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音乐竞赛类节目的现状及未来发展
摘
要
本文拟在音乐竞赛类节目繁多的当下探讨我国音乐竞赛类节目的现状及未来发展方向。第一部分回顾中国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历史,从《CCTV 青年歌
手电视大奖赛》开音乐竞赛类节目滥觞,到《超级女声》诞生引发娱乐狂潮,到《快乐女声》违规操作被叫停,再到《中国好声音》实现制播分离和《我是歌手》突破“平民选秀”概念,逐一理清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发展历程。
本文第二部分从《超级女声》、《中国好声音》、《我是歌手》的节目主题、节
目规则、选手的选拔、评委的设立以及节目模式的套用等五个方面进行了异同的阐述,从而明晰当下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发展状况。第三部分对当前音乐竞赛类节目的现状提出了几点问题,最后一部分针对问题就音乐竞赛类节目的未来发展进行了展望。
关键词:音乐类节目 版权买入 团队创新
A bs t ra c t
目 录(尚未修改)
前言(引言)„„„„„„„„„„„„„„„„„„„„„„„„„1
一、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发展历程„„„„„„„„„„„„„„„„2
(一)源起于04年“超级女声”,第一次轰动全国„„„„„„„„„„2
(二)2012年异军突起——第一季“中国好声音” „„„„„„„„„2
(三)音乐竞赛类节目目前现状——“遍地开花”„„„„„„„„„„„3
二、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共同特征(异同)„„„„„„„„3
(一)节目主题„„„„„„„„„„„„„„„„„„„„„„„„„3
(二)节目规则„„„„„„„„„„„„„„„„„„„„„„„„„5
(三)选手选拔„„„„„„„„„„„„„„„„„„„„„„„„„6
(四)评委设立标准 „„„„„„„„„„„„„„„„„„„„„„6
(五)节目套用„„„„„„„„„„„„„„„„„„„„„„„„„6
三、音乐竞赛类节目目前存在的问题„„„„„„„„7
(一)“拿来主义”的使用„„„„„„„„„„„„„„„„„„„„„7
(二)单纯追求商业利益„„„„„„„„„„„„„„„„„„„„„7
(三)对音乐本身的忽略„„„„„„„„„„„„„„„„„„„„„8
四、音乐竞赛类节目未来的发展方向„„„„„„„„„„„8
结语„„„„„„„„„„„„„„„„„„„„„„„„„„„„9
注释„„„„„„„„„„„„„„„„„„„„„„„„„„„„10
论文摘要(中文)„„„„„„„„„„„„„„„„„„„„„11
论文摘研(英文)„„„„„„„„„„„„„„„„„„„„12
浅谈音乐竞赛类节目的现状及发展
引言
中国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肇始于1984年的《CCTV 青年歌手大奖赛》,走红于2004年湖南卫视的《超级女声》。“超女”大热后,音乐选秀类节目竞相涌现。有的节目为了抢占市场而忽略了本身的质量,致使这一阶段的音乐选秀类节目多而不精稂莠不齐。2012年浙江卫视《中国好声音》的出现改变了这一局面,它回归音乐本质,创新选拔形式,引起广泛关注,带来了音乐选秀类节目的第二次高潮。几个月后,打破“平民选秀”概念的《我是歌手》横空出世,它突破以往平民选秀的模式,选择已出道的歌手进行竞演,使得节目可看度更高、刺激性更强。这也正是本文为什么不以音乐选秀类节目为题,而以音乐竞赛类节目为题的原因。选秀是指在平民中选出在某方面具有特长的人并加以专业塑造,而本文涉及到的事例节目并非全是以平民选秀为主,因此不能以音乐选秀类节目一言概之,而代之以音乐竞赛类节目加以说明。
一.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发展历程
