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承诺书
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50万元以下自助银行及零星维修项目
施工承诺书
致:深圳市华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并中国银行深圳市分行装修工程项目负责人丘远宣副总经理
现定2012年3月15日-2013年3月14日期间,吴康荣(身份证号码: )将作为深圳市华南装饰设计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华南公司)的代表,全权负责承接中国银行深圳宝安支行50万元以下自助银行及零星维修工程项目的施工,并作出以下施工中标承诺:
一、质量方面。严格按照国家、深圳市政府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市分行(以下简称中行)颁发的有关装修工程施工规定、规范来组织施工及进行管理。严格按照中行指定的材料品牌、规格和要求组织采购。自觉服从和接受中行和华南公司的监督管理。工程验收达到中行规定的“优良”标准。
二、工期方面。保证在中行规定的工期内按时完成或提前完成全部合同工程的施工任务。
三、安全生产和文明施工方面。严格执行国家和深圳市政府颁布的有关安全生产的规定,做好各种施工安全防范和措施,杜绝各类人身伤亡事故和工程质量事故。同时,做好各项文明施工组织工作,有效投诉率为零。
四、施工人员各类保险和工资薪酬方面。保证按照国家、深圳市政府和中行的有关规定及要求,进场前及时为全体施工人员购买各类保险。保证不拖欠施工人员的工资薪酬。
五、环保达标方面。保证在施工过程中做好防噪音、防灰尘、防气味等各项施工防护措施。保证工程完工后室内环境各项检测指标全
部达到国家民用建筑工程室内环境污染各项控制指标的要求。
六、保修期服务跟进方面。保证在合同规定的保修期内,严格遵照合同规定履行工程保修职责。
七、工程款项使用方面。保证按照工程施工合同支付的预付款和进度款全部用于该项工程,保证做到专款专用。
八、保证自觉维护华南公司在中行良好的品牌形象,如承诺人有不当言行而使华南公司蒙受损失,除华南公司有权即时解除委托授权外,承诺人愿意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经济责任和法律后果。
九、承诺人承诺自筹并垫付维修启动、运行资金,自觉遵守华南公司的一切管理规定及接受丘远宣副总经理的直接领导,承担华南公司规定的工程项目管理费用和与工程相关的税费等。
特此承诺
承诺人(签名并按指模)
担保人(签名并按指模)
日期:2012年3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