌至楼层高度时,应使用平整的大石块压顶并用水泥砂浆全面找平。
9 在毛石和普通烧结砖的组合墙中,毛石砌体与砖砌体应同时砌筑,并每隔4皮~6皮砖用2皮~3皮
丁砖与毛石砌体拉结砌合,两种砌体间的空隙应用砂浆填满。毛石墙和砖墙相接的转角处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转角处应自纵墙(或横墙)每隔4皮~6皮砖高度引出不小于120mm 与横墙(或纵墙)相接。
10 砌筑毛石挡土墙时每砌3皮~4皮毛石为一个分层高度,并找平一次。外露面的灰缝厚度不得大
于40mm ,两个分层高度间分层处的错缝不得小于80mm 。
4.2.3 料石基础施工要点
1 砌筑前,应对弹好的线进行复查,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根据进场石料的规格、尺寸、
颜色进行试排、撂底,确定组砌方法。
2 砂浆拌制:应按试验确定的砂浆配合比拌制砂浆,砂浆配合比应采用重量比,水泥计量精度控
制在±2%以内;砂浆拌制宜采用机械搅拌并搅拌均匀,投料顺序为砂子→水泥→掺合料→水, 搅拌时间不少于90s ;砂浆应随拌随用,拌制后应在3h 内使用完毕,如气温超过30℃,应在2h 内用完,严禁用过
夜砂浆;砂浆试块:每一检验批按一个楼层或250m 砌体每台搅拌机做一组试块(每组6块),如材料配合比有变更时,还应做试块。
3 组砌前应按石料及灰缝平均厚度计算层数,立皮数杆。砌筑方法采用铺浆法,料石应放置平稳,砂浆必须饱满。砂浆铺设厚度应略高于规定灰缝厚度,其高出厚度:细料石宜为3mm ~5mm ;粗料石和毛料石砌体宜为6mm ~8mm 。
组砌方法应正确,石砌体应上、下错缝,内外搭砌,料石基础第一皮应坐浆丁砌,以上各层料石可按一顺一丁进行砌筑。阶梯形料石基础的上级料石应压下级料石至少三分之一。
料石砌体的灰缝厚度:细料石砌体不宜大于5mm ;粗料石和毛料石砌体不宜大于20mm 。料石砌体的水平和竖向灰缝的砂浆饱满度均应大于80%。
料石砌体上下皮料石的竖向灰缝应相互错开,错开长度不应小于料石宽度的1/2。
4.2.4 料石墙施工要点
1 砌筑前,应对弹好的线进行复查,位置、尺寸应符合设计要求,根据进场石料的规格、尺寸、颜色进行试排、撂底,确定组砌方法。
2 料石砌体宜用“铺浆法”砌筑,灰缝厚度应按料石种类确定,细料石砌体不宜大于5mm ;粗料石和毛料石砌体不宜大于20mm 。砂浆饱满度应大于80%。
3 料石墙的砌筑形式有全顺、两顺一丁、丁顺组砌等方式,第一皮及每个楼层的最上一皮丁砌。 4 料石砌体应上下错缝搭接,错开长度应不小于料石宽度的1/2,砌体厚度等于一块料石宽度时,可采用全顺砌筑形式;砌体厚度等于或大于两块料石宽度时,可采用两顺一丁或丁顺组砌的砌筑形式,如同皮内全部采用顺砌,每砌两皮后,应砌一皮丁砌层;如同皮内采用丁顺组砌,丁砌石应交错设置,其中心间距不应大于2m 。
5 料石墙长度超过设计规定时,应按设计要求设置变形缝,料石墙分段砌筑时,其砌筑高低差不得超过1.2m 。
6 在料石和毛石或砖的组合墙中,料石砌体和毛石砌体或砖砌体应同时砌筑,并每隔2~3皮料石层用丁砌层与毛石砌体或砖砌体拉结砌合。丁砌料石长度宜与组合墙厚度相同。
7 料石墙中洞口如果采用料石平拱时,应先支设模板,并以两边对称地向中间砌筑,正中一块锁石要挤紧。所用砂浆强度等级不低于M10,灰缝厚度宜为5mm 。如果采用料石过梁时,过梁高度应为200mm ~450mm ,过梁宽度与墙厚相同。过梁净跨度不宜大于1.2m ,两端各伸入墙内长度不应小于250mm 。过梁上砌墙时其正中石块长度不应小于过梁净跨度的1/3,其两旁应砌不小于2/3过梁净跨度的料石。
8 料石挡土墙宜采用丁顺组砌,当中间部分用毛石填砌时,丁砌料石伸入毛石部分的长度不应小
3
于200mm 。
4.2.5 石墙面勾缝施工要点
1 拌合砂浆:勾缝用砂浆的配合比为1∶1或1∶1.5(水泥∶砂),应注意随用随拌,不可使用过夜灰。
2 石墙勾缝除设计有规定外应保持砌筑的自然缝,一般采用平缝或凸缝, 砌筑较规则的块材时,可采用凹缝。
3 勾缝前应将石面清理干净,勾缝宽度应均匀美观,深(厚)度为10mm ~20mm ,勾缝完成后注意浇水养护。
4 勾缝砂浆强度不应低于砌体砂浆强度,勾缝应嵌入砌缝20mm ,缝槽深度不足时,应凿够深度后再勾缝。除斜石砌体勾凹缝外,其他砌体勾缝一般勾平缝。毛、粗料石缝宽不宜大于20mm ,细料石缝宽不易大于5mm 。
5 勾缝前须对墙面进行修整,再将墙面洒水湿润,勾缝的顺序是从上到下,先勾水平缝后勾竖直缝。勾缝后应用扫帚用力清除余灰,做好成品保护工作,避免砌体碰撞、振动、承重。