中国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肇始于1984年的“青歌赛”(CCTV 青年歌手电视
大奖赛),至今已逾30年。30年间,音乐竞赛类节目层出不出,但成为一种现象引发广泛热议的寥寥无几。表1简单归纳了中国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四大发展阶段的特征及代表性节目。
表1:中国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发展阶段及其代表性节目
(一)萌芽期:“青歌赛”开中国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先河
“青歌赛”具有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的特点,被认为是中国电视音乐竞赛类
节目的滥觞。它于1984年首播,其后每两年举办一届(2012年停办,2013年恢复),到目前已经举办了15届。“青歌赛”是中国土生土长的音乐竞赛类节目,以“繁荣音乐创作, 推出歌坛新人, 丰富电视荧屏”为宗旨,由国家级媒体举办,专业性较强,权威性较高,在音乐爱好者中具有一定的影响力。选手中有一大批成长为中国的优秀歌唱家,如彭丽媛、宋祖英、毛阿敏、屠洪刚等,“青歌赛”也因此被誉为中国音乐发展的摇篮。
随着电视娱乐节目的不断丰富,“青歌赛”的发展陷入困境。它完全依托电
视媒体,观众以旁观者的身份观摩节目,全民参与度不高。虽然“青歌赛”的组织者不断根据形势作出改革,如增设通俗唱法、增加综合素质考核环节、增加原生态唱法和合唱等,但最终都没有引起全民的追捧热潮,重振收视率已成为它亟待解决的问题。
(二)繁荣期:《超级女声》轰动全国
2002年,《美国偶像》开播取得巨大成功,许多非专业人士在比赛中走红引
发业界思考。受此影响,湖南电视台在2003年模仿《美国偶像》试办《超级男声》,赢得不错收视率。2004年,节目组结合中国国情进行改良,并更名为《超级女声》。它抛弃了以“青歌赛”为代表的同类节目专业性选拨的帽子,强调低门槛,即不论出身、家境、身材, 想唱就唱, 谁都可以去电视上秀一把;强调草根化, 不管年龄、性别、职业, 只要报名就可以进行海选。
《超级女声》在湖南卫视一经播出,立即引起各方关注。据央视索福瑞媒介
调查公司对全国31座城市进行的收视调查显示,《超级女声》在当年白天播出的收视率达4.6%,市场占有率上升到20%,最高位逼近49%,同时段收视率仅次于央视一套,同年被《新周刊》评为“年度创意TV 秀”1。2005年《超级女声》乘胜追击,不仅在海选报名人数上飙升至12万,节目冠名、广告等费用也一路看涨。冠军之夜更是吸引了近2亿多人同步观看,成为中国电视史上最成功的“草根狂欢”活动。2006年《超级女声》对决世界杯转播,六、七月间,超女三大唱区决赛的平均收视份额为7.59%,居全国之最,继续引爆荧屏。
《超级女声》的收视长红,不仅依赖于它对《美国偶像》赛制的精心的本土
化创新——改造外国电视选秀中的隐私揭露等商业因素、增加平民性因素, 更重要的是它形成了完整的商业运作模式。从节目策划到制作、播放, 再到市场运营、品牌运作及衍生产品开发, 形成了全过程的产业链, 一方面吸引了广大观众, 另一方面也获得巨大的经济效益, 是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丰收的节目形式。
(三)瓶颈期:《快乐女声》被叫停 1 谢耕耘,王彩平. 中国电视娱乐节目市场报告[J]. 新闻界,2005(4): 3-10
《超级女声》 大热之后,音乐选秀类节目如雨后春笋般涌现,如央视的《梦
想中国》,东方卫视的《我型我秀》、《加油,好男儿》,江苏卫视的《绝对唱响》,江西卫视的《中国红歌会》等。音乐选秀类节目兴起之初,可能是一两个电视台在拼创意,但发展到一定阶段就被全面模仿甚至克隆。这时,各台之间拼的就是资本、人力和财力。后劲不足的节目很快就会被击垮直至消亡。这种无差异化的平民选秀节目跟风行为,导致了频道资源、时段资源和观众注意力资源的严重浪费,同时也引起观众的审美疲劳。从2007年起,再也没有哪一档节目能够重复《超级女声》的辉煌,即便是同由湖南卫视倾力打造的《快乐女声》。
