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级培训下级培训体系通知
建立健全上级培训下级培训体系的通知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深入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安全生产方针,强化全员安全培训,不断提高安全素质,抓好安全生产重点工作,逐步建立全面、系统、综合的安全教育培训体系,细化安全培训机制,建设学习型企业,打造本质安全型企业。结合矿业公司发[2010]4号文件《安全教育管理办法》规定和要求,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实施考核单位重点是xxxxxx。
第二章 上级培训下级培训体系管理机构
第三条 成立上级培训下级培训体系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人力资源部。
第四条 上级培训下级培训体系包括:
1、公司级培训。由公司分管技术、安全、生产、机电、地测的领导培训矿级和公司机关职能部室负责人。
2、矿级培训。由矿级分管技术、安全、生产、机电的负责人培训职能科室区队负责人。
3、科室区队级培训。由矿级职能科室、区队长培训本科室、区队班组和职工。
第三章 公司级培训的职能
第五条 公司领导(分管技术、安全、生产、机电、地测)要准
备教材和上级有关新法律法规等资料,对矿级和公司机关职能部室负责人进行进行业务培训。
第六条 培训内容
1、新近颁布的法律法规及安全标准;
2、煤矿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职责及违法责任警示案例;
3、矿井灾害防治与事故应急处理;
4、煤矿典型灾害事故案例分析;
5、重点解决安全生产过程中遇到的问题,例如:瓦斯治理、防治水等。
第七条 采取的措施
1、分专业、对口授课。分专业是指分采煤、掘进、通风、运输、机电、地测专业进行授课;对口是指:公司总工程师培训基层单位总工程师和副总工程师;公司安监副经理培训基层单位安监矿长和公司安监部经理;公司副经理培训公司通风部经理和基层单位通风矿长;公司机电副经理培训公司机电部经理和基层单位机电矿长;公司生产副经理培训公司生产部经理和基层单位生产矿长;公司地测副经理培训公司地测部经理和基层单位地测矿长。
2、召开专题讲座。针对安全生产中遇到的问题,召开专题讲座。
3、聘请专家授课。公司不定期聘请国内知名专家到矿区进行授课。
4、公司领导带队组织人员外出参观学习,学习先进安全管理经验,提高安全生产管理水平,外出参观学习后必须书写考察报告交职教中
心备案。
5、公司重点工作安排管理人员外出培训。
6、公司领导参加委托专业级授课教师进行专业级培训。
第八条 培训要求
1、将公司级培训作为安全基础考核指标,严格按照《2010年安全基础考核细则的通知》规定执行。
3、根据集团公司规定每半年进行一次公司级安全管理知识培训。
4、每半年由集团公司对公司级培训检查考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