6 成活的灰缝水平缝与竖直缝应深浅一致、交圈对口、密实光滑、搭接处平整,阳角方正,阴角处不能上下直通,不能有丢缝、瞎缝现象。灰缝应整齐、拐弯圆滑、宽度一致、不出毛刺,不得空鼓、脱落。
7 墙体养护应在砂浆初凝后,洒水或覆盖生4d ~14d 。
5 质量标准 5.1 主控项目
5.1.1 石材及砂浆强度等级必须符合设计要求。
抽检数量:同一产地的同类石材不应少于一组。砂浆试块的抽检数量执行《砌体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检验方法:料石检查产品质量证明书,石材、砂浆检查试块试验报告 5.1.2 砂浆饱满度不应小于80%。
抽检数量: 每检验批抽查不应少于5处。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 一般项目
5.2.1 石砌体的一般尺寸允许偏差应符合表5.2.1-1的规定。
抽检数量:外墙,按楼层(4m 高以内) 每20m 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
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每间不应少于2处,柱子不应少于5根。
表5.2.1 石砌体的尺寸、位置的允许偏差
5.2.2 石砌体的组砌形式应内外搭砌,上下错缝,拉结石、丁砌石交错设置。 5.2.3 毛石墙拉结石每0.7㎡墙面不应少于1块。
检查数量:外墙,按楼层(或4m 高以内) 每20m 抽查1处,每处3延长米,但不应少于3处;内墙,按有代表性的自然间抽查10%,但不应少于3间。
检验方法:观察检查。
5.2.4 转角和交接处应同时砌筑,如不能同时砌筑,应留阶梯形斜槎,其高度不应超过1.2m ,不得留锯齿形直槎。
5.2.5 在砌筑过程中,如需调整石块时,应将料石或毛石提起,刮去原有砂浆重新砌筑,严禁用敲击
方法调整,以防松动周围砌体。
6 成品保护措施
6.0.1 料石墙砌筑完后,未经有关人员检查验收,轴线桩、水准桩、皮数杆应加以保护,不得碰坏、拆除。
6.0.2 细料石墙、柱、垛、应用木板、塑料布保护,防止损坏楞角或污染。
6.0.3 外露或埋设在砌体内的暖卫、电气管线及其他预埋件,应注意保护,不得随意碰撞、折改或损坏。
6.0.4 回填土运输时,应先将基础顶部用塑料薄膜或草袋、木板等保护好,不得在基础墙上推车,损坏墙顶或碰坏墙体。
7 安全、环保措施 7.1 安全操作要求
7.1.1 脚手架应按规定与建筑结构连接牢固, 脚手板要按规定满铺, 材质符合要求。 7.1.2 脚手架应按规定采取封闭措施。
7.1.3 搬运材料及工具时注意绑扎牢固, 防止坠落伤人。
7.1.4 用起重机吊砖要用砖笼;吊砂浆的料斗不能装的过满。吊件回转范围内不得有人停留,吊车落到架子上时,砌筑人员要暂停操作,并避开到一边。
7.1.5 脚手架上堆料量不得超过规定荷载,堆砖高度不得超过3皮侧转,同一块脚手板上的操作人员不得超过二人。
7.1.6 不准用不稳固的工具或物体在脚手板面垫高操作,更不准在未经过加固的情况下在一层脚手架上随意再叠加一层。砍砖时应面向内打,注意碎砖跳出伤人。 7.1.7 施工前应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加强监督检查。
7.1.8 电气设施应采用TN-S 系统, 应符合“三级配电两级保护”要求, 应按“一机一闸一漏一箱”设置。 7.1.9 进入施工现场按规定正确佩戴个人劳保用品, 冬、雨期施工必须配备必要的劳保用品。
7.2 环保措施
7.2.1 进出现场运送散装材料的车辆必须采取覆盖措施,防止粉尘飞扬;同时车辆必须做好冲洗工作。 7.2.2 施工完成后砂浆搅拌机清洗用水应经二次沉淀后方可排放。 7.2.3 砂浆搅拌时操作人员要佩戴个人防护用品防止水泥扬尘。
7.2.4 施工中砂浆等建筑材料散落要及时清理, 做到工完料尽场地清。搞好现场的文明工作,建筑垃圾及时清运。
7.2. 5 注意对机械的噪声控制:白天不超过85分贝;夜间不超过55分贝。
8 施工记录
8.0.1 砂浆配合比通知单;
8.0.2 原材合格证书、产品性能检测报告; 8.0.3 砂浆试块抗压强度试验报告单; 8.0.4 原材性能复试记录; 8.0.5 检验批验收记录; 8.0.6 隐蔽验收记录;
8.0.7 重大技术问题的处理或修改设计的技术文件; 8.0.8 其他必须提供的资料。
9 规范性引用文件
《砌体结构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 GB50203-2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