《快乐女声》是湖南卫视和天娱传媒于2009年5月起举办的大众歌手选秀
赛。虽然和《超级女声》一脉相承,但却无法企及后者的成功。首先,《快乐女声》简单复制《超级女声》赛制,改动有限,难以给观众新鲜感;其次,电视台和经纪公司对选手进行大肆炒作,远离音乐本身,让观众感到厌倦;最后,同类节目争抢市场,分流了大批观众。
为了获取更高的收视率,2011年《快乐女声》不惜越过广电总局划定的选
秀类节目不得超过90分钟的时限,最终吞下苦果。当届《快乐女声》总决赛结束后,广电总局通报,停止湖南卫视 2012 年举办群众参与的选拔类电视活动。这是广电总局给音乐选秀类节目开出的有史以来最大的一张罚单。人们开始质疑,中国的电视音乐选秀类节目是否已经发穷途末路了。
(四)改良期:“中国好声音”和“我是歌手”异军突起不分伯仲
2012年夏季开播的《中国好声音》回应了人们的质疑。“好声音”引燃新一
轮的选秀热,无论是收视率还是节目获得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比之《超级女声》有过之而无不及。
《中国好声音》是浙江卫视与灿星制作强力打造的大型励志专业音乐评论节
目,是荷兰音乐选秀类节目《The Voice of Holland 》的中国引进版。它是中国电视历史上的首次制播分离。制作团队灿星制作与播出平台浙江卫视达成协议,如果节目收视率达到一定标准,将由双方共同参与广告的分成;如果节目达不到
规定的收视标准,灿星制作将单方面承担广告商的损失。利润与风险双重刺激下,灿星制作不惜成本与投入打造最好的产品。
《中国好声音》不论是在内容的编排还是节目构成的要素或是节目本身的推
广上都获得了巨大的成功。首期收视率破1.5%,第二期达到2.71%,到2012年9月30日的“巅峰时刻”,则创下了高达6.109%的收视率纪录2。其间话题不断,影响力延伸到互联网。不到一个月,《中国好声音》网络覆盖量超2亿条,新浪微博已有76万粉丝,视频观看次数超3700万3。
《中国好声音》大热之后,观众的视听需求被抬到一个很高的高度,一时间
很难有节目可以填补观众视听觉上的“空白”。湖南卫视另辟蹊径,突破传统的平民选秀概念,于2013年初推出了中国首档顶级歌手音乐巅峰对决节目——《我是歌手》,强势接班《中国好声音》。 此档节目引进于韩国MBC 电视台顶级歌手竞赛真人秀节目《나는 가수다(我是歌手)》,目的在于选出最强的歌手,给观众带来不一样的视听盛宴。
与其他音乐选秀类节目对选手过度包装,强调煽情、夸张铺垫等引起观众注
意不同,《我是歌手》立志打造成专业歌手综艺节目,不管是音乐设备的专业性还是歌手演唱的高品质栏目组都十分注重,强调让选手专心唱歌,让观众尽情享受专业演唱,以证明节目真正尊重音乐,回归音乐本质。据央视索福瑞数据显示,《我是歌手》在首播中获得了收视率 1.06 和收视份额 6.07% 的好成绩,在同时段收视排名为全国第一4。从每周五节目播出前后网友的讨论热度来看,《我是歌手》毫不逊色《中国好声音》。
可以说,《中国好声音》和《我是歌手》互为瑜亮,共同掀起了新一轮音乐竞赛类节目的追捧热潮。
二.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共同特征(异同)
本文旨在研究音乐竞赛类节目的现状及未来发展趋势,鉴于《快乐女声》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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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覃晴,谭天. 《中国好声音》的传播特征与价值创新[J]. 新闻与写作,2012(10): 35-38 李菁. “中国好声音”的商业模板分析舞台的诱惑[J]. 三联生活周刊,2012(44): 48-62
4 乔美煜. 电视娱乐节目发展新突破——试分析湖南卫视《我是歌手》[J].视听,2013(07):08-10
