材料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材料消耗定额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
一、材料消耗定额是正确确定材料需要量,编制材料供应计划的需要依据。是产品成本核算的基础。实行限额供料是有计划地合理利用和节约原材料的有效手段。
二、材料消耗定额应在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根据本公司生产的具体条件,结合产品结构和工艺要求,以理论计算和技术测定为主,以经验估算和统计分析为辅来制定最经济合理的消耗定额。
第二章材料消耗定额的内容
三、材料消耗定额分工艺消耗定额和非工艺消耗定额两部分: 工艺消耗定额:
1、主要原材料消耗定额:指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消耗;
2、工艺性辅助材料消耗:工艺需要耗用而又未构成产品实体的材料。
非工艺消耗定额:指废品消耗、材料代用损耗。设备调整中的损耗等。但不包括途耗、磅差、库耗等(此部分作仓库盘盈盘亏处理)。
第三章材料消耗定额的制定和修改
四、材料工艺消耗定额由工艺工装部负责制订,经总工艺师批准,由有关部门贯彻执行。非工艺消耗定额根据质量指标,由采购部参照实际情况指定采购定额。
五、工艺消耗定额必须保证产品质量的前提下本着节约的原则制订。
六、材料消耗定额一般一年修改一次。有采购部提供实际消耗资料,工艺部门修订工艺消耗定额。
七、凡属下列情况之一者,应及时修改定额:
1、产品结构设计的变更;
2、加工工艺方式的变更;
3、定额计算或编写中的错误和遗漏。
八、限额供料是执行消耗定额,验证定额和测定非工艺消耗量的重要手段,是分析定额差异和提出改进措施的依据。
九、限额供料范围:
1.产品用料、包括本公司自制件和外协加工件;
2大宗的辅料和能源。
十、限额供料的依据:
1.工艺工装部提供的产品单件材料工艺消耗定额;
2.生产制造部和车间提供的月度生产作业计划;
3.车间提供的在制品、生产余料盘存表和技术经济指标月报表。