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与分管安全副校长安全责任状
学校与分管安全副校长岗位安全 责 任 状
为了更好地做好学校的安全工作,根据国家教育部《中小学校岗位安全工作指南》,严格按“一岗双责”的要求,真正做到学校安全工作事事有人管,件件能落实,确保师生平安,特制定学校与分管安全副校长岗位安全责任状,学校分管副校长必须做到:
1、在校长的领导下,具体负责学校安全工作,对学校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2、可代校长组织召开学校安全工作领导小组会议,传达学习上级有关安全工作的文件,研究学校安全工作存在的问题和隐患,提出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整改意见,确保学校安全。
3、根据上级要求,依据相关法律法规,不断完善、建立健全学校安全工作管理制度,组织制定各种突发事件应急预案。
4、全面落实学校安全工作责任制,层层签订学校安全工作责任书,把学校安全工作任务分解到各处室和岗位,并负责检查、督促落实。
5、指导学校安全专职干部和各部门负责人开展工作,定期不定期检查各处室、岗位的安全防范和隐患排查工作,
并建立相关台账,在相关记录表上签字。
6、定期组织培训学校安全保卫干部和员工,强化安全责任意识,提高防范和应对突发事件的能力,杜绝因思想麻痹或工作失误造成的安全责任事故。
7、加强师生安全教育和培训工作,定期组织开展各类宣传和应急演练活动,提高师生安全意识和自护能力。
8、定期组织检查学校各部门的安全设施及器材,保证完好有效。
9、协助校长加强与所属乡镇、街道、社区、派出所、消防、卫生、城管等部门的联系,积极开展校园及周边综合治理工作。
10、建立健全学校安全管理各类台账和档案制度,检查指导学校各类安全资料的归档备案。
11、督促检查放学前一分钟、每周一节课、每月一次专题讲座的安全教育。
12、此责任状一式两份,学校和分管副校长各执一份。
学校(章): 分管安全副校长(签字):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