《超级女声》的重复,而“青歌赛”的话题性和关注度又远远逊色于《超级女声》、《中国好声音》和《我是歌手》,故选取后三者作为事例节目进行研究,以最大限度确保论文内容的合理性。
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内容生产环节大致可分为节目主题、节目规则、选手选拔、
评委设立以及节目模式的套用等五个方面,见表25。 5 任玲玲,熊磊丽,陈超 《中国音乐选秀类类节目模式的创新因素分析》[J]. 南方论坛2013(NO.01):53—57
表2:不同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内容生产环节及特征
(一)节目主题 被全国公认为“零门槛”的《超级女声》本着“想唱就唱”的主题,只要选手是有梦想有故事的女生,不论长相如何,不论演唱技巧优劣,都拥有追求自己唱歌梦想的权利。这对于怀揣明星梦的小女生来说无疑是一个巨大的诱惑。《超级女声》带来了中国娱乐节目“彻底的平民化和娱乐青春化”,每个女生, 只要有梦想, 只要有胆量, 只要愿意秀出自己, 都有机会在电视媒介平台上展示自己。这一宣言满足了许多青年人在心中埋藏已久、急需释放的欲望。
《中国好声音》本着“I WANT YOU ”的原则,回归音乐本质,注重权威性和针对性。导师遵循盲选的原则,只注重选手的声音本身,不在乎其外在条件和背后的故事。只听声音进行选择,这种抛开故事和外貌的选秀形式对于观众来说很新颖,但对那些外貌普通的选手、唱功了得的选手又充满了机遇和挑战。
《我是歌手》虽然不是选秀类节目,但其本质并没有脱离选拔的基本概念,它通过观众投票实行末位淘汰制。精心的节目安排,绝伦的舞台效果配上顶级的音响设备和词曲改编团队使得演唱条件极尽完美。对于真正的歌手来说,顶尖的现场音效是吸引其参加比赛的重要因素。歌手林志炫就明确表示自己参加比赛的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现场的设备。再加上“我是歌手”这个节目主题,大部分的演唱者都想透过节目证明自己是“歌手”而非仅仅是明星,而且歌手与歌手之间的巅峰对决也是吸引观众的一大亮点。
(二)节目规则 66 梅文慧. 快乐电视选秀:解码《超级女声》引发的选秀现象[M].团结出版社,2007:10
《超级女声》在向社会甄选选手时,一直强调“平等且自由”的参与平台。节目组通过电视语言记录并刻画选手实现音乐梦想的路径。比赛从报名海选后,先在各大唱区的晋级赛中决出获胜者,而后获胜者代表各唱区进入全国晋级赛,最终在总决赛中诞生冠亚季军。客观地看,每一赛季都有两个多月的赛期,但由于比赛引入了“PK ”和大众评选等元素,让整个大赛悬念迭起,至始至终都充满紧张气氛,扣人心弦。
《中国好声音》以栏目的环节设置和规则制定呈现出故事化框架:“导师盲选→导师抉择→导师对战→年度盛典”。在线性叙事中,每个阶段都安排悬念与矛盾冲突。同济大学艺术与传媒学院副教授任玲玲认为,这种冲突在盲听盲选中运用最为成熟。盲听盲选环节以本位的悬念性和可能出现的反差性,将观众选择、导师选声音、选手选导师有机结合。同时,节目还避免了繁复拖沓的赛制,显得紧凑精致。7
《我是歌手》第一季共十二场固定七位选手,每轮抽签决定竞演顺序,两场为一期,第二场结束后综合两场总的得分实行末位淘汰制,最后一场七位歌手竞演决出总冠军。一至十场中除第一场演唱自己的歌以外其余均要翻唱。这种由歌手个性改编翻唱、歌手与歌手之间竞争淘汰的赛制使得观众在视听觉双重享受的情况下,还能充满刺激地感受成名歌手之间的对决。
(三)选手选拔
《超级女声》除了在性别上要求为女性外,其他方面均不做要求。海选后,选手具有一定话题性也是一个重要的选择因素。
此后,话题性和故事性显然成为所有平民类选秀节目的共同之处。《中国好声音》虽然是在抛开选手外貌的前提下进行盲选,但制作团队在节目前期花了大量的时间和精力在全国挑选优秀的选手,并对他们的音色、个性、形象、背景等进行严格的筛选,使得每一位选手都充满了故事性。
《我是歌手》是节目组的专家团队经过精心筛选,歌手可能具有一个时代、7 任玲玲,熊磊丽,陈超 《中国音乐选秀类类节目模式的创新因素分析》[J]. 南方论坛2013(NO.01):53—57
一种曲风或一个区域等明显的特征。
(四)评委设立标准
《超级女声》与《中国好声音》在评委的选择上有很多类似之处。这种类似性表现在评委由3~4人组成,为了突出评委的权威性、专业性和综艺节目的娱乐性,使“评委”这一元素在选秀可视化效果中发挥作用,两个节目在评委的选择上均选用较为专业的音乐人、资深歌手以及拥有较强娱乐精神的歌手艺人等。这样的评委搭配一方面保证了音乐选秀类的专业性,另一方面也保证了话题性。 《我是歌手》的评委并不是专业的歌手,而是现场的观众,节目组本着公正和创新的原则,分年龄段选取500名具有一定的音乐素养、懂得音乐能够欣赏音乐的知音人作为现场观众兼评委,歌手的去留由观众直接投票决定,并且每次的票选都由专家进行现场监督,杜绝暗箱操作,做到真正的公正公平公开。每两场得票最低的歌手就会被淘汰,被新的补位歌手替代。
(五)节目套用
2003年湖南卫视借鉴美国FOX 电视台《美国偶像》节目,尝试性地推出了不分唱法、不论外形、不问地域海选性质的《超级男声》,使原本普通的电视活动演变成一场轰轰烈烈的全民造星运动,掀起了超乎意料的收视狂潮。2004年湖南卫视乘胜追击推出了《超级女声》,获得了空前的收视效果,这也是电视选秀类节目的里程碑,自此掀起了前所未有的全民参与、全民狂欢的娱乐高潮,中国电视的选秀热自此也正式开始。
《中国好声音》和《我是歌手》在节目套用上也颇有相似之处,二者都是外国节目的中国版引进,《中国好声音》是荷兰选秀类节目《The Voice of Holland 》的中国版引进,节目的最后选手们会代表中国去与全球其他国家的“好声音”选手进行切磋。《我是歌手》是湖南电视台对韩国MBC 电视台顶级歌手竞赛真人秀节目《나는 가수다(我是歌手)》的版权买入,节目的最后并不需要像《中国好声音》那样与韩国的《我是歌手》冠军进行比赛。
三.音乐竞赛类节目目前存在的问题
《中国好声音》和《我是歌手》取得巨大成功后,一批同类型节目相继涌现,如央视《中国好歌曲》,北京卫视《最美和声》,东方卫视《中国梦之声》,江苏卫视《全能星战》,安徽卫视《我为歌狂》等。再加上湖南卫视《快乐男声》,青海卫视《花儿朵朵》,山东卫视《天籁之声》等已经存在的音乐竞赛类节目,整个市场已近饱和。
每个周末的黄金收视时间,各大卫视的音乐竞赛类节目“你方唱罢我登场”,各出奇招比拼收视率。但不得不承认,音乐竞赛类节目不断的推陈出新或是彼此效仿已经让观众的视听觉产生了倦怠感。部分节目为博取收视率不断进行低级炒作,更是引来一片骂声。音乐竞赛类节目在短暂的振兴之后仍然面临一系列问题亟待解决。
(一)“拿来主义”的使用
现在音乐竞赛类节目大多都采用“拿来主义”,缺乏本土创新。一个节目套用成功,导致各类节目的套用和模仿。《超级女声》模仿《美国偶像》;《中国好声音》买进荷兰《The Voice of Holland》,甚至导师转椅也是直接空运过来;《我是歌手》则借鉴了韩国版《我是歌手》而制作,完全原创的本土音乐竞赛类节目寥寥无几。
通过版权引进,节目制作成本大大降低。由于范本已经固定,中国的制作团队只能结合国情进行小幅度的改良,没有体现出应有的创新活力。长此以往,不单观众的审美会造成疲劳,更重要的是节目的制作团队也会慢慢地失去创造力。久而久之,音乐竞赛类节目就只能在模仿和购买版权中发展,而这样的发展所带来的必然结果只能是衰落甚至消亡。
(二)节目内容同质化严重
以湖南卫视《超级女声》、《快乐男声》为代表的筛选流程已经十分成熟:先是在全国范围内进行大扫荡式的海选,参赛者水平参差不齐,因此也笑料百出;之后展开分赛区比赛,选出各地区的十强或二十强,竞争开始激烈起来;最后则
是比赛的白热化阶段——全国总决赛,优中选优,选手及其粉丝共同努力,选手唱歌、粉丝拉票。在节目的全国决赛阶段中,竞争机制更加残酷、刺激,每轮比赛都会淘汰1~2名选手,直至产生总冠军。选手的去留主要由大众决定,评委的作用是点评和筛选PK 选手。这种开放式的音乐竞赛模式从2004年开始,一直延续到2013年的选秀节目中,如《激情唱响》、《天籁之声》等。
新兴节目以全新的竞赛模式取得成功后,也难逃被同质化的命运。《中国好声音》的盲选模式、队战模式被《中国好歌曲》原样照搬,《我是歌手》的歌手对决模式被《我为歌狂》改良采用。打开电视,观众难以从遍地开花的音乐竞赛类节目中找到新鲜感,自然也不会为收视率提供更大帮助。
(三)过度追求商业利益
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发展,电视台一步步走向市场,自负盈亏,通过获取商业利益来维持生存。广告作为电视台的经济支柱,其投放和电视节目的收视率息息相关:收视率越高的电视节目,广告费用就越高,广告植入的数量也随之水涨船高。
音乐竞赛类节目在运作过程中无不透露着浓厚的商业气息。首先,广告统一天下。赞助商的LOGO 随处可见,不仅节目以赞助商的LOGO 来冠名,而且在现场直播时,也总安插有赞助商的LOGO 标识物,并且在每次要宣布选手的命运时也会安排“广告之后再回来”的广告环节。其次,媒体造星痕迹明显。虽然音乐竞赛类节目打出的口号是“注重音乐本质”,即选出音乐素养高的选手,但出于商业利益的驱使,媒体总是更多地“关注”能够具备吸引更多受众眼球潜质的选手,与“回归音乐”的初衷并不贴近。
更有甚者,为了追求节目的收视率,节目组更注重于选手背后的个人故事,而在这些故事中不乏胡编乱造、夸大其词者。节目组为了达到节目效果,吸引观众眼球,把节目重点放在绯闻炒作、娱乐宣传、故事捏造等方面,使得音乐竞赛类节目渐渐忽略音乐本身。即便是《我是歌手》这样在音乐性上较比其他两个节目更关注于歌手的演唱及音乐本身的节目,也不乏就节目中的竞演嘉宾进行宣传
炒作的娱乐报道。
(四)操作机制的不完善
音乐竞赛类节目以竞赛选拔为主,自然存在着竞争性,有竞争就会有优胜劣汰,怎样才能让参赛的选手以及电视机前的观众心服口服,因此确保节目过程中的公平、公正是很重要的。从目前国内音乐竞赛类节目整体来看,赛事流程操作机制不够完善,总会有黑幕爆出,透明程度存在争议,严重伤害了此类节目的公信力8。
音乐竞赛类节目正越来越变成商业化运作下的一场商业营销,在这种商业运作下,公平性是很难得到保证的。目前国内几大音乐竞赛类节目均引进了评委(导师)机制,大多由资深歌手、制作人等专业团队组成评委团决定选手的去留,以期通过此种较为专业性的手段来确保节目的公平、公正性。但是这些“权威人士”看似公平的点评及评判标准,其实存在着极大的人为因素,往往将公平竞赛演变成评委(导师)和节目组对“民意”的越俎代庖,这样就致使很多选手刻意迎合评委(导师)的喜好,这不仅让选手迷失方向,也减弱了节目所承担的娱乐功能。即便是《我是歌手》这样由大众评审决定选手去留的节目,也不断被质疑节目公平性的问题。
四.音乐竞赛类节目的未来发展方向
在明晰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基本特征后,结合当前问题,笔者对音乐竞赛类节目的未来发展有以下几点展望:
(一)立足本土,注重创新
目前的音乐竞赛类节目大多采用版权购买的方式,最多是在版权购买之上再本土化一点,但其本质还是外国的创意思想。笔者看来,外国节目的版权引进的确可以拉动收视,给国内的观众一个崭新的体现,但模仿终究是模仿。假如没有创新或是在国外节目制作上的大规模本土化,很容易使得观众审美疲劳。 8 王静. 选秀节目如何在困境中突围[J].现代视听,2009(06):52-55
虽然2014年又有很多新的音乐竞赛类节目涌现,但还是没有脱离2013年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影响,仍旧以“声音”、“歌曲”等节目名称来复制以往的节目。虽然新近的节目在内容上做了很多改进和创新,但是创新也还是在原有创意的基础上进一步深加工而已,并没有在本质上创新。没有创新何来发展,电视音乐节目的从业者应精准研判国内市场,精心策划节目内容,立足本土、努力创新、推出精品、突出个性,而不是一味地依靠版权购买赢得收视;同时,节目内容要避免庸俗和低级趣味,回归音乐本质,以正能量影响观众,让电视音乐节目尤其是音乐竞赛类节目成为真正的全民娱乐节目。
(二)坚持制播分离,注重节目标准
到目前为止,国内电视节目的制播分离有三种模式:第一种是电视台将节目交给电视台以外的人做,但是电视台掌握着节目的选题策划,只是把摄像、剪辑、编导让外人完成,其控制权还是属于电视台;第二种是现在比较流行的模式,即制作公司先独立完成一档栏目的创意、策划、设计、拍摄、后期制作,然后将拍成的样片给电视台的负责人观看,电视台负责人会预估这个节目的收视率和广告吸附力再考虑是否购买;第三种是制作方和电视台共同投入,共担风险,共享利润9。第三种模式是真正意义上的制播分离,由《中国好声音》的制作团队灿星制作和浙江卫视共同开创。他们之间有一道线的约定,低于这道线灿星制作赔偿,高于这道线二者分红。
坚持第三种模式的制播分离有两大优势。其一,节目的利润分红上不封顶。如果节目很成功,广告价格会翻倍。节目收视率越高,获取的利润越大,双方可以分成的利益就越大,这就刺激制作团队必须创作优秀的节目作品来保证其收益。其二,节目的投入不会被明确限制。为了更高的收视率,必须提高节目的品质,必须选择优秀的制作人员和专业的音效设备。只有软硬件条件都达到高水准,才能确保节目的收视率。这种制播分离的模式,在制作成本上不会吝啬,而会想9 灿星总监分析好声音[EB/OL].
http://sn.ifeng.com/shanxizhuanti/jiemizhongguohaoshengyin/ziliao/detail_2012_08/02/273550_0.shtml2014.04.01
,
办法把节目质量做高。
(三)整合市场资源,注重产业链的增值
任何一个产业部门的经营活动要取得最佳的经济效益,必须要提高它的社会效益;同样,要取得较好的社会效益,必须十分重视经济效益。因此,要搞好广播电视产业的经营与管理,必须把活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科学地结合起来。
中国的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容易出现“跟风”现象,往往一个新节目经某家电视台推出,并取得较好的市场效应后,其他电视台就会跟风效仿,这就容易造成资源浪费。与其群雄逐鹿,不如合纵连横,强强联手。在广播电视媒体日益走向市场、音乐竞赛类节目遍地开花的背景下,要有一个成熟的产业链与之适应,从而保证节目的生命周期。
目前,中国的音乐竞赛类节目与国外相比,最大的区别在于国外的同类节目具有深厚的娱乐工业背景,如《美国偶像》的明星一旦产生,与之配套的衍生产品立刻接踵而至,与唱片工业、工厂产业、演艺业、新媒体业务形成良好的衔接,创造出巨大的利润空间。在这方面,中国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应该大力借鉴。
结 语
从近些年中国电视音乐竞赛类节目的发展状况来看,音乐竞赛类节目存在诸
多弊端,主要问题可以简要概括为两点:一是创新性不足,节目流程及板块多引进国外成功模式,而且各大卫视音乐竞赛类节目轮番上演,节目同质化相当严重;二是片面追求商业利益,为了提供收视率,吸引观众的眼球,不惜拉低节目格调,炒作黑幕不断,忽略了音乐本身。
音乐竞赛类节目的现状并不乐观,所以存在很大的空间去提升与改进。从2012年开始的《中国好声音》,到2013年的《我是歌手》,都让我们看到音乐竞赛类节目的新变化:制播分离的真正实现,平民选秀的概念突破,都让业界备受鼓舞。只要理清现状、不断创新,音乐竞赛类节目一定能走出一条新的发展路径,走向光辉灿烂的明天。
注 释
[1]谢耕耘,王彩平. 中国电视娱乐节目市场报告[J].新闻界,2005(4): 3-10
[2]覃晴,谭天. 《中国好声音》的传播特征与价值创新[J].新闻与写作,2012(10): 35-38
[3]李菁. “中国好声音”的商业模板分析舞台的诱惑[J].三联生活周刊,2012(44): 48-62
[4]乔美煜. 电视娱乐节目发展新突破——试分析湖南卫视《我是歌手》[J].视听,2013(07):08-10
[5]任玲玲,熊磊丽,陈超. 《中国音乐选秀类类节目模式的创新因素分析》[J].南方论坛2013(NO.01):53—